梁警官該不該被歧視?
一劍飄塵
我們先說說幾個親身的歧視例子。
一個美國網友親身經曆:她的社區來了個50多歲中國大媽,每天在街區鍛煉身體,過馬路都是斜穿,後來一次騎自行車,還是斜穿馬路。恰恰一輛SUV過來,險些出事故。車上白人司機跳下來,破口大罵。大媽聽不懂,網友做翻譯給她聽,她也是笑笑而去。下次,照舊斜穿馬路。你說應該被歧視麽?
一個商場的墨裔員工,打掃廁所。從地下望過去,馬桶間一雙腳也沒有,當然也就沒有人啦。他就在廁所門口掛上警告黃牌,開始打掃。然後,一華人大媽從馬桶間衝出來,破口大罵他流氓,闖入女廁所。墨裔員工被罵得莫名其妙,就是想不通女神如何能夠不用腳從天而降。當然,我們華裔都知道,大媽是蹲在馬桶上如廁的。同樣的情況,美國黃石國家公園的廁所,曾經發生一起大陸來旅遊的女性如廁被卡進馬桶的糗事,也是因為她蹲到馬桶上如廁。你說,這不應該被歧視?
也在黃石公園,筆者曾經在一家酒店,看到早餐間的微波爐上隻用中文寫上:請不要在微波爐裏加熱雞蛋。因為雞蛋在微波爐裏加熱會爆炸。坦白說,我看的臉紅。估計這家酒店的員工寫那幾個字,還是請求來旅遊的華人幫忙寫的。單獨用中文寫這樣的提醒,算歧視麽?
如果談歧視,我覺得浸染在中國文化中的人,歧視是最嚴重的。我們有區域歧視、城鄉歧視、階級歧視、工作歧視、性別歧視、年齡歧視、貧富歧視、上海人對外地人的歧視、北京人和上海人互相歧視等等等等。看我文章的讀者,不要跟我說你一點歧視也沒有喲:因為你我都不是聖人。
所以,我覺得歧視是免不了的。但是,如果這個歧視是文明對於野蠻的歧視、是誠實對於謊言的歧視、是理性對於胡鬧的歧視,就是促進社會進步的歧視。相反,如果是基於膚色、性別、年齡的歧視,才是應該被杜絕的。
現在看看梁警官是否應該被歧視。
梁警官在法庭上撒謊,堅持稱是手指不在扳機上槍走火,後來被陪審團認定不可能,這樣撒謊難道不應該被歧視?當然,有人辯護說:因為太緊張記不得了。對不起,他記得很清楚:是槍自己走火!他如果說因為太緊張記不得了,反而能夠脫罪!
梁警官在看到被他無辜傷害的人瀕臨死亡,不僅不施以援手救助(警察實施CPR並不規定要口對口呼吸),反而離開現場,這種對於生命的漠視難道不應該被歧視?
梁警官事發以後,不是關心有人被擊中(他和受害者僅僅一層樓的大約6~7米距離)卻擔心自己的工作,不是利用時間去幫助受害人,卻去找彈殼,這樣的人難道不應該被歧視?
我都歧視他!但是,這不是源於他的膚色的歧視,而是源於他的人品。
如果說梁警官受到了歧視,也是他自己撒謊的結果。美國社會是一個以誠信為主的社會,不是說沒有人撒謊,多了去了。而且我也相信有通過撒謊獲得了利益的。但是,這個社會不會鼓勵撒謊、也不會在發現撒謊之後無動於衷,特別是在這樣一件驚動全國的司法案件上。梁警官撒謊被抓,才是此案失敗的關鍵。有人提及辛普森案件,也有撒謊。是,但是人家撒得沒有破綻,相反,找到了警官的破綻。我也相信,在牽涉到這種刑事責任的案件中,每個人可能都會撒謊,希望判決結果朝向有利於自己的一方。這正是我們司法獨立、讓法官獨立審案不受社會幹預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說,梁警官的案件,敗在他自身的毛病太多,敗在他雇傭的律師連圓謊都圓得不周全,甚至在檢察官要求讓陪審團所有成員試用梁警官的手槍的時候,都不知道抗議!對於梁警官的歧視,與種族歧視沒有什麽關係。我現在是連他的律師都要歧視了:歧視他們的智商和專業。
一年前吧,有新聞報道說,梁家把律師慈善協會(PBA)提供的律師換了,換了一個唐人街很著名的律師。當時我就有非常不好的預感:我們都清楚,在唐人街上律師的水平。讓他們幫偷渡客欺騙一下美國移民法庭,確實是精益求精,連中國大陸公安的逮捕證明都準備的天衣無縫。但是,你讓這些律師在美國打刑事抗辯的官司?是不是腦子進水了!按道理,PBA的律師是最有經驗對付這樣的案子的,每年有多少起相同的案件要處理啊。你一定要換律師,也應該至少換在華爾街上混得律師啊,看看一劍飄塵的長篇小說:“普林斯頓車站”裏麵的華爾街律師,是多麽地風流倜儻。
我不了解梁家雇傭的這個律師的情況,所以,也一直沒有在以前文章裏提及過。但是,根據我了解的案情分析,這個律師犯了許多的錯誤,是跑不掉的。李昌鈺也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律師)方向搞錯了。
所以,梁警官不要一錯再錯,趕快換律師吧!不然,我又要歧視你了!
一劍飄塵
2016 02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