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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礦工的遺言

(2007-09-07 09:01:56) 下一個
爸,媽,弟,妹:


你們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肯定已經死了。二老別哭,是我自己想死的,我覺得俺
爹的腰疼病真的該治了,俺弟上學也要錢,主要是俺妹的病,不能在脫了。


爸,我不知道我怎麽個死法,死要是一次死的多,礦主瞞不住了,死的人每一個人
可以賠20萬。如果就死我一個的,兩個,你就和礦主私了,問他要25萬。你讓俺明起,明
發哥來,他們見過世麵,能說出話,再讓西院俺三嬸來,她潑辣,能哭能鬧。對他們說,

開口要30萬,礦主不給你就和他們鬧,說要找報紙,電台,礦主就怕這個。咱就是嚇唬嚇

唬他,好多要兩個錢,最低的25萬,你們可得咬死口,不要顧惜他們。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落下個身子,如果找不著就算了,有的話,千萬不要往回運,雇
車回咱們家的1萬多呢,就讓明哥在這裏把我燒了,帶骨灰回去就行。


有了這25萬,爸你不要去當壯工了,媽你也不要包別人家的地種了,先給俺妹治病
。您二老還得留些錢養老,再給俺弟留點,他上學這幾年也得個幾萬吧,以後他找工作,
娶媳婦啥的,花錢的事多著呢。俺姑家的表弟也想上這裏來幹,你對他們說,在家掙300也
不要來這裏掙3000.


爸媽,讓俺弟給你們傳宗接代養老送終。不孝兒子大光給你們磕頭了,祝二老下半
輩子過上好日子,祝快看好病,祝俺弟事事如意。


還有:天冷了,你們每人都的買幾件新衣裳,再買一個電視機,一定要買彩電,給
俺妹買一個麵包服,給俺弟買雙皮鞋,你們都吃好了穿好了,我死的就值得了。

兒:大光
2006年10月8號

注:2006年12月4日,貴州省礦工李大光在下煤窯時被冒頂砸死。此信息是李大光遇
難後,其工友按他的身前約定帶回他家的。筆者給本文修改了標點,改了8個錯別字。另據
了解,李家最後獲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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