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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殺雞和中國殺人

(2004-03-30 12:41:17) 下一個

穿牆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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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閻先生的[知青吹豬皮]的妙文, 很是享受. 這裏屁爺也說一下美國屠宰牲畜和家禽的事情:

美國人民很是講究人道的,雖然耗費了世界上30%的肉食, 卻對動物宰殺有著很嚴格的人道要求. 美國1958年通過[動物屠宰人道法][Humane Slaughter Act (HSA)]以保證動物在被屠宰時不痛苦. 就象對待實行注射死的犯人, 先要注射麻醉劑使其昏迷一樣, 動物在被屠宰之前,也要求其處在昏迷狀態, 使它們在無知覺中被宰殺. 屠宰也因此被一般劃分成兩個階段: 擊昏(stunning)和宰殺(exsanguination)

由於動物大小不一, 擊昏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 牛一般是被電擊槍發出的瞬時高壓電火花擊昏, 這個工作需要很高的技術, 槍要準確的對著牛的右腦, 距離差一點或時間短一點, 都不會造成牛的完全昏迷. 所以幹這活的同誌都至少是8級技工,屬於高薪階層; 羊和豬則是直接用高壓電, 在豬羊頭的兩側, 一邊放置一個電極, 接通電源, 電流就會流過大腦, 造成動物失去知覺. “動物失去知覺”的判斷標準是: 舌頭要耷拉. 由於這個標準很難準確的衡量, 產生許多問題. 為了節約成本, 屠宰場盡量用最低的電壓,造成牲畜在宰殺時沒有完全昏迷, 從而引發愛動物組織的不滿和抗議.

被擊昏的牲畜然後被頭朝下的吊到傳送帶上, 流水線的盡頭放置了一個對準牲畜咽喉的電鋸.一到那裏,牲畜的喉嚨就被割開, 血就一噴而下. 很多國人來到美國, 都說美國肉不好吃是由於未放血的緣故, 其實是個誤解. 一點兒血不放的肉極其惡臭,是根本無法下咽的. 美國肉不好吃的真正原因是與美國的大規模,工業化飼養有關, 為了經濟效益, 豬牛羊吃的都是強化後的飼料, 吃了睡,睡了吃, 肉質自然比不上中國的家養牲畜了. 當然, 屠宰第一步的電擊也會使牲畜發生一些痙亂, 可能造成肉質贏一些, 血會出來的少一些,但由此產生的差別,是隻有美食家才能品嚐出來的.

前兩年, 屁爺到過IOWA的一個家禽屠宰場, 通過和美國工人聊天, 對屠宰家禽的工作很有了解, 下麵屁爺就講一講這次采風:

每天, 成千上萬的家禽被運來. 先放到一個叫”holding dock”的地方, 為了防治家禽窒息, 房頂上好幾個巨大的排風扇. 在這個地方, 雞一般要呆上一天, 不給雞吃飼料的,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 一是省錢, 每年這個廠要宰殺上千萬的家禽, 節省它們的最後一餐,真是可以省不少的; 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處理雞內髒方便,降低環境汙染: 不讓雞吃飯,屠宰後,雞的肚子裏自然就沒有那麽多雞巴巴了.

時間一到, 劊子手(live hanger)就把這些雞頭朝下掛到移動的金屬架子上. 到這時候, 雞就算上了電椅子啦, 不知是有預感,還是倒著看世界不舒服, 雞翅亂抖, 雞嘴亂叫,真是亂的要命, 所以工人都是帶著耳塞工作. 有時候, 由於屠殺量太大或工作線上有些小毛病需要暫停,待宰的家禽就受了大罪嘍: 頭朝下吊上半個小時. 雞還好一些; 要是火雞, 由於太重, 在這個階段有好多就已經暈過去了. 然後通過一個通電的水槽(trough), 這個水槽的高度設計的正好可以淹沒雞的脖子, 使用的電壓同樣不是為了殺死,而是為了擊昏雞. 過了這道關,生產線就安靜多了, 亂撲噠的雞絕大多數都已經被擊昏,徹底癱瘓了, 肌肉很放鬆, 使後來的脫毛很方便. 但也有例外,有個別雞很不老實,在過電擊水槽時身子亂扭,並沒有電擊, 但這個小聰明卻耍的很不是時候, 接下來,這清醒的它要受巨大的罪.

下麵就是屠宰了. 和豬牛羊一樣, 家禽也是割脖子(neck-cutting). 最標準, 最仁慈的方法是同時砍斷脖子上的兩條頸動脈, 這樣就可以徹底切斷大腦的氧氣供應, 使大腦因缺氧而迅速 死亡. 但由於頸動脈一般都埋在肌肉裏, 特別是火雞的頸動脈,埋的更深, 機器很難做到一刀斃命的水準. 所以有很多被屠宰的家禽是隻砍斷一條頸動脈的, 這樣它的死亡時間就會變長. 1984年, 美國和英國政府應一些愛動物組織的強烈要求, 增加了監斬官(manual backup). 對未死的雞再來一刀,防治活受罪.對火雞則完全改成人工斬殺了.

割斷脖子的雞掛在架子上幾分鍾的時間, 讓血留幹淨.成千上萬個雞的血也是很壯觀的,象一條血河!

放完血, 雞就被扔進滾燙的水裏,開始拔毛了.最聰明的雞可以扭身躲過電擊,可以擰頭閃過快刀,這時候卻是再也逃不掉了, 也最慘. 大腦清醒的被開水燙, 活拔毛嗬! 記得中國曆史上明朝的東廠在人身上就幹過這樣事情, 為了對付政治上的異見分子,淩遲,5馬分屍有時顯的不夠嚇人, 於是聰明的中國人就發明了“刷豬毛”的手段.把人扒光衣服,梆在木板上, 然後滾燙的水就往身上潑, 燙的人鬼哭狼嚎, 幾盆開水下來,犯人的身體就被燙的通紅, 然後兩個壯漢一人拿一個象狼牙棒的東西,對著犯人的身體猛掃,此時犯人的皮膚已經被燙的很鬆軟, 狼牙棒掃過, 立刻皮膚脫落, 血肉模糊!再用開水衝刷去血肉末,使新肉暴露, 接著掃! 兩三次下來, 腸子,心肝就被攪出來了.犯人卻仍未死亡,其所受的痛苦,可想而知. 但這還不算結束,這刑要一直行下去, 直到犯人肉體徹底被掃成碎末, 白骨也被打爛才算完滿, 真正屍骨無存!

所以說, 無論在那個社會,在那個國家,在那個生物進化階段. 耍小聰明,想造反的人下場都會很慘. 希望此文能給從事中國民主運動和台灣獨立運動的先生們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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