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
(2007-05-22 11:58:00)
下一個
判斷的依據,是應該從內因找的.
當你觀察一個基督徒的行為,如果隻求"現象",不想得"本質"原因的話,那也沒人會說什麽,你就是這樣"觀察",就是這樣"判斷"的.
從現象中"深刻"是要付出代價的.
比如基督教是"毒品",吸毒人的內心世界與行為內驅內因
隻有你這個局外人"吸"過才知"深"處的"經曆"得到的原因
沒有"吸"過,終是流於淺灣
但你如果能從"吸"毒過程中,還能介了毒隱,那就更是一種"深刻"了.人對自身的控製,是操練此過程的關鍵所在.
如果對自己不清楚認知,怎麽會知道神意??道理就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