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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望不可即的團結
一劍飄塵
記得剛剛到美國讀書的時候,在中部的一個小城市,華人很少。當時還是在中國大陸學習的那套集體主義觀念,覺得我們都是中國人,遇到台灣的同學,都特別親切。但是,漸漸地,就發現基本上是熱臉貼了冷屁股。這讓我很有一段時間,非常反感台獨。
前幾年,一些華裔中比較有名的大佬,為了促進華裔在美國的政治力量,成立了一個80-20委員會,大概的意思就是華裔投票應該集中投80%的給某一個政黨。當時,我也覺得蠻有道理:團結起來力量大啊!這不是我們小時候一直教育的嗎?
但是前年開始,加州民主黨搞一個SCA5提案,幾乎一夜之間,華裔傻眼了:因為我們那80%集中的選票,一直是投給民主黨的啊。
所以,現在再有人呼籲我要團結華裔的選票,我總是會在心裏大一個問號:不會又騙我吧?
我們為什麽要團結呢?很簡單啊,團結起來力量大。好吧,我承認,確實兩個人同一個方向一起拉車會比一個人的力氣大。但是,要是兩個的方向不一致呢?一個在中餐館打工的、薪水收入還有一部分現金的華裔,會和一個紐約投資銀行的經理,同一個方向嗎?在投票的時候,他們會選擇同一個政黨、同一個候選人嗎?顯然不會!因為他們的利益並不因為他們共同的種族就一致了!所以,我們在投票的時候,要求看在同一個種族的份上,團結起來投票,是不是非常荒謬的事情呢?投票選舉的根本,其實就是選擇保護自己的利益的候選人的。我們應該為了“團結”的旗幟,犧牲中餐館員工的利益,還是讓銀行經理放棄他的利益呢?
顯然,在投票這個問題上,我們就不應該團結!相反,我們都應該選擇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政黨、候選人。美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我們沒有共產黨那種所謂代表了全國人民利益的政黨。靠,這句話說出來,共產黨自己也不相信是真的,他們隻不過臉皮厚而已。
當然,還有人會說:華裔是少數族裔,隻有團結才可以保護自己免受外族的欺負。所以,如果團結投票的結果犧牲了你的利益,就當作是交了保護費了。問題是,一個被這種團結的策略犧牲了自己的利益的人,似乎在還沒有遭受到外族的傷害的時候,就已經被這種同族的團結策略傷害了。怎麽看起來,和在中國大陸的情況特別像呢?大陸的宣傳都是強調集體主義,強調國家民族。但是實際上,永遠有一幫人是這個集體主義的受益者:趙家人。永遠有個階層的人是這種集體主義中的犧牲品:農民、城市的弱勢群體。而說到美國,我相信至少加州的那些曾經投過民主黨的華裔,是體會過這種痛苦的:我們投了民主黨的票,甚至選了華裔的議員,但是最終卻正是民主黨、華裔的議員,出賣我們的利益。
我相信一把筷子確實是比一雙筷子更不容易折斷。但是,為什麽好好的筷子要去折呢?有病啊!華裔雖然是美國的少數族裔,但是在現在美國這種民族平等的環境下,不會有那種故意針對某個族裔的打壓。有人會把SCA5拿來做例子,我恰恰是親身經曆。在我看來,那是一次嚐試,但是之所以能夠成功,不正是由於華裔自己放棄了原則,才用團結的方式,讓民主黨成為加州議會絕對多數造成的嗎?如果當初議會的華裔議員能夠投反對票,那個議案在參議院就不可能過關!而在後來反對SCA5的過程中,之所以能夠成功,也並不僅僅是華裔反抗的緣故,還離不開共和黨的鼎力支持!也離不開其他族裔中堅持種族平等的人士的支持!因為華裔畢竟隻是少數族裔,在加州也僅僅5%多一點的人口,如果僅僅是華裔反對,是完全無能為力的。所以,我們還是要感謝美國這種種族平等文化,這種文化讓每個人都不會僅僅根據族裔投票,而是根據自己的理念、利益取向投票。
所以,在美國這個社會中,強調族裔的團結性,是不符合這個社會的文化的。我知道有一些族裔可能會有這樣的考慮,但是並不是大多數!而且,也隻是在少數情況下,會出現那種一麵倒的族裔票倉。絕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選擇的還是代表了本階層利益的候選人。
美國的總統大選馬上就要開始了!忘掉族裔因素吧,何況連一個華裔候選人都沒有。隻要按照你的理念投票即可:誰在家庭、教育、文化、工作等等理念上與你的觀念更符合,就投誰的票!誰更能保護你作為一個美國公民的權益而不是非法移民的權益,就投誰的票。當然,如果你一定說:我還不是美國公民呢。那你看我這篇文章幹啥?
一劍飄塵
2016 01 29
SCA5更說明團結的重要,而不是分別投兩黨,最終誰也不把我們當回事
80-20的目標是很基礎的也很現實,從法官,到大學校長任命等等,顯示了組織者政治上的成熟。
素質高了,彼此間的信任度高了,自然就團結了。
非裔佔美國人口13%,華裔佔1.2%。
人口比例上的差異,造成在華人人口集中的小選區,候選人還有可能主要靠華人支持當選。
在大選區的選舉(如參議員,總統)中,候選人不可能隻靠華人投票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