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截至5月23日21時,該會係統內已接收到的款物捐贈達59個億。逐日飆升的數字,似乎可以讓災區的民眾喜極而泣。但就在全國成千上萬的人紛紛解囊相助把善款通過中國各級的紅十字會組織捐向災區的時候,網絡上突然拋出“行善中很可能出現貓膩”的聲音。緊接著,媒體不斷披露在賑災中出現的各種醜聞事件,矛頭直指紅十字會、民政部門等一些掌握著大量救災物資的單位。由此,曾對紅十字會組織深信不疑的我和廣大的民眾一樣產生許多質疑和擔心。
5月24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新聞發言人王平針對輿論的步步進逼,首度對管理費等問題作出回應,直言從善款中抽取管理費用,實為國際慣例。此言一出,猶如火上燒油:
“中國紅十字會享受國家機關待遇,根本不應該適用國際慣例。”
“允許這麽做,意味著幾個億的善款要被他們白白抽走。”
“我們是捐款給災民,而不是給你中國紅十字會的官員。” ……
一時間,類似的話題被輿論炒得沸沸揚揚。
5月24日,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江亦曼等有關官員作客媒體,再度就愛心物款的管理和使用問題,與輿論展開直接對碰。其結果是:這邊廂,官員還在為善款管理問題與民眾吵得麵紅耳赤;另一邊,長期戴在中國紅十字會臉上的那張偽民間組織的麵具,也在媒體的步步緊逼中昭然若揭。
中國紅十字會到底是個什麽機構?它有沒有按照自身認可的國際慣例來運作呢?
一個紅十字會發言人聲稱“從我們了解到的各國紅十字會的情況來看,其他的地方沒有所謂參照公務員、不參照公務員的說法,因為中國的體製確實和其它國家的體製是不太相同的。”既然是有不相同,又何來按照國際慣例收管理費的相同措施呢?不知發言人是否在自相矛盾地說話呢?所有誌願者都是無償地提供服務,而拿公務員薪水的人還要收取管理費,真是笑煞天下人了!還有,既然不是純民間組織,那還談什麽國際慣例?難道所有對他們的既得利益有關的問題都要用國際慣例來掩飾嗎?
一位業內人士從幾個方麵對中國紅十字會不倫不類的機構做了深刻的剖析:一、1993年,國家為中國紅十字會專門頒布了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該法明文規定“人民政府對紅十字會給予支持和資助,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並對其活動進行監督。紅十字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有關的活動”;二、中國紅十字會在官方網站對自己的介紹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由國務院領導聯係”,這進一步證明紅十字會對政府的依附性;三,1996年,中組部和人事部發出一份《關於印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機關參照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把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招聘,納入到國家公務員序列統一組織,並提出“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等與公務員一樣的招聘條件;四,從中國紅十字會平時的運作可以看出,中國紅十字會具有和一般國家機關部門共同的特征。以上四點,全部跟國際慣例相衝,完全違背了民間公益組織成立的要求。
由此可見,中國紅十字會根本不是什麽中立、獨立的社會救助團體,而是一個具有很深的官方背景,組織資源、運作經費和人員安排嚴重依賴於政府,一切活動均必須接受政府監控的公立組織,說得難聽一點,就是一個二級官僚機構。讓人費解的是,中國紅十字會為了在開展各種慈善活動中獲得民間社會的廣泛支持,從來不敢在媒體和公眾麵前承認其這一實質,而習慣上把自己和純民間性的公益組織混為一談,這實際是對民眾的誤導和愚弄。
就是這樣一個偽民間公益組織,和中華慈善總會等其它一些官辦組織,長期壟斷著中國的慈善事業。有學者甚至指出,如果繼續允許中國紅十字會這樣存在和發展下去,很可能對國家和社會形成以下幾方麵的傷害:一是利用其跟政府的臍帶關係,大量占用和揮霍本來就高度緊張的國家資源;二是對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的使用和管理,既缺乏公開透明的程序,也未接受過納稅人和捐贈人的有效監督,嚴重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三是官僚化運作,不僅對其它公益組織形成壞的示範,而且極大地損害了公益組織在本國民眾和國際社會中間的形象;四是一邊吃著國家財政的奶,一邊向民間社會開口要錢,借用所謂國際慣例和內部規定強行從善款中抽取行政費用,嚴重損害了捐贈人的真實意願;五是官辦民間組織容易讓工作人員養成官僚、慵懶等不良積習,從而影響公益事業的效率化和專業化。
以上問題,若非汶川大地震的警醒,公眾還可能一直糊塗下去。我們強烈呼籲政府給中國紅十字會這樣的有中國特色的官辦NGO,來一次真正的變性手術,讓其在陽光的普射之下,按照國際慣例的要求逐步回歸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