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三年自然災害與大躍進——天災、人禍關係的計量曆史考察

(2007-05-16 13:43:50) 下一個
三年自然災害與大躍進——天災、人禍關係的計量曆史考察

“三年自然災害”與“大躍進” —“天災”、“人禍”關係的計量曆史考察

作者:陳東林

原載《中共黨史資料》2000年第4期


  1959年至1961年,我國經曆了一個“三年經濟困難時期”。其困難的嚴重程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上是空前的,恐怕也是絕後的,這已是不爭的事實。然而,關於困難局麵的成因,幾十年來卻經曆了一個不相同的表述過程。

  困難時期尚未過去的1961年5月31日,劉少奇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已經指出:“這幾年發生的問題,到底主要是由於天災呢,還是由於我們工作中間的缺點錯誤呢?湖南農民有一句話,他們說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

  “總起來,是不是可以這樣講:從全國範圍來講,有些地方,天災是主要原因,但這恐怕不是大多數;在大多數地方,我們工作中間的缺點錯誤是主要原因。”(《劉少奇選集》下卷第337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他用農民的說法,肯定了“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的判斷。

  但是,又過了一年多的夏秋之交,中央北戴河會議和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嚴厲批評了所謂把形勢說成一團漆黑的“黑暗風”之後,“人禍”的原因被絕口不提。以後,“三年經濟困難”的原因被完全說成是“三年自然災害”造成的,直到1978年以前,“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的說法索性取代了“三年經濟困難時期”。

  經過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的撥亂反正,1981年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指出:“主要由於‘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政府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這與劉少奇當年代表中央所作的判斷,是基本相同的,以後的黨史、國史著作在總結其原因時,大都是從這三點表述的。


  但其後一個時期,在具體曆史敘述中,一些著作裏也出現了片麵的問題。

  筆者查閱了1989年至1999年國內外出版的十幾部有關中共黨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體裁著作,多數詳盡地分析了“大躍進”決策的錯誤(這是完全有必要的),而對自然災害隻用“加上發生了自然災害”一句帶過;有的專門研究“文革”前十年曆史的著作對此原因隻字不提;還有的專門記錄二十世紀災禍的誌書,小至工廠火災都有記載,獨不見一字提到“三年自然災害”(李原、黃資慧:《21世紀災禍誌》,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僅有的一部以記述“三年自然災害”為名的著作對自然災害隻用了1%的篇幅,其餘都是講“人禍”(楚漢:《中國1959-1961:三年自然災害長篇紀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一些學者甚至否認當時有自然災害。有人認為出現經濟嚴重困難局麵,“惡劣的天氣並不是1959年所發生的事件的原因,計劃錯誤才是重要原因。”(尼古拉斯。R.拉迪:《中國現代經濟發展中的農業》,1983,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年美國三一學院教授文貫一在北京大學的演講針對“目前已提出的一些假設”如“氣候原因導致自然災害”指出:“以統計數據看1958年氣候很好,1959年正常,因此氣候無法解釋58年就開始的饑荒。”(《中國經濟時報》1998年2月27日報道:《三年大饑荒源於大食堂》)

  龔啟聖在《近年來之1958-61年中國大饑荒起因研究的綜述》一文中將近年來西方學者(包括旅美中國學者)的結論歸納為三種:1、“過量的糧食統購”,2、“公社化、退出權和生產滑坡”,3、“公共食堂與非理性消費行為”。但沒有一個人提到自然災害的因素(《二十一世紀》1998年8月號)。

  還有人甚至認為:“不論與其他任何災年或是常年比較,1959-1961年三年災難時期全國的氣候都可以說是天公作美,甚或‘曆史上的最好時期’。”(金輝:《風調雨順的三年-1959~1961年氣象水文考》,《方法》雜誌1998年3期)。

  這樣,四十年過去後,就存在一個問題:究竟有沒有“三年自然災害”?其對“三年經濟困難”的出現具有多大程度的影響?

  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筆者認為:大致有以下三種:

  1、過去的曆史研究存在著研究社會史較多、研究自然史較少,研究生產關係較多、研究生產力較少的缺點。偶有涉及,也沒有全麵把握。如某一本幾十萬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對“三年自然災害”不著一字,卻用較多篇幅介紹了其他洪澇災害程度較小時期的抗災鬥爭。

  2、當時的報刊出於宣傳“大躍進”需要,對災害本身報道較少。以後這方麵公布的曆史資料也不多見。至1995年國家統計局、民政部編《1949-1995中國災情報告》(中國統計出版社1995年版。以下簡稱《災情報告》)出版以前,還沒有一部專門係統記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上發生的自然災害的著作。

  3、個別著作存在史實上的誤解和觀點上的偏見。

  2000年是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最後一年,90年代相繼發生的洪災、沙暴、旱災、蝗災,再次引起了人們對災害曆史教訓的注意。本文擬以我國農業糧食生產為主要視角,考察“三年自然災害”的嚴重危害及當時推行超越現階段的生產關係(包括各種錯誤決策)對農業造成的損失,用計量方法找出兩者可供比較的數據,說明其影響程度及相互作用關係(由於工業損失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小,其成因還包括蘇聯政府背信棄義等複雜因素,暫不考慮)。

——————

  一、天災的因素

  中國經常發生的自然災害主要是氣象(包括旱災、雨澇等)、洪水、地震等,1958年以前,自然災害的程度基本為中等或以下。其中1954年的洪水災害較大,從受災麵積看,仍“屬中等水平”(《災情報告》第374頁)。

  1959年全國出現了“受災範圍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嚴重自然災害,受災麵積達4463萬公頃,成災(收成減產30%以上為成災)麵積1373萬公頃(《災情報告》第378頁)。其中成災占受災麵積比例30.8%,與曆年比並不高,但集中在主要產糧區河南、山東、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龍江等省區的旱災,占全國成災麵積的82.9%,而且各種災害交替出現,對糧食生長影響十分嚴重,本年1-4月,河北、黑龍江出現嚴重春旱,影響300萬公頃農作物,黑龍江受旱達4-5寸深,為曆史罕見。4-5月的霜凍造成華北、黑龍江50多萬公頃農田受災。與此相反,從2-6月,南方三次出現洪澇災害,珠江、長江、淮河流域洪水泛濫,造成200多萬公頃農田被淹。3-6月,東部沿海和華北地區又發生風雹災害。進入夏季,旱災、洪澇情況開始對移。

  6-8月出現江淮流域為主的大旱災,到7月下旬受災麵積已達821.2萬公頃,持續到8月上旬擴大到黃河以北和西南內陸,受災麵積達2276萬公頃。7月下旬,河北、北京、黑龍江地區突降暴雨,山洪驟發,200多萬公頃農田被淹。

  7-9月,東南沿海遭到5次台風侵襲,最高達12級,使120萬公頃農田受災。

  本年災害從受災麵積看已是建國以來前所未有,更重要的是災害種類繁多,在部分地區輪番發生。除旱災、霜凍、洪澇、風雹外,還出現了建國以來不多見的蝗災、粘蟲災、鼠災。

  本年全年成災人口為8043萬,超過1949-1958年平均數80%以上,其中山東、湖北、四川各占1000萬。本年春荒人口達9770萬人(主要指缺糧人口,包括外流逃荒、營養病、破產度荒、賣送兒女、非正常死亡人口),相當於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2.87倍。

  1960年,繼1959年大災害後,全國大陸除西藏外又發生了建國後最嚴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特大災害,受災麵積達6546萬公頃,成災麵積2498萬公頃,受災麵積居建國五十年來首位(《新中國五十年統計資料匯編》第35頁,國家統計局綜合司編,中國統計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簡稱《五十年匯編》)。主要災害是北方為主的持續特大旱災和東部沿海省區的嚴重台風洪水災害。

  1-9月,從去年秋天開始就缺少雨水的山東、河南、河北、山西、內蒙古、甘肅、陝西等華北、西北地區持續大旱,有些地區甚至300-400天未下雨,受災麵積達2319.1萬公頃,成災1420萬公頃。其中山東、河南、河北三個主要糧區合計受災1598.6萬公頃,成災808.5萬公頃,分別達整個旱災地區的68.9%和56.9%.山東、河南境內的黃河等河流都長期斷流,濟南地區的800萬人生活用水告急。進入夏秋,旱災擴展到江蘇、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雲南等南方地區。整個大陸省區除西藏外旱災麵積達3812.46萬公頃,是建國五十年來最高記錄。

  6-10月,東部地區發生嚴重的台風和洪水災害。5個月裏台風登陸11次,高於以往平均數近兩倍。台風過境時間高達10-20小時,高於往年平均數三倍以上(《災情報告》第379頁)。台風造成暴雨頻繁、洪水泛濫,廣東、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江蘇、山東、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11省受災993.3萬公頃,直接死亡5000餘人。山東部分地區30多天裏降暴雨19次,平地積水3-4米。東北遼河、太子河泛濫,流量為有史以來最大,淹沒遼寧、吉林等地143.7萬公頃,“鞍山、本溪等地區農田、村莊受到毀滅性打擊”(《災情報告》第378、379頁)。

  本年3-5、9月,東部和西北部發生嚴重霜凍災害,波及11省區,受災麵積138.1萬公頃。3-9月,還發生了由南向北推進、波及21省區的風雹災害,受災麵積達392.26萬公頃。

  本年大災害不僅麵積超過以往,而且是在1959年災害基礎上連續發生,危害極大,成災人口達9230萬人,春荒人口高達12980萬,相當於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3.8倍。另一個特點是旱、洪災同時發生,反差極大,一個省內,部分地區暴雨洪水泛濫,另部分地區持續幹旱,給救災帶來複雜困難。

  1961年,全國連續第三年發生特大自然災害,受災麵積6175萬公頃,僅次於上年,為建國五十年來第二位。而成災麵積達2883萬公頃,為1994年以前最高(《五十年匯編》第35頁),其中四分之一絕收(減產80%以上為絕收)。成災人口16300萬,也超過了上年。本年春荒人口高達21800萬,相當於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6.4倍,占全國人口三分之一以上。

  從去年冬季持續到本年3月下旬,黃河、淮河流域1300萬公頃農田遭受大旱,4-6月,旱情擴大到長江流域廣大地區,年內全國旱區受災麵積達3784.6萬公頃,成災麵積1865.4萬公頃。其中河北、山東、河南三個主要產糧區小麥比去年最低水平又減產50%,湖北有67萬公頃未能播種,河南有73萬公頃基本失收。4-5月,淮河流域遭受霜凍、大風災害,淮北有375萬公頃農田受災。倒塌損壞房屋504萬間。4-6月,江南珠江、湘江、贛江、閩江流域兩次普降暴雨,洪水決口,泛濫成災,水淹10個縣市城……7-8月,海河、黃河平原連降暴雨,發生嚴重水澇災害,其中河北、山東部分地區災情是百年未遇的,受災麵積達160萬公頃,占播種麵積54%,近100萬公頃無收成。

  到9月,災區有60萬公頃仍積水未退,聊城、滄州有3500個村莊被水包圍,280萬人斷糧,滄州專區死亡人數占總人口4.9%.7月下旬至8月,東北局部地區遭受暴風雨侵襲,山洪暴發,衝入伊春市,交通、電訊中斷,工廠停產。鬆花江流域7萬公頃絕收。

  8-10月,東南地區的廣東、福建、浙江、江西、江蘇、安徽遭受台風襲擊11次,其中12級以上占9次,是建國五十年裏最多的(《災情報告》第82頁)。淹沒180萬公頃農田,造成損壞漁船、倒塌房屋、衝毀海堤、死亡人數的損失都超過往年。“三年自然災害”在建國五十年以來自然災害史中的地位,可以從下表中看出:1958年全國受災麵積65571萬畝,1959年98812萬畝,1960年全國受災麵積92623萬畝,1978年全國受災麵積72660萬畝(原表有五十年數據,略去)。這三年受災麵積確實大大高於建國五十年來的任何一個時期。

  1949-1994年全國農作物成災受災麵積曲線圖單位:萬畝(暫缺)

  說明:據《災情報告》製成。1966-1977年統計數字因“文革”動亂不完整舍去,這11年除1972年自然災害較大外,其餘為中等程度以下。

  “三年自然災害”帶來的最大損失,莫過於使糧食大幅度減產,造成農村嚴重缺糧。全國糧食因災減產情況,據統計,“由於一些地區連續三年受旱,三年全國共減產糧食611.5億公斤”,“其中1959年受災最嚴重,約損失糧食378億公斤,其中以旱災為主造成的損失約為260億公斤”(《災情報告》第67、6頁)。

  專家通常認為,旱災損失占總災害損失之比一般為50-60%(王勁峰主編:《中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方法研究》,中國科技出版社1993年版),按照1959年旱災占全部災害損失比例68.8%計算,我們可以估算出,三年中因自然災害減產的糧食數量(A )為611.5億公斤÷68.8%=888.8億公斤。

  這三年因旱災糧食年均損失率(因旱災糧食減產量占當年糧食總產量的比重)為611.5億公斤÷(1700+1435+1475)億公斤=13.26%,大大高於全國1949-1969年因旱災糧食損失年平均率1.6——3.3%的範圍。按照另一種全國不完全統計的因旱災糧食損失量計算,這三年年均損失平均117.7億公斤。

  相當1949-1959年平均33.97億公斤的3.46倍(中國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辦公室編:《災害管理文庫》第一卷《當代中國的自然災害》第705、576頁,當代中國出版社1999年版)。

  事實上,因為各地受災程度不同,糧食的減產情況也不同,災害集中和持續的地區,缺糧情況比一般地區嚴重得多。

  如湖北省工作組1962年9月3日給周恩來的報告中說,穀城、光化、襄陽三縣被調查的13個遭受旱災的大隊,特別嚴重的,群眾根本分不到口糧;嚴重的,每人每月平均4-6斤;一般的,每月10斤(《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第173頁,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

  而且,各年缺糧程度和缺糧人口也不是平均的,如1960年糧食減產最多,這年形成的缺糧人口也比上年增加68%,高達21800萬。

  集中地區、集中年份的災害打擊,使其力度比數字所能反映出的更為嚴重。

  “三年自然災害”造成的糧食大幅度減產,無疑是非正常死亡人口大大增加的重要原因。


  因此,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災害”,確實是建國五十年來範圍最大、程度最深、持續時間最長的最大自然災害,確實是造成三年經濟困難的一個直接因素。正如周恩來1960年10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所說:“這樣大的災荒那是我們開國十一年所未有的,拿我們這個年齡的人來說,二十世紀記事起,也沒有聽說過。”(金衝及主編:《周恩來傳》第1558頁,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在五十年代末期十分低下的生產力狀況下,人類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十分有限,綜合國力較弱,遇到持續三年的如此特大嚴重自然災害,出現經濟困難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農村極度缺糧的困難,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自然災害使糧食減產。

  以1957年全國糧食產量為標準,1959、1960、1961年下降的比例為12.9%、26.5%、24.4%,自然災害的糧食減產,隻占其中一部分。其餘的,應該說是決策錯誤所致。

——————

  二、決策錯誤的因素

  要從數字上準確地計算出“三年經濟困難”在多大程度上應由“大躍進”決策錯誤負責任,多大程度上由自然災害負責任,是很困難的。為了說明這一點,可以采用取參照點進行比較的辦法。也就是說,比較存在相似災害的不同曆史時期,有那些原因,致使損失大不相同。

  從上一曲線圖中,我們可以看到,比較合適的年份是1978年,理由是,兩個時期在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上都有比較相似的地方。

  一、兩個時期的主要災害、災情程度相似。1978年由春至秋的特大旱災,不僅範圍大、程度重,超過了“三年自然災害”時期,是建國以來最大的,而且是曆史上罕見的。最嚴重的安徽、湖北、江西、河南等地,是50至300年不遇的大旱。旱情從春季持續到11月初,大部分地區連旱達150-200多天。

  長江中下遊流量減少30%以上,淮河流量減少80%,是有記錄以來最少的。大多數大中型水庫蓄水降到死水位以下,大部分塘堰和小水庫幹涸。黃河、淮河、海河大部分地區和長江中下遊部分地區,受旱總麵積達4000萬公頃,成災1730萬公頃。安徽、河南、江西、湖北、江蘇、湖南、四川、山西、內蒙古等省區受旱麵積均占播種麵積60%以上。加上其它地區霜凍、風雹、台風災害,本年全國受災麵積達5079萬公頃,成災麵積2180萬公頃,均低於1960、1961年,高於1959年。

  二、兩個時期的經濟決策相似,都出現了盲目的“躍進”運動。1978年2月26日,華國鋒在第五屆全國人大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一個“新的躍進”規劃,要求分三個階段打幾個大戰役,農業每年以4-5%、工業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大步前進,到本世紀末實現四個現代化,使我國的主要工業產品產量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分別接近、趕上和超過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和世界先進水平。工業方麵要建成120個大項目,農業方麵要求到1980年全國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糧食生產要達到4000億公斤。在當時情況下,這個規劃是冒進的。

  三、兩個時期都處於災害的群發性時間段。據專家研究劃分,我國1479-1691年和1891年-現在為幹旱期,後段中,1920-1931年,1959-1963年,1972-1978年為三個災害嚴重的群發時期(《災情報告》第5頁)。

  四、兩個時期的農村經濟、政治體製相似,都屬於農村人民公社體製的生產方式。就全國來說,1978年執行的仍然是改革開放以前的路線。

  然而,盡管兩個時期的主客觀因素十分相似,經濟狀況卻出現了較大的不同。全國糧食產量:1959、1960、1961年分別比1958年下降11%、28.3%、26.25%.1978年則比1977年增長7.8%(1977年產量較低也是一個原因),達建國以來最高的3047.7億公斤。全國農業總產值:1959、1960、1961年分別比1958年下降14.5%、25%、25.9%.1978年則比1977年增長9.8%.

  此外,三年困難時期非正常死亡人口如前所述急劇增加,而1978年則沒有出現值得注意的現象。

  分析造成兩種不同後果的不同因素,可以更好地說明“大躍進”決策錯誤的嚴重影響。

  一、“大躍進”時期嚴重高估了糧食產量,采取了一係列錯誤決策。

  五十年代,我國工業化進程處於初始化階段,糧食等農產品出口是積累資金的重要來源。

  1958年糧食獲得豐收,但在浮誇風中卻估計嚴重過高。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擴大會議估計並正式公布1958年糧食產量將達到3000-3500億公斤,比1957年增產60-90%.1958年底,有關部門根據各地區匯報,把預計產量又誇大為4250億公斤(1958年12月7日中央批轉譚震林、廖魯言報告《關於農業生產和農村人民公社的主要情況、問題和意見》)。

  按照這個產量計算,全國平均每人糧食占有量為650公斤,早已超過需要(《當代中國的糧食工作》第105-10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

  1959年8月16日中共八屆八中全會公報雖然指出“過去發表的1958年的農業產品產量的統計偏高”,認為經過核實後的糧食的實際收獲量為2500億公斤,但仍然嚴重高估。實際上,經過後來核實的1958年全國糧食產量遠低於公布數字,隻有2000億公斤。根據嚴重失實估計,當時得出了糧食已經多得吃不完的假象。1958年10月12日的《人民日報》算賬說:一個人“放開肚皮吃飯”

  一年能吃大約500斤上下。而僅尚未收獲的薯類和晚稻產量,全國人民每人平均可有275公斤,也即全國人民放開肚皮吃一年也吃不完。於是,出現了五項錯誤決策。

  (一)大辦吃飯不要錢的食堂。取消了糧食定量,實行敞口吃飯,宣傳所謂“糧食供給食堂化,肚子再大也不怕”。有的公共食堂半個月就吃掉了三個月的口糧。據國家統計局1960年1月的統計,全國農村已經辦有公共食堂391.9萬個,參加吃飯的有四億人,占人民公社總人數的72.6%,其中主要產糧區的河南、湖南、四川等7省市區達90%以上。

  (二)大量增加城鎮和職工人數。1958年6月,中央決定勞動力的招收、調配由省市區確定後即可執行,各地又將招工審批權層層下放。職工1960年達到5969萬人,比1957年增加2868萬人,城鎮人口1960年達到13000萬人,比1957年增加3124萬人(《當代中國的勞動力管理》第10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全國農業勞動者人數由1957年的19310萬人急劇下降到1958年的15492萬人,占工農勞動者的比例由93.2%下降到77.8%(《建國三十年全國農業統計資料》第5頁)。

  (三)投資和人力物力繼續向工業方麵傾注,排擠農業。1958年秋收未完,就將大批農村勞動力調出,參加沒有計劃的水利工程,抽調農村勞動力3000多萬人搞鋼鐵等其他事業。

  1960年9月譚震林給中央報告說,主要產糧區的河北、山東、河南、山西四省的拖拉機和排灌機械有40%缺乏零件和燃料不能開動,農民的小農具也缺乏很多,因為廢鋼鐵原料都被收集煉鋼,農具廠也改煉鋼。10月山西省委也報告說,農忙的4、5月份,全省參加田間勞動的勞動力隻占農業勞動力總數的48%,而且男多女少,老多壯少。原因是基本建設和支援工業抽調勞動力過多。這些都造成因災減產之後,糧食中仍有一部分不能收獲到倉。彭德懷回家鄉調查時收到一位老紅軍的字條:“穀撒地,黍葉枯,青壯煉鋼去,收禾童與姑,來年日子怎麽過,請為人民鼓嚨胡”,深刻地反映了這種現象。

  (四)減少糧食播種麵積。根據糧食問題已經解決的不實估計,1958年作出了次年減少糧食播種麵積的決策,1959年全國糧食播種麵積為174034萬畝,比1958年的191420萬畝下降了9.1%,其中水稻播種麵積下降9.1%,小麥播種麵積下降8.5%(《建國三十年全國農業統計資料》第45-49頁)。按照1957年糧食畝產,等於1959年全國減少了169.5億公斤糧食,相當於總產量的10%……

  (五)實行糧食高征購政策。為了支持工業“大躍進”,要求各地區加大征購指標,在發現農村缺糧難以完成的情況下,又進行了“反瞞產”鬥爭,強行征購。如1959年1月27日,廣東省委書記趙紫陽在向中央的報告中說,目前農村有大量糧食,糧食緊張完全是假象,是生產隊和分隊進行瞞產造成的。要求對拒不交待的瞞產幹部,給予處分,甚至法辦。毛澤東對此批示予以肯定說:“在全國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必須立即解決。”再如2月19日,《經濟消息》刊登中共安徽省委工作組對桐城的調查說,發現目前農村的所謂糧食問題,不是缺糧問題,也不是國家征購任務過重的問題,而是思想問題,特別是基層幹部的思想問題。

  在這種錯誤認識支配下,1959年全國糧食征購量、出口量達到建國以來最高的674億公斤和41.6億公斤,即使到了嚴重遭災的1960年,征購量和出口量仍高達510.5億公斤和26.5億公斤,出口量與豐收的1958年相等(《中國統計年鑒》(1983)第393、422頁)。當然,繼續實行高征購政策,還有一個國際原因。1960年7月中蘇關係破裂後,蘇聯向中國逼債很緊,周恩來表示暫時有困難,蘇聯外貿部副部長竟然指著人民大會堂的大型陳設山石說:你們如果沒有別的東西,這個就很好。為了還債,8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全黨大搞對外貿易收購和出口運動的緊急指示》(《周恩來傳》第1547-1548頁)。

  這樣,一調出二吃光,本來就難以為繼,當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大幅度減產甚至絕收的情況來臨,國家、集體、家庭都嚴重虧空。以河北省為例,省委在1958年9月發出文件,宣布食堂“不限量吃法”。兩個月後又不得不要求薯糧搭配。再過兩個月的1959年1月,全省農村已經普遍出現饑餓導致的浮腫病。到5月,已有55個村255個食堂斷糧停炊。全國的情況也大致如此。

  1961年5月17日李先念給毛澤東的信中指出:“目前國家糧食庫存實在挖不動了,群眾的底子也空了,餘糧區、缺糧區都很緊。幾個著名的高產區、餘糧區實在調苦了,農民的生活水平大為降低。”(《李先念文選》第259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1978年的情況則不同,粉碎“四人幫”不久,為了適度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從1977年起,國家采取了大量進口糧食的政策。

  1977年至1983年年平均進口104.5億公斤,是建國以來的一個高峰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草案)》,規定糧食統購價從1979年夏糧上市起提高20%,超購部分再加價50%,糧食征購指標在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穩定在1975年的基礎上,並減少25億公斤,淨征購率隻有15.6%.還規定國家對農村實行免稅或低稅政策,大力發展社隊企業,發展小城鎮建設。這些政策使農民得到了休養生息。

——————

  從上表可以清楚地看出:第一個時期的1959、1960年,全國糧食產量逐年下降,而仍然大量征購和出口,直到1961年才開始調入和進口。第二個時期,糧食產量逐年增加,卻采取了低征購率和大量進口政策。一縮一盈,一消一長,自然就使兩個時期人民糧食占有水平相差甚大。這種差別反映在吃商品糧有基本定量保證的城鎮居民身上,尚不算懸殊,而對於農民,影響甚大。

  應該說,兩個時期的曆史情況也不相同。在以農業產品為主要原始積累的50年代,國家財政力量十分有限,不得不大量征購和出口糧食。為了實現國家的工業化,這個總政策是無可非議的。而在國家已經初步奠定工業化基礎的70年代末期,采取進口糧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僅是政策的考慮不同,也是客觀條件變化的支持,得益於多年的積累增加和綜合國力的提高,含有“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的意義。因此,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地從領導人的著眼點看,但50年代末期的浮誇風,是個嚴重失誤。

  二、“大躍進”時期過高地估計了主觀意識的作用和農業生產條件的變化,把“人定勝天”的決心當作了現實,加上“反右傾”的需要,因此對抗災沒有及時地重視,反而繼續要求“大躍進”,對農業及抗災投資也相對較少。

  應該說,在發動“大躍進”的1958年就掀起了興修水利的高潮,為防治自然災害進行了重要的準備。但是,這種仍屬非常低下程度的農村抗禦災害能力卻被浮誇風拔高到不適當的高度。1958年3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稱讚“徐水縣僅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基本上消滅了水災和旱災”,“是在全縣規模上又快又好地組織全麵大躍進的一個好榜樣”。

  4月7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通知》,其中規定:在一年內基本消滅水災和旱災的縣(市),都可以派代表參加年底在北京召開的全國農業社會主義建設先進單位代表會議。

  這樣一來,許多地區都紛紛宣稱根治了自然災害。

  1959年出現嚴重春旱之時,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防災抗災是注意的。4月17日,他看了國務院關於山東等省春荒缺糧的材料後,親自擬定題目《十五省二千五百一十七萬人無飯吃大問題》,要求在三天內用飛機送到15個省的第一書記手裏,迅即處理緊急危機(《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8冊209頁)。24日,他又對東部沿海發生風暴的報告批示:“再接再厲,視死如歸,在同地球開戰中要有此種氣概。”(同上,第217頁)但是,到了8月廬山會議以後,由於“反右傾”的政治壓力,一些地區隱匿災情不報,或者報告已經戰勝了災害,使從中央到地方產生了盲目樂觀的影響,對自然災害的嚴重程度和持續三年之久缺乏思想準備和應對措施。如8月1日,新華社內部報道說廣東增城縣遭受重災,“總的印象是情況很好,比想象的好。受災之後並不是什麽都‘蕩然無存’,農民生活安排生活安排得不錯,生產蓬蓬勃勃”。

  毛澤東看後更加深了人民公社和食堂“一定垮不了,人為地解散也是辦不到的”的認識,要求繼續進行“大躍進”。到1960年3月習仲勳送來安徽“餓死人事件”的群眾來信,周恩來等才對真實情況有所了解。在此之前,盡管全國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也進行了各種抗災鬥爭,但並沒有及時地作為全國的中心工作,報刊上反而更加宣傳“有了人民公社什麽自然災害都不在話下”

  的“豪言壯語”。綜合國力的低下,也使當時投入的資金十分有限,60年代中央財政補助各省的特大抗旱經費實際支出,年均隻有0.61億元,50年代更少。

  接受“三年自然災害”的教訓,經濟好轉以後,國家對防災抗災給予了極大的重視。毛澤東先後提出了“備戰備荒為人民”和“廣積糧”政策。在具體部署上,1966年由國務院召開了北方8省市區抗旱會議,周恩來親自主持,強調指出:“北方抗旱是長期的事情,要做長遠打算。”決定由李富春、李先念、譚震林、餘秋裏等國務院領導分別擔任各省區的抗旱工作組組長,周恩來還親自擔任河北組組長,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重視。1972年、1977年國務院又先後召開了14和17省區市抗旱會議。從1971年起,成立了中央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總參、計委及水電、農林、財政、商業、交通各部組成。各地區、各部也建立了相應機構,防治自然災害成為全國的長期性工作。70年代,中央財政補助各省的特大抗旱經費實際支出,年平均為2.05億元,相當60年代的3倍以上。

  1978年出現大旱災之初,國務院即召開全國會議,王震、康世恩講話動員,要求各部門地區作為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李先念、陳永貴還親臨災區視察和指揮。11月,國家決定拿出10億元支持各地抗旱。對防治災害的重視和投入,成為1978年戰勝災害的重要因素。

  三、兩個時期的自然災害和決策錯誤持續時間、影響程度不同。

  1959年-1961年連續三年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在中國曆史上是少有的,其損害力及致使人類承受災難能力的衰減,絕非算數級數,而是成幾何級數。

  而1978年的災害雖然嚴重,隻集中在一年,1977年和1979年自然災害屬於輕度和中上度。

  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一直持續了三年,有的“左”的政策到1962年才全麵糾正。

  而1978年開始的“躍進”則在提出時就有不同意見,糾正較早。1978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討論規劃時,鄧小平提出:還是說穩當一些好。我們的總產值達到美國的水平,按人口平均也比美國差得多。到那個時候,農民的比重仍然會這麽大。就是160元,生活也不怎麽高。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貫徹了調整的新八字方針,盲目“躍進”隻實行了不到一年就得到抑止。而且,由於國際環境和思路的變化,1978年“躍進”的資金來源主要靠大量引進外資,以後分期償還。雖然超過了國家的綜合國力,但對農業影響不是很大。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的不同因素必須考慮:

  四、兩個時期的生產力條件有了很大的變化。農業生產條件的主要變化見下表:

  由上表可見,1978年與1957、1962年相比,農業機械總動力增加了96和14.5倍,化肥施用量增加了22.7和12.4倍,農村用電量增加了179.7和14.7倍,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是巨大的。灌溉麵積與1957、1962年比增加了64%和47%,而且質量有很大變化。1958年“大躍進”中的興修水利,成績很大,但片麵追求數量,缺乏科學論證,發揮效益不高,有不少半途而廢。1959年6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已經指出:“水利建設經過去年的努力雖然獲得了很大成績,全國水利工程的設計灌溉麵積已達十億畝,但其中有一部分‘有庫沒有蓄上水’或‘有庫有水而渠道未修好,土地未平整好’等等原因不能發揮作用,或者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在耕作技術上,1958年曾經盲目提倡土地深翻,打亂了耕作層,將生土翻上來,不僅浪費勞動力,而且土壤肥力下降。

  從70年代初期起,在“農業學大寨”的背景下,全國掀起了一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業機械化高潮。平整土地、治河修渠、坡地改梯田、治理鹽堿地、打井抗旱、興建水電站、生產農業機械方麵,取得了重要成就。據統計,1978年與1957年相比,全國農田機耕麵積增加14.4倍;機電排灌麵積增加19.7倍,占總麵積比例由4.4%上升到55.5%.雖然這一時期在“左”的思想影響下,也出現了違背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的現象,但總的說來,成績是主要的,使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上了一個大台階,“因此可以說,從70年代開始,我國災害防禦能力已經有了質的飛躍”(《中華人民共和國減輕自然災害報告》,1994年5月日本橫濱聯合國減災大會中國政府文件)。直到進入21世紀,中國現有水利設施的80%以上仍然是70年代以前修建的(新華社2000年6月10日訊)。

  農業生產技術也得到很大改善。袁隆平等人於1973年育成的秈型雜交水稻優良品種,開始在南方推廣,取得了顯著成效。從1976年至1987年,全國累計種植麵積10.66億畝,平均每畝增產108.3公斤,共增產115.45萬噸。改革耕作栽培製度也取得很大成效,70年代起北方擴大夏播作物複種麵積,將兩年三熟改為一年兩熟;南方發展雙季稻,到1977年比1965年麵積增長72.5%.1965-1977年累計增產稻穀4085萬噸,其中靠提高複種增產的占30%(《當代中國的農作物業》第40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再加上前述農業條件的改善,全國糧食單位麵積產量有了顯著的大幅度提高,1978年與1957年相比,由每畝98公斤提高到169公斤,增產72.4%.

——————

  三、結論

  綜上所述,我們對造成“三年經濟困難”的成因,可以做出一個基本的評價立場——應當將自然災害和決策錯誤的作用結合進行分析,否認任何一個方麵都是不全麵的。

  那麽,如何比較分別屬於社會領域和自然領域的這兩者關係呢?我們可以把糧食作為一個比較指數,這也是許多經濟學家考察災害時使用的方法。

  因為:糧食在當時作為農業國的中國,是決定國家經濟興衰的基礎,是一條生命線和因果關係鏈。根據本文第二節的分析,這三年農村糧食的減少量大致可以分解為三個部分:1、因災減產;2、因決策錯誤減產;3、因高征購而減少。第1、2項使農村糧食產量的絕對量減少,第3項使農村糧食占有量相對減少。我們先考察一下因災減產與其他因素的比例關係。

  對於農業受災減產的計算,目前尚無成熟的方法,本文暫以“大躍進”之前的1957年糧食產量為正常產量標準進行比較(1958年數字不確實),這三年共減產糧食數量(B )為1241.5億公斤(未考慮年增長率,隻能作為一個比較參數,不等於實際減產量)。其中,根據前麵計算出的結果,三年中因自然災害減產的糧食數量(A )為888.8億公斤,其餘的352.7億公斤可以視為決策錯誤引起的減產(C ),大致由三種原因決定:(1)由於高估產而製定減少糧食播種麵積計劃。(2)“共產風”影響農民生產積極性,使種植麵積和單產下降。

  (3)大煉鋼鐵等工業“躍進”占用大量農村勞動力和資金。自然災害和決策錯誤導致減產的比例列為公式(一):

  A :C :B =71.6%:28.4%:100%

  在考察了糧食減產的因素後,我們再來考察高征購錯誤決策使農村已收獲糧食減少的因素。大量增加城鎮和職工人數所多消費的糧食,一般來講,已包括在高征購所得之內。

  高征購的決策源於高估產。1958年,根據有關部門正式公布的糧食預計產量3250億公斤計算,核定各省市自治區征購糧食計劃579.5億公斤。從表麵上看,征購率17.8%比上年要少得多。但是按後來核實1958年產量隻有2000億公斤計算,淨征購率(減去返銷農村的數量)就高達20.9%.1959-1961年三年遭受嚴重災害,糧食大幅度減產,而年平均淨征購率反高達22.3%,大大超過1957年的17.4%.按1957年淨征購率計算,三年中共多征購240.51億公斤(D )。這一數字與三年減產總數相加,大致就是這三年農村減少糧食的總數1482億公斤(E )。四者的關係如公式(二):

  A :C :D :E =60%:23.8%:16.2%:100%

  可以看出,因災減產的因素(A )與高征購政策(D )及其他政策減產因素(C )之和的比,大約為6:4.如果我們再考慮到1959-1961年國家通過調入、進口等辦法向農村返銷了大量糧食,三年共546.6億公斤,占總征購量的34.4%(《當代中國的糧食工作》第108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那麽這三年實際並沒有多征購,高征購政策似乎不應成為農村發生嚴重缺糧危機的因素。

  但是,實際情況並不完全如此。這是因為:考慮到遭受災害應當減少征購的原則,1959-1961年糧食總產量比1957年大幅度下降,後兩年甚至低於1936年的水平,按照1957年淨征購率計算出的多征購糧食,顯然是低估的數字。如果不考慮遞增因素,按照1957年每111.4億公斤糧食占一個淨征購率百分點的比例,1959-1961年的淨征購率應該為15.3%、12.88%、13.2%,各年多征購的糧食是215.9、123.4、63.4億公斤,三年共計402.7億公斤(F ),則三年農村共減少糧食1644.2億公斤(G ),得出公式(三):

  A :C :F :G =54%:21.5%:24.5%:100%

  至此,我們得出最後的數據:從糧食看,因災造成的減少略大於決策錯誤的減少,兩者之比約為5.4:4.6.

  這仍然無法說明“三年經濟困難時期”農村出現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大量增加的原因,因為還沒有考慮到兩個重要的特殊情況:

  一、高減產、高征購集中在1959-1960年,和大量進口返銷糧食的1961年之間有一個時間差。1959年全國因災減產數量高達378億公斤,占三年因災減產總數的42.5%;而這一年浮誇風仍在盛行,8月廬山會議後全國開始“反右傾”、繼續“大躍進”和追求高指標,10月中央批準了農業部提出的1959年全國糧食產量爭取達到6500億公斤的報告,使得遭受災害嚴重損失的1959年反倒成為建國以來淨征購率最高的一年,高達28%,比1957年多征購180億公斤,占三年多征購量的44.7%.

  1960年,淨征購率仍高達21.5%(《中國統計年鑒(1983)》第393頁)。這樣,產量劇減,征購激增,竭澤而漁,僅滯後半年(征購年度為每年4月至次年4月),1959年底至1960年底就爆發了農村缺糧危機的高峰。

  後果極為嚴重的河南信陽事件即是發生在這一時期。全國農村平均每人糧食消費量由1957年的204.5公斤急劇下降到1960年的156公斤、1961年的153.5公斤(國家統計局編:《建國三十年國民經濟統計提要》第336頁),人均每天口糧不足一斤,重災區隻有幾兩,春荒時期甚至持續斷糧。

  農村的嚴重缺糧引起了中央的注意。

  1960年6月,毛澤東在上海會議的《十年總結》講話中承認自己犯了追求高指標的錯誤。

  11月3日,周恩來受中央委托起草了《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要求堅決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節約勞動力加強農業第一線。

  12月,國務院財貿辦公室《關於糧食和市場問題的匯報提綱》指出了糧食多征購的問題,但其估計仍偏低,認為“1958、1959兩年大約多征購貿易糧200億斤左右。”(《當代中國的糧食工作》第108頁)

  從1961年開始,國家大量進口、調撥糧食(1959、1960、1961年調入糧食量分別為-589.8、-169.5、409.4萬噸,進口糧食量分別為0.2、6.6、581萬噸),向農村返銷,淨征購率降為17.5%.

  但是,已經形成了貽誤救災時機的一年時間差,這不能不主要歸咎於1959年8月本應糾“左”,卻更加向“左”的廬山會議“反右傾”和繼續發動“大躍進”決策。

  二、還應考慮一個重要的因素——1958年起持續至1961年的大辦公共食堂,使得農村寅吃卯糧,缺糧危機高度集中在夏糧未下的次年春季,打擊力度大大增加。

  從理論上和整個三年時期講,提前消費並沒有減少農村的糧食占有狀況,但其嚴重打亂了農民為維持全年溫飽最低水平的平衡分配,使次年春荒人口大大增加,出現長期的缺糧、斷糧期,不僅不能保證種子和其他再生產需要,導致次年繼續人為減產因素加大,而且影響到生存。

  以1960年農村每人年均消費156公斤(《建國三十年國民經濟統計提要》第336頁)計算,平均每天消費0.425公斤,但如果辦公共食堂按每天每人消費0.5公斤,則要出現53天的無糧期,後果是極為嚴重的。

  因為無法統計各地農村人民公社的積蓄糧食數字和因辦公共食堂提前吃光糧食頻率,這個因素雖然難以列出數據,但惡性後果是很明顯的。

  再從另一個角度分析,1959-1961年農村人均年消費糧食量為164公斤,比1957年的204.5公斤下降20%,而同期城鎮人口人均消費糧食量隻下降了2.6%(《建國三十年國民經濟統計提要》第336頁)。

  即使考慮到1957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高於城鎮4.3%,三年中農村消費糧食減少的幅度也遠大於城鎮。這就說明,高征購、辦食堂等錯誤決策對農村的影響極大,而對糧食定量基本有保證的城鎮影響較小。

  由此可見,決策錯誤對1959-1961年農村糧食減少的實際影響,並不僅限於公式(三)的比例。從糧食減產看,自然災害略大於決策錯誤;從一個時期的集中缺糧情況看,決策錯誤影響遠大於自然災害。可以說,由於“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決策,使農村因自然災害遭受的損失增加了一倍。

  這與劉少奇在報告中引述的“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是基本一致的。

  首先,劉少奇曾說明,“有些地方的農業和工業減產,主要的原因是天災。有些地方,減產的主要原因不是天災,而是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劉少奇選集》第419頁)

  就他調查的湖南來說,遭受自然災害的程度在各省份中不算最大。

  1958-1962年,全國遭災最嚴重的10個省份是河北、遼寧、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四川;前三名是山東、河南、安徽(國家科委全國重大自然災害綜合研究組編:《中國重大自然災害及減災對策(總論)》第38頁,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

  因此,受災列為第13位的湖南,損失受決策錯誤影響顯然是主要原因。

  其次,本文隻考察了自然災害和決策錯誤對農村糧食的影響,沒有考察工業等方麵的影響。如果加上純粹因決策錯誤導致大煉鋼鐵等的工業損失,“三年經濟困難時期”的成因,毫無疑問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

  本文進行繁瑣的數字統計和考證,並不是為了簡單地重複以前已被提出的判斷,而是想說明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相互作用的,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出現兩者之一,都足以導致經濟困難。

  如果決策正確,遇到大的自然災害,也遠不應發生如此之大的經濟衰退損失和非正常死亡。但次要原因又是造成嚴重破壞的原動力,沒有“三年自然災害”,決策失誤雖然會導致經濟嚴重遞減,但不應是集中爆炸性的。

  決策錯誤在當時的出現,反映了我們認識嚴重脫離實際的必然結果;而自然災害的發生雖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恰好在我們認識發生嚴重錯誤時刻襲擊,則有較大的偶然性。

  關於自然災害對三年經濟困難的作用,能否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一個人不顧自身體質疲弱奔跑過快,在平地上會摔跟頭,頭破血流,但如果前麵突然出現一個深坑,恐怕就要摔得肢斷骨裂。

  試想一下,如果1967年、1968年“文革”導致“全麵內戰”極為混亂的時期,出現了像1959-1961年那樣的持續大自然災害,經濟損失將比“大躍進”時期更不堪設想。

  所幸的是,“文革”十年中除1972年是災年外,其餘各年災情都在中等以下,這也是一種偶然性。再加上毛澤東接受“大躍進”時期的教訓,比較注意“備戰備荒為人民”、“廣積糧”政策等其他原因,因而使經濟建設仍能有一定自然保障。

  關於決策錯誤對三年經濟困難的作用,可以說,它決定了困難的程度和損失的大小。既然人類現在還遠不能製止自然災害的爆發,那麽我們隻能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總結教訓、認識規律上,盡量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

  首先,必須始終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去努力提高生產力,增強人類改造、控製自然的能力。對於生產力的三個要素,“大躍進”時期隻強調了人的因素,片麵地誇大精神的作用,而且沒有強調提高人掌握科學技術的素質;對於提高生產工具水平、認識自然界災害作用,則沒有予以相應的重視。這個教訓是深刻的。正是經過了70年代的大規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80年代以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迅速提高綜合國力,使得國家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大大加強,因此雖然70-80年代我國的自然災害發生密度大於50年代,呈不斷加劇趨勢,卻再也沒有發生災難性的後果。

  同時,還應看到,人類與自然災害的鬥爭是長期的,決不能忽視和鬆懈。

  農田基本建設投資占全國基本建設投資的比例,從1980年開始明顯下降,年均值“五五”期間為11.48%,“六五”期間為6.68%,“七五”期間為3.2%,“這一速度在新中國成立以來是從沒有過的”(國家科委全國重大自然災害綜合研究組編:《中國重大自然災害及減災對策(總論)》第38頁,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因而80年代自然災害對農業增長波動的影響不是在減弱,而是在強化,90年代連續出現了各種嚴重自然災害。“目前,農村水利基礎設施仍然十分脆弱:全國還有近2/3的耕地沒有灌溉設施,即使有灌溉設施耕地的抗旱標準也不高,農業整體上還沒有擺脫靠天吃飯的局麵;農田灌排設施老化失修,效益衰減,已嚴重威脅到農業基礎的穩定。”(水利部部長汪恕誠在全國農村水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0年1月11日)這個傾向值得重新注意。

  其次,必須正確認識生產力狀況,采取適應其發展的生產關係,否則將受到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的懲罰。如果不能正確認識初級階段的生產力狀況,推行大大超前的“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生產關係,必然要使損失大大超過自然災害本身造成的損失。
  
  三年嚴重經濟困難時期的災難,就是客觀規律借自然之手對我們的懲罰。這個沉痛的教訓值得永遠記取。


  因此,我們在中共黨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這一時期的撰寫中,應當實事求是地對自然災害和決策錯誤之間的關係給予結合說明。不承認決策錯誤,完全歸結為“天災”的說法,及否認有“三年自然災害”,隻說明“人禍”因素,甚至直接說“大躍進”餓死若幹萬人的說法,都是不全麵的。

  原載《中共黨史資料》2000年第4期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