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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支持釘子戶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2007-03-24 14:49:50) 下一個
來源;Panzerfaust, 32歲
美國
• 毛主席支持釘子戶的文章
• 買辦是亡國之禍: 09工程在60和80年代的不同遭遇
• 2.27股市大跌的陰謀: 買辦們兩會前逼宮
•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 反對洋奴爬行主義

毛主席支持釘子戶的文章 2007-03-24 07:44:29

群眾反對他,打石頭,打鋤頭,我看是該當,我最歡迎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早幾年,在河南省一個地方要修飛機場,事先不給農民安排好,沒有說清道理,就強迫人家搬家。那個莊的農民說,你拿根長棍子去撥樹上雀兒的巢,把它搞下來,雀兒也要叫幾聲。鄧小平你也有一個巢,我把你的巢搞爛了,你要不要叫幾聲?於是乎那個地方的群眾布置了三道防線: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婦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壯年。到那裏去測量的人都被趕走了,結果農民還是勝利了。後來,向農民好好說清楚,給他們作了安排,他們的家還是搬了,飛機場還是修了。這樣的事情不少。現在,有這樣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無憂,可以橫行霸道了。這樣的人,群眾反對他,打石頭,打鋤頭,我看是該當,我最歡迎。而且有些時候,隻有打才能解決問題。共產黨是要得到教訓的。學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樣的事情,同誌們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學生要到北京請願,一個列車上的學生在四川省廣元車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個列車上的學生到了洛陽,沒有能到北京來。我的意見,周總理的意見,是應當放到北京來,到有關部門去拜訪。要允許工人罷工,允許群眾示威。遊行示威在憲法上是有根據的。以後修改憲法,我主張加一個罷工自由,要允許工人罷工。這樣,有利於解決國家、廠長同群眾的矛盾。無非是矛盾。世界充滿著矛盾。民主革命解決了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這一套矛盾。現在,在所有製方麵同民族資本主義和小生產的矛盾也基本上解決了,別的方麵的矛盾又突出出來了,新的矛盾又發生了。縣委以上的幹部有幾十萬,國家的命運就掌握在他們手裏。如果不搞好,脫離群眾,不是艱苦奮鬥,那末,工人、農民、學生就有理由不讚成他們。我們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長官僚主義作風,不要形成一個脫離人民的貴族階層。誰犯了官僚主義,不去解決群眾的問題,罵群眾,壓群眾,總是不改,群眾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說革掉很好,應當革掉。


(《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3--329頁)世界論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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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nzerfaust張貼 @ 2007-03-24 07:44:29 (3) 共 0 篇評論 發表評論 >>>


買辦是亡國之禍: 09工程在60和80年代的不同遭遇 2007-03-22 06:53:31

買辦是亡國之禍: 09工程在60和80年代的不同遭遇

中國核動力潛艇的命運, 從先帝時代的自力更生, 艱苦奮鬥, 一萬年也要搞出來,
到先富時代的接軌共榮, 和平發展, 先富派的萎縮愚蠢, 從下麵黃總的訪談, 可
見一斑.

  本刊記者:我國的核潛艇已經走過了30餘年的曆程,作為我國第一代核潛艇的總師
,您能對這段曆程作一簡要的回顧嗎?

  黃總:核潛艇的故事可以從1958年說起。

  58年有兩件事情對我們工作影響比較大,一個是二機部在蘇聯專家幫助下在房山建
成了我國第一個試驗堆,另一個是我們按照“二四”協定轉讓製造的潛艇, 58年也基
本告一段落。另外,這一年中蘇關係開始緊張,接著59年,10年大慶,赫魯曉夫來了,
我們正式提出希望蘇聯老大哥能幫助研製核潛艇,赫魯曉夫非常傲慢:“核技術非常複
雜,花錢很多,你們中國沒有水平也沒有能力研製,我們蘇聯有了,就等於中國有了。
你們把海軍基地給我們用,我們的核潛艇可以幫助你們”。毛澤東主席非常氣憤:“核
潛艇一萬年也要搞出來”!此話立即傳遍09戰線,大家聽了很興奮。國家搞核潛艇是有
決心的,一萬年也要搞出來,但是權衡下來,最重要,首先要搞的應該是“彈”。核動
力比原子彈技術要求更嚴,核動力是可控的,原子彈不需要控製,要把爆炸威力變成可
控的,技術要求更高。當時 “彈”還未爆,國家要把全部力量集中到“彈”上,09項
目58年剛剛組建,開始預研,62年就開始下馬,過了2年,這個項目正式解散了。

  在於笑虹,劉華清堅持下,中央同意保留少數人繼續調研工作,並維持了幾個關鍵
設備的研製工作。

  64年原子彈爆炸成功,有此基礎,國家可以抽出力量搞09了。於笑虹,劉華清有關
領導抓住機會立即向中央打報告,要求09上馬。65年報告批下來,同意!

  此時麵臨困難仍然很多,核潛艇裏麵到底是什麽內容,我們都沒搞清楚。

  工作條件也很差,我們搞數據,要用算盤、計算尺算。為一個數據常常要發動一批
人日日夜夜算。

  中央批下來時有3個原則:

  1、立足國內,艱苦奮鬥

  2、第一條艇帶有一定試驗性質,但建成後要可以作為戰鬥艇用

  3、大力協同,全國有關科研單位共同努力,把09搞出來

  我們就因陋就簡,創造上辦法,能拿出點成果就算一點。我們絕不等條件,就算你
等得及,國家也等不及啊。

  不是沒有資料,心裏沒底嗎。一個一個解決。我們對國內科研技術力量調查清楚,
實事求是地了解我們生產能力到底有多大。沒資料我們發動大家按各自專業搜集國外資
料,美國第一個搞出來,他要吹噓自己,所以報刊書籍裏零零碎碎會透露些信息,但這
些資料真真假假,不信不行,全信也不行。我們的做法就是3麵鏡子:一麵放大鏡――
把有用的信息從信息堆裏挑出來;一麵顯微鏡――把信息匯總分析;一麵照妖鏡――要
去偽存真。

  有個例子很有意思,核潛艇做導彈發射平台,精度不比陸基,因為艇的位置參數是
不斷變化的。美國搞了華盛頓導彈艇之後說,他這條艇精度能達到陸基水平,因為他提
出一個技術措施――艇上裝個65噸重的陀螺儀,陀螺運轉,利用其高速,艇就可以穩定
下來。我們看到這個圖紙,比較吃驚,因為陀螺除自身外還有很多設備來維持運轉,這
意味至少要增加一個很大的艙室給它,排水量、航速都要受不小影響。美國人真正的做
法怎樣不得而知,但這個方法是比較笨的,是否就沒有其他辦法呢?我們試驗條件很簡
陋,但我們通過大量試驗最後得出結論,不一定用這個陀螺,我們有更好的方法。按我
們的方法走,到試射時我們打的也很準。

  當時我們在葫蘆島,因為這個地方水深,冬天冰凍期較短而且三麵環山,保密條件
也很好。現在葫蘆島成了旅遊勝地了,當時可是荒山敝野的。我們種的樹就算長起來也
是歪的。夥食也很“綠色”,有一句俏皮話說我們是“早上土豆燒白菜,中午白菜燒土
豆,晚上土豆白菜一道燒”。北方尤其冬天隻有這個,有時候一年到頭見不到一點油星


  文革時候,我們白天受批判,晚上再加班加點幹。雖然很苦, 但還是很有幹勁.

  當年,我們自己總結了四句話,也算是座右銘吧:

  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大力協同,無私奉獻

  有人會說這話聽起來有些官套,我說那是因為你沒經曆那個階段,你也可以把它換
成時髦的說法叫團隊精神,不過那個團隊精神往往是很功利的,和我們的四句話還是不
同,我們做事可不講什麽條件,我們之所以做就是為了國家能硬著腰杆說話,因為我們
中國人愛國。

  當年同誌們聊天說:“我們這輩子,如果將來在子孫麵前說說我的往事的話,我們
會說,我們這輩子沒有虛度。”

  09是65年正式上馬的,不過58年到65年期間,雖然沒有正式立項,但預研沒停,這
期間的工作給65年打下了很好的基礎,所以65年上馬後,才能搞的那麽快。

  再過2年,核潛艇開工,70年下水開始試航,74年交給海軍。這個速度是很快的,
而且我們的艇比蘇美前幾艘要強的多。有人講你的艇下水是70年,鸚鵝螺號是54年,差
了十幾年,能不強麽。不過你可以想想,我們70年代的工業能力、科研水平和美國50年
代能有多大差距。

  本刊記者:美國人研製第一代核潛艇鸚鵡螺、海狼是常規艇型,

  到1959年的鰹魚級才變成水滴型,而我們的研製則是一步到位,當時是怎麽做出這
種決策的?

  黃總:美國第一條是常規線型,因為當時美國還不敢肯定他的路走對了,這隻是個
試驗,鸚鵡螺號完全是為解決核動力上艇的問題,其他問題不觸及。

  它的航速潛深都較低。同時他們又造了大青花魚,這是為解決核潛艇長時間水下高
速航行的問題,要研究線型如何適合水下航行,而非水上水下兼顧。兩個都成功後,再
合成搞了鰹魚。

  我們則是一步跳到鰹魚,這個跳不是無中生有想當然的。他們走的每一步,我們都
要分析,那些彎路不必再走了,從他們的彎路裏我們分析排除了很多不必走的步驟,所
以一下子搞到位。

  本刊記者:1988年,我國戰略核潛艇水下發射洲際導彈成功。您能不能回憶一下當
時的情況和感受?

  黃總:88年,核潛艇進行了最後兩個大的試驗,算是總鑒定。第一個是深潛,反應
堆全功率航行,水下大深度發射魚雷。這個試驗是在南海搞的,很成功。然後回過頭來
,到北海,做洲際導彈發射試驗,兩發,打的很準。中央領導立即打來電話祝賀,說“
你們打的比陸地上還要準!”我一邊感謝領導關懷,一邊哭笑不得。嚴格講,這話是不
科學的,海上打,艇的姿態參數不斷變化,當時條件下是不可能比陸基更準的。當時打
成這樣,實際算僥幸,陸地上一個正誤差,艇上一個負誤差,兩個正好抵消,所以打的
非常準。

  這裏說個題外話,我們第一次打洲際導彈,不是這次而是82年,在常規艇上進行的
,失敗了幾次,最後一次獲得了成功。在此基礎上,才到09上搞。

  09造價很高,不可能直接到它上麵進行發射試驗。

  兩個試驗成功後,聶力問我有什麽感想,我說:“一喜一憂”。當時冷戰剛剛結束
,很多軍工項目都在下馬。我高興因為我打成功了,但大概明天我們就失業了。如果打
不成功,我們還可以再吃幾年飯,因為你們還會投資。

  聶力聽完也哭笑不得。果然,打成功後,我們項目就下馬了,一下就是20幾年。社會
也發生了很大變化, 盲目崇拜西方, 想接軌, 想先富起來, 一廂情願的想和平發展.

  20幾年過去,美國走了多少型號,冷戰結束,戰爭的危險並沒消失。美國(包括日
本)的科研工作一點沒放鬆,而我們的科研生產都斷線了。團隊解散,很多人才都流失
了。世界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和平, 除非我們自願做西方的附庸和奴隸. 如果我們也像美
日那樣,技術抓的很緊,我們的技術水平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就算不超過美國,也
至少不會和他差這麽遠。

---
*** 米國是萬惡之源, 買辦是亡國之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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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nzerfaust張貼 @ 2007-03-22 06:53:31 (12) 共 0 篇評論 發表評論 >>>


歐洲和美國的金融戰爭曆史 2007-03-13 18:13:59

歐洲和美國的金融戰爭曆史

宋鴻兵

第一時期:西歐金融財團在曆史中第一次展露頭角是在法國大革命前後。法國大革命中逃到英國的法國貴族中,包括印刷發行法郎紙幣和法國國債的主要負責人和設計者。為了對革命政府和督政府報複,也為了解決己方經濟上的窘迫,他們開始大量印刷虛假法郎紙幣和法國國債到法國套購物資,這一經濟過程持續了了大約15 年,給法國經濟和社會秩序沉重的打擊。拿皇帝上台後,為了反向打擊英國,也雇傭了大量剪刀手偽造假英鎊紙幣,先令銀幣,並且成功的迫使英國放棄了金本位數年至久。這一係列前所未有的金融戰行為產生了巨額利潤和前所未有的混亂。從中也就催生出第一代金融門閥羅斯柴爾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和梅隆家族。迫於戰爭和國內混亂而嚴重依賴於國債發行的英國,也就把自己的金融主導權拱手送給通過製造流通虛假有價證券而積蓄巨量財富的羅斯柴爾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和梅隆家族則把大部分財富轉移到新生國家美國,選擇在那個新大陸的國家繼續發展。

第二時期:不斷鞏固舊大陸金融支配性控製權的羅斯柴爾德家族不甘心有獨立於他們之外的西方國度存在。於是他們通過扶植摩根財團發展壯大來牽製影響美國,並且力圖全麵控製美國。當時的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和梅隆家族沒有實力對抗過分強大的羅斯柴爾德家族,於是采用了妥協的方法。花旗,摩根,美國第一第二國民銀行當時都處於羅斯柴爾德家族的間接控製下,羅斯柴爾德家族達到了他的第一次頂峰。但是,由於過分抽調資金控製新大陸,導致了羅斯柴爾德家族在舊大陸的控製力急速下降。俾斯麥首相抓住了這個天賜良機,通過普法戰爭賠款組建了德意誌銀行,並且通過工業化和一係列眼花繚亂的並購,迅速組建了新的容克財團:德意誌4大銀行團。歐洲崛起了新的金融集團。

第三時期:資本主義的原罪生產過剩和需求不足導致了一戰的爆發。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摩根家族和梅隆家族抓住羅斯柴爾德家族的影響力由於戰爭而下降的機會,在美國發起了反攻,力圖擺脫受到控製的命運。這個企圖在一戰結束的時候似乎是成功了,美國擺脫了長期債務。但是隨著戰後羅斯柴爾德家族的反攻,美國4 大家族發現自己的力量還是無法對抗羅斯柴爾德家族。容克財團在大戰中損失慘重,德意誌4大銀行組成的德意誌財團也屈服於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意誌。羅斯柴爾德家族達到了自己的第二次頂峰,也是最高峰:控製全球金融命脈。

第四時期:當發現完全無法和羅斯柴爾德家族在金融領域對抗後,德意誌財團和美國財團想到了新的主義:毀滅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本體:猶太人。通過支持希特勒和二戰,羅斯柴爾德家族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大量家族成員被殺害,資產被侵吞,超過2/3的旗下金融機構完全不存在了。美國財團利用這一有利時機反過來吞並羅斯柴爾德家族在美國和澳洲,加拿大的近乎全部資產,建立了花旗,摩根,美洲三大財團的現代格局。容克財團在戰爭中也失去了絕大多數成員,成功的轉化成新的寡頭勢力,並且利用瑞士5大銀行轉移戰爭中掠奪的財富逃過了2戰失敗的損失,在戰後成為歐洲第一大金融寡頭財團。羅斯柴爾德家族在歐洲大陸和北美澳洲的全部金融機構和資產全軍覆沒,靠在英國和瑞士幸存的少量金融機構艱難恢複,並在戰後逐步恢複元氣。目前的全球金融勢力,還處在這個時期。
目前的布什家族,還有以前的肯尼迪家族,都不是核心的家族,隻是旁係的家族。肯尼迪家族因為衝擊了核心家族的根本利益:美元發行權,而遭到毀滅性打擊。布什家族現在如果不把美國現在處理好,讓美元失去全球金融霸主地位的話,他的下場同肯尼迪一樣。所以現在他拚命也要保住美國的國勢,保證美元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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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Panzerfaust張貼 @ 2007-03-13 18:13:59 (38) 共 0 篇評論 發表評論 >>>


2.27股市大跌的陰謀: 買辦們兩會前逼宮 2007-03-03 10:06:08

2.27股市大跌的陰謀: 買辦們兩會前逼宮<<物權法>>

-- 林 曇

我們知道,中國在資本市場全麵開放之前,根本來不及準備好充分的資本實力。目前我們所有的證券公司和基金加起來的資產規模不如美林證券一家的規模。所以,我們根本不具備與外資打金融戰的可能性。
在這樣的金融基礎上,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打一場民族企業的保衛戰。
我們都知道,中國和美國是有價格差的,打個比方,中國的橘子1塊錢1個,美國的橘子一美金1個,那麽1個美金在美國隻能買1個橘子,在中國就能買8個。企業的股市價格也是如此,所以,中國拿美金去美國買股票,好比拿美金買賣橘子,隻能賺個7.8到8塊之間的差價,搞不好還要賠錢,和做買賣沒什麽區別,不具備意義。如果中國的股市點位達到5000點左右,好比我們在中國把橘子就賣到8塊人民幣也就是1個美金,那資金全麵開放對外資就沒有什麽大的意義了,就不會有原1美金買了8個橘子,現在賣64塊人民幣的暴利發生了。

而隻要我們的政府不自己瞎折騰,那麽,這個過程在今後的3、5年內是個自然而然的過程,因為證券行內傻瓜活不下來。而如果我們自己把橘子控製在3、4塊甚至1、2塊,那麽,在資本市場全麵開放後,重要的民族企業就會被大量兼並掉,兼並掉之後就隻能任人宰割。那時候我們不是不可以采取行政措施,但那是很丟醜失分的。屬於說了不算的一類。

中國的股市在多年的打壓後,去年開始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這種趨勢外資看在眼內,如何不著急,而目前的QF2規模相當小,就是賺點銀子,不過三瓜兩棗,不夠人家塞牙縫的。真正的大頭在後頭。可中國政府開放QF2的速度又是這樣讓外方心焦,所以,不出奇招是不行的了。
這就是227大跌的主要推動力。

中國股市2月27日近1000隻股票跌停板, 這樣單日內大舉的行動,不可能是散戶的個人行為,而是機構的聯合行動。前期的輿論準備幾乎做了半年,這次,我們真的把話說晚了。
這樣機構的全麵聯合行動,自然有買辦勢力幫外資打壓、振盤、吸籌的準備在內。但連政府主要喉舌都參與進來了,則不能說所有“崩盤”輿論都是買辦勢力了。除了某些因不明金融市場運做規律的人們的跟風,那麽,還有一種國內勢力的自身的利益參雜其中。
這種利益的目的有二:

一、 清除異己勢力。
二、 逼宮

逼宮方法有二:1。股市震蕩,製造恐慌,逼迫原有經濟方向進行部分扭轉。
2.政治輿論跟進,要求政治改革,其實是要求己方勢力的決策權。
毋庸諱言,在證券市場的各個機構中,不少都有自己背後的勢力,閣老們也難以免俗,包括發動這場震動的人群本身,無勢力可能完成?

由於中國貨幣政策的計劃改市場的緊縮特性,中國無處不資金緊張——說資金不緊張的省長請先拿出1萬億來支援西部,並且請試試不要招商引資看——請問中國目前哪個省長敢?不是要降上海的房價嗎,拿出一萬億來支援西部,我敢保上海房價就降了,上海經濟不亡才怪。而這不過是人家一家證券公司的規模,是一家可以流動的資金的規模。

所謂的農民工清欠,並不是政府拿出錢來補貼,有些地方是讓公務員集資清欠,是拆了東牆補上西牆,由於中央逼的緊,這窟窿隻怕是換了麵牆,更大了。那麽,在這種情況下,違規資金的入市是公開的秘密,不然大家哪裏來的錢?(除了外資代言和違規資金我們有金融市場的錢嗎?)那麽,所謂的金融整頓,就是要整頓這次行動中的不知情者,就是部分異己,因為不可能整頓所有的證券公司。而被整頓者的背後勢力就要倒黴了。清除了異己的勢力,相對而言,也就穩固了自己的親信勢力。這本不與我們這些平民百姓相幹,但這種行動配合了外資威脅到了中國將來的整體利益,則我們不得不講話。

接著配合的是要求政治體製改革,人大會、政協會就要召開了,什麽話會上講不得?非要提前講,這不過是給輿論引導個方向,畢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真明白就裏的並不多,這些年的輿論鼓噪也造就了大批要求政治體製改革的勢力準備。弄不好兩會上就有人與這次股市大跌一樣全麵進場跟風。目前的所謂體製改革試點,將公務員內部也分出個三、六、九等,人為的製造了諸多的矛盾。整治他們,原屬應該,依然不與百姓相幹。

但要是全國幹部這樣全麵的內訌起來,大家就沒有心思抓經濟建設了,我們大好的經濟形式就可能自己斷送掉。沒有了經濟,軍隊就是廢鐵,政治就是沒有地基的上層建築!後果難以想象。配合著這次股市大跌,鮑爾森也就要過來,要求無非是兩個:人民幣升值,資本市場放開。他最希望的還是資本市場放開,因為人民幣升值的把戲已經被拆穿了,而資本市場我們已經答應放開,並且中國政府目前還不明白金融遊戲怎麽玩兒。真依了他,後果會如何,難道我們不明白?

而我們內部的各色勢力還在爭鬥。比如說了這麽多年的左派、右派,也打了這麽多年,其實,不管是左拳還是右拳,拳拳都是在打向自己。左拳的目標是國內的私有企業,口號是“原罪”!右拳的目標是國內的國有企業,口號是“壟斷”!不管左拳還是右拳,拳拳都打在--民族產業--身上,什麽叫買辦?什麽叫勢力?這麽多年,中國人還看不明白嗎?什麽時候我們能不再打自己?等待著這一天。

*** 米國是萬惡之源, 買辦是亡國之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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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2007-03-03 06:04:08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黎陽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人民的國家變成買辦剝削階級的國家的最後一道障礙, 就要被突破了, 精英們歡欣鼓舞, 廣大人民昏昏諤諤, 精英們的物權法, 到底是要想得到什麽?

一.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

《物權法》(草案)有多少條?二百六十八條。

為什麽是二百六十八條而不是二百六十九條或者二百六十七條?是不是一條也多
不得,一條也少不得,“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
則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齒如含貝。嫣然一笑,惑陽城,迷下
蔡”,簡直完美無缺,天衣無縫,好得沒屁眼?

有人統計,現行中國法律中有87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涉及了“財產
權”。假定這87部法律法規每部都隻有一條涉及“財產權”的條款,那總共就有
87條。連同《物權法》(草案)的268條,加起來就是355條。那麽誰能說清楚這
355條的來龍去脈、相互關係、每條為什麽少不得、這355條一共涵蓋了多大空間
領域、有沒有重複、有沒有遺漏、有沒有互相矛盾、有沒有多餘?恐怕全中國沒
幾個人能說得清。一團毛線隻有一條,還一不小心就能纏成一堆亂麻呢。現在一
家夥來了355條,這能纏出多少堆亂麻來?要把這些亂麻統統理清吃透、抽絲剝筍
、運用自如、編出花來,恐怕得這輩子別的啥都不幹,全鼓搗這玩藝才行。普通
老百姓做得到嗎?做不到吧?見了《物權法》(草案)弄不懂吧?弄不懂就對了
。人家要的就是你不懂。你懂了他就麻煩了。都懂了他糊弄誰去?魯迅說:“如
果文字易識,大家都會,文字就不尊嚴,他(士大夫)也跟著不尊嚴了。” 同樣
,如果《物權法》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大家一看就明白,一下就知道該怎麽辦
,《物權法》就不尊嚴,靠《物權法》混飯吃的“民法專家”們也就跟著不尊嚴
了。人家要保持“尊嚴”繼續混,就一定要弄出個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的《
物權法》來。隻有這樣才能隨心所欲把一切“異己分子”全轟出去:“你不懂,
等你學懂了再來說”。連搞憲法的鞏獻田教授都沒資格過問,何況普通老百姓?

二.撒尿圈地的狗,占山為王的寇

如何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呢?兩大法寶:第一,繁瑣哲學;第二,暗語黑話


繁瑣哲學:盡量玩弄文字遊戲,弄出個幾百條規定,條條七拐八繞,都是“懶婆
娘的裹腳——又臭又長”,“神龍見首不見尾”,一句話拆成十八段,這裏藏一
點,那裏打個埋伏。總之要造出一座文字迷宮來,讓外人一進去就找不著北,隻
能到處亂轉,到處挨打。隻有“自家人”才熟悉一切“暗道機關”,得以來去自
如。

暗語黑話:製定一套隻有自己人才明白真正含義的“密電碼”,美其名曰“行話
”。用這樣的“行話”寫成的文件別人看著如同天書,字都認識,就是不解其意
,或者悟不透真正含義,隻好一切由“民法精英”們說了算。

魯迅說:“高等人向來就善於躲在厚厚的東西後麵來殺人的。古時候有厚厚的城
牆,為的要防備盜匪和流寇。現在就有鋼馬甲,鐵甲車,坦克車。就是保障‘民
國’和私產的法律,也總是厚厚的一大本。甚至於自天子以至卿大夫的棺材,也
比庶民的要厚些。至於臉皮的厚,也是合於古禮的。”《物權法》不正是“保障
私產”的法律嗎?鬧出了268條,連同涉及財產權的其他87部法律法規,加在一起
也夠得上“厚厚的一大本”了。“善於躲在厚厚的東西後麵來殺人”、起草厚厚
的《物權法》的“民法精英”們有著厚厚的臉皮自然“也是合於古禮的”。

賀衛方在“‘黑話’般的法律語言”一文中承認:“法律行話”是“法學家的‘
獨門暗器’”,主要目的之一是“激發”外行人“對於這個行業的好奇、尊重或
畏懼一類的感覺,如此就可能在內外之間劃界,有時甚至可以強化某種行業化權
力的合法性基礎”。

吳敬璉當了幾十年的“吳市場”,到頭來卻不得不公開承認自己這個“市場權威
”對市場經濟原來一竅不通:“有好市場經濟和壞市場經濟,以前沒認識到”。
輕輕一句話就把一切責任賴了個精光,還自稱是“學者的良心”,當夠了婊子還
想立牌坊,上海癟三味道十足。賀衛方就可愛得多。可愛就可愛在賀大教授沒有
吳敬璉那麽多的厚顏無恥和虛偽狡詐,很有點山東綠林響馬本色,有屁直接放,
直截了當宣布“圖窮匕現”,宣布共產黨“非法”,宣布希望共產黨“分成兩派
”,宣布走“台灣現在走的路”,宣布要“多黨製”、“軍隊國家化”,宣布共
產黨搞市場經濟是“跟資本家通奸”(說白了就是指著鼻子罵共產黨為了錢給資
本家當婊子,雖得到了實惠,但算不得“明媒正娶”,沒資格拿“名分”,活該
將來被人家玩弄夠了再一腳踢開,趕共產黨下台)。總之沒那麽多彎彎繞。在這
裏賀大教授也同樣坦白得可愛之極,直言不諱“法律行話”就是“黑話”;就是
要靠它來嚇唬人,讓外行人“好奇、尊重或畏懼”;就是要用來排斥別人,“在
內外之間劃界”;就是要靠它來裝腔作勢擺臭架子,“強化某種行業化權力的合
法性基礎”。(可憐可憐,原來“尊重”、“畏懼”、“強化權力”靠的是“暗
語黑話”,比紙老虎都不如。)

有賀大教授這一番直言不諱,“民法精英”的《物權法》(草案)便好理解多了
。《物權法》(草案)說白了就是一座文字“威虎山”,到處是明碉暗堡陷阱機
關。起草的“民法精英”們活脫就是披上了法律道袍的“座山雕”,整個一個“
法律黑社會”。而專供這群“文明土匪”之間交流的“現代黑話”就是那些“法
律行話”了。有了這套完整的“學術盜匪”體係,就能確保“不是溜子,別想上
威虎山”。

自然界中,動物往往都有自己的“地盤”。狼有狼的“勢力範圍”,虎有虎的“
勢力範圍”,熊有熊的“勢力範圍”。如果地方足夠大,連家養的貓和狗也會時
時在房子外邊轉著圈地撒尿——用尿臊味宣布:這是老子的地盤,其他同類不準
來,否則打出去。這狗撒尿的作用就跟座山雕的“明碉暗堡”和“暗語黑話”本
質差不多,都是給自己劃出個“勢力範圍”,不準其他同類染指。而“法律精英
”的繁瑣哲學和“法律黑話”其實也跟土匪占山為王、狗撒尿圈地一個德性,都
是霸住塊地盤不準別人進來,好讓自己在法律領域裏當個現代化的“法律土匪”
、“學術山大王”。

三.三個錯誤的“想當然”

有人說:“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大的體係,涵蓋了
各個方麵,如果不夠,可以補充,何必另起爐灶?有人說什麽有了物權法,房屋
就不能隨意拆遷了。其實拆遷是由拆遷法調整的,即使有了物權法,也不能與拆
遷法相對抗,因為專門法的效力要優於一般法。同樣,土地,合同,抵押,證券
,房屋等等方麵,都有專門的法律調整,下麵附上這類法律的清單(附後),請
大家看一看,有什麽還不在法律保護和調整之列?弄出個物權法是不是要和這麽
多的法律相對抗?這不是開玩笑嗎?”

這樣看問題的人是個典型的實心眼,死腦筋,不開竅,永遠發不了財,成不了名
,當不成“精英”。為什麽呢?因為他光想著如何遵守法律,所以才會奇怪:“
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大的體係,涵蓋了各個方麵,
如果不夠,可以補充,何必另起爐灶?”“弄出個物權法是不是要和這麽多的法
律相對抗?這不是開玩笑嗎?”這說明他犯了三個“想當然”的錯誤。

第一,他想當然地以為法律製定出來是為了讓人遵守的,而不是為了讓人違犯的


第二,他想當然地以為製定法律是為了保護人民的,而不是為了整人的。

第三,他想當然地以為製定法律的“法律精英”既然號稱“學者專家”,那就一
定有真才實學而不會是江湖騙子,一定有“學者的良心”而不會居心不良。

法律製定出來是幹嘛的?是讓人遵守的。中國的民法是為什麽人製定的?是為十
三億中國人製定的。既然法律是為了讓人遵守的,那就得讓人明白了才好遵守。
商業合同是兩相情願的事,看不懂可以不簽字。法律是強製性的東西,“理解的
要遵守,不理解的也要遵守”,沒有拒絕的餘地。如果法律定得讓人看都看不懂
,那如何遵守?看都看不清的路怎麽沿著走?看都看不懂的規則怎麽照著做?讓
十三億人遵守的法律,至少得讓十三億人中的大部分都明白才好遵守。凡是真心
希望別人遵守的東西,必定惟恐你不懂,必定想方設法讓你一目了然,必定杜絕
一切自相矛盾的規定,必定極力避免任何可能的誤解。比如交通信號標誌,比如
產品的使用說明。可見,如果製定法律當真是為了讓人遵守,那製定出的法律起
碼必須做到兩條:第一,簡明易懂,讓所有的人很容易就明白要求是什麽。第二
,協調一致,絕不自相矛盾,絕不讓人無所適從。也就是說,確保法律的可理解
性和可執行性。反之,如果製定出來的法律繁瑣冗長,滿紙黑話,充滿諸如“物
權”、“善意取得”之類含義不清、可以主觀上任意發揮的東西,故意讓人莫名
其妙,不得要領,根本看不懂;或者前言不搭後語,這裏這樣要求,那裏那樣規
定,讓人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就是存心讓人看不懂。看不懂,自然不知道如
何遵守。存心讓人不知如何遵守的法律可不就是專門讓人違犯用的?製定專門讓
人違犯用的法律可不就是存心讓人犯法?存心讓人犯法難道不是蓄意整人?幹這
種蓄意整人的勾當的“法律精英”難道不是一肚子壞水?

如果不弄明白這些,隻看見“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
大的體係,涵蓋了各個方麵,如果不夠,可以補充”,那自然永遠鬧不明白為什
麽要“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畫蛇添足搞什麽《物權法》。因為那真正的
目的,是要搞一條現行的法律體係裏沒有、沒辦法簡單公開“補充”而又必須“
補充”的東西。現行涉及財產權的法律都遵循了一個原則:不是你的東西,不能
拿。而《物權法》(草案)想要“補充”的卻是:不是你的東西,可以拿。其第
111條就專門教唆你如何拿便算“合法”:“善意取得”、“以合理的價格有償轉
讓”、“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在受讓時
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轉讓人無處分權”、“轉讓合同有效”……

假如某建築商給某銀行建了一座金庫,看上去鐵壁銅牆,固若金湯,戒備森嚴,
層層設防,好象很完美無缺,偏偏就是偷偷摸摸安了條暗門地道,可以神不知鬼
不覺潛入金庫把一切偷光。那麽不管這座金庫表麵上安了多少堵牆、多少道門、
多少把鎖,實際全是假的,全是虛張聲勢,真正用途是偽裝掩護這條行竊暗道。
這樣的建築商就是竊伲?遼俑?羰且換鐧摹H綣?ü?腦煜鍾械慕鸝庖浴安鉤?br />”出這樣的暗道,肯定容易露餡。所以必須不怕麻煩“另起爐灶”,這樣才能掩
人耳目。同樣,別看《物權法》(草案)有268條,其實唯獨這第111條才是真正
的“幹貨”,才是那條直通國庫內部的“暗門地道”,其他那267條盡管看起來堆
砌如山,高聳入雲,煞有介事,其實同樣全是假的,全是虛張聲勢,全是為保護
這一條竊賊暗道的偽裝和掩飾。隻要這第111條成立,不管其他地方表麵上如何戒
備森嚴都不要緊,竊國大盜們照樣可以通過這條“暗門地道”把國庫偷光。這才
是“法律精英”們明知“現行的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財產法律已經形成了龐大的
體係,涵蓋了各個方麵”,還鐵了心要“另起爐灶”、製定《物權法》的真正動
機。這才是“法律精英”們繁瑣哲學和暗語黑話的真正妙用。因為他們跟竊國大
盜是一夥的。墨菲定律有一條:說不服,繞糊塗。這繁瑣哲學和暗語黑話的真正
用途就是把受害者繞糊塗,免得他們看穿隱藏在“法言法語”文字迷宮下麵的那
條“暗門地道”。

四.不容反對的壟斷

要做到如此隨心所欲,關鍵就是要讓“法律精英”們壟斷法律。(“反壟斷”可
以,但隻準讓外國資本和大老板反掉中國國有企業對國計民生經濟命脈的保護性
壟斷,絕不能妨礙“精英”壟斷決策權、壟斷話語權和壟斷立法權。)怎麽壟斷
?製定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的法律。利用繁瑣哲學和暗語黑話在立法領域裏
“狗撒尿”,占山為王。不拜“法律精英”這些文明土匪、當代“座山雕”當祖
宗,不學會這套法律黑話,就別想上司法界這座“威虎山”。

如果以為“法律精英”們如此僅僅是為了用“狗尿臊”“占山為王”混飯吃,那
也未免有點太小看他們的胃口了。法律是什麽?是武器。使用武器的基本原則是
什麽?隻準用來對付別人,不準用來對付自己。所以要把武器掌握自己手裏,解
除別人的武裝,獨霸武器的使用權。賀衛方說得一點也不錯,“法律行話”的確
是“法律精英”們的“獨門暗器”,專門用來解除別人的“法律武裝”。一句“
你不懂”就剝奪了別人使用法律武器的權力。把法律搞成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
懂的鬼畫符,不但可以借口“你不懂”剝奪別人使用武器的權力,而且可以破壞
其判斷能力,使之不知道什麽叫守法,什麽叫違法,一切隻能任憑“法律精英”
們說了算。不知道什麽叫守法,就隻能整天戰戰兢兢聽“法律精英”們吩咐,“
知懼而莫測其端”,乖乖當奴才。不知道什麽叫違法,“法律精英”及其客戶如
竊國大盜、吸血鬼等等的一切倒行逆施便可以不受任何質疑、任何製約、任何懲
罰。比如,竊國大盜想把自己的贓款漂白成“合法財產”以便堂而皇之利用法律
武器公開保護,“法律精英”們便弄出個“洗錢合法”的《物權法》(草案),
然後說,這是保護窮人的,有了這就不會“強迫拆遷”了,好象隻要變成了法律
就萬事大吉。實際怎麽可能?不準貪汙受賄的法律早就有了,製止貪汙受賄了嗎
?禁止貪汙受賄的法律製止不了貪汙受賄,何以見得一紙《物權法》就能製止“
強製拆遷”?如此簡單的事實,“法律精英”們硬是置若罔聞。為什麽?因為他
們製定法律時根本就沒打算當真實行,一切都不過是借口。製定《物權法》的真
正用意是洗錢銷贓,所謂製止“強製拆遷”不過是借口,拿來騙人的。《物權法
》(草案)即使通過,照樣製止不了“強迫拆遷”,就象有禁止貪汙受賄的法律
也製止不了貪汙受賄行為一樣。製定《物權法》,要的是銷贓洗錢,口號卻是“
保護窮人私產”。這才能體現“既要玩弄法律使之變成自己得心應手的對付別人
的工具,又要讓大家都相信‘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法律精英”們就是用這
種“獨門暗器”確保法律武器牢牢掌握在他們手裏,解除別人的法律武裝。

“法律精英”搞得法律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除了壟斷法律、獨霸法律武器
的使用權外還有兩大好處:

第一,排斥異己,獨霸天下。

隻要不是自己親手培植的鐵杆“溜子”、“嫡係”、“世界一流”的“名牌學匪
”,不會“瑜中求瑕,屎裏覓道”,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白的說成黑的,那就統
統是“素質太低”,“一個也不要”!至於沒係統學過“法言法語”暗語黑話的
工農幹部複員專業軍人們就更不在話下,一定要全轟出司法係統,讓他們都下崗


第二,玩弄法律,魚肉百姓,牟取暴利。

從遵守法律的角度看,法律跟法律不一致簡直是荒唐。但從玩弄法律的角度看,
法律跟法律不一致才好呢。《物權法》“精英”們最歡迎的就是“東風吹,戰鼓
擂,87部法律法規跟《物權法》誰也不尿誰”,“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
大家全有效,聽你的也行,聽他的也行。那才是妙哉妙哉真妙哉,“法律精英”
們的發財機會天上來。合法非法、是非曲直全都可以由他們隨心所欲看情況“臨
機處置”:誰給的錢多,就判誰“合法”。想讓你贏,那麽哪部法律說“合法”
就宣布哪部法律適用。想讓你輸,那麽哪部法律說“非法”就宣布哪部法律適用
。“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怎麽著都是“有法可依” 、“理直屁壯”,看誰能
奈我何?而不懂法律黑話,不懂“山禮山規”,坐也不是,站也不是,隻好一切
乖乖聽安排,隨“法律精英”們任意擺布。敢不聽話,莫名其妙就“犯法”,因
為法律本身就自相矛盾,遵守了這條就違背了那條,實際一舉一動“合法非法”
全由“法律精英”說了算,你再小心謹慎也沒有用。正如魯迅所說:“不管你怎
麽做,你總歸是錯的。因為我說你錯!”要想不被判為犯法成罪犯,就得花錢孝
敬“法律精英”。最好老百姓不請示“法律精英”就連個屁都不敢放,戰戰兢兢
不知道這一屁放出去是否又犯法。這就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勞心
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唯上智下愚不移”。隻有這樣“法律精英”們才能
發財大大的:你放個屁人家都要從你身上賺一筆,那他還不暴發?而老百姓沒錢
就活該倒黴。難怪隻見“法律精英”們為黑社會頭子爭“人權”,不見充滿“學
者良心”的法律學者為連挨二十多耳光的修車工人和被強奸的小保姆主持公道。
在這種情況下,所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全是扯蛋。道理很簡單:打起官司來
,有律師跟沒律師結果一樣不一樣?如果都一樣,那還要律師幹什麽?如果不一
樣,那沒錢請律師的窮人能贏嗎?既然沒錢就贏不了,那就隻能說是“金錢麵前
人人平等”,而不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體現不了平等的法律還能叫真正的
法律嗎?那隻能算是一種生意,“司法威虎山”上“法律精英”們這些“文明土
匪”壟斷經營的黑市生意。

讓普通老百姓弄不懂法律的最終後果其實是毀滅法律。因為其發展方向是無所謂
法不法,怎麽叫守法怎麽叫違法一切全憑“法律精英”的三寸不爛之舌,有錢有
勢怎麽都合法,無錢無勢怎麽都非法,法律不過是種商品,沒錢沒勢就別買。“
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當整個社會到了對法律根本不當回事的程度
,有法跟沒法也都差不多了。即使沒有這麽糜爛,隻要法律寫得讓普通人弄不懂
,那實際效果跟沒法也差不多。讓人弄不懂的法律越多,老百姓就越糊塗,到後
來反正都是一個不懂,隻要沒人盯著那就幹脆一切都去他娘的,什麽法不法,隻
當沒這回事,誰有工夫放個屁都先問律師?比如,現在中國到底有多少部法?一
共有多少條?每人每天衣食住行要跟哪些條打交道?能說得清的人有幾個?說不
清,那對這些人而言,法不法的有多大區別?人人都不當回事,那有法跟沒法也
差不多。所以光簡單說“法製不健全”不行。隻要法律定得讓人弄不懂,那就等
於取消法律。如果存心把法律寫得不讓別人懂呢?那就是在以立法的方式破壞法
律。

總之,如果法律是用來讓人遵守的,那就惟恐人家不明白,因為不明白就沒法遵
守了。如果法律是用來糊弄人的,那就惟恐人家弄明白,因為明白了就沒法糊弄
了。所以隻要看見“法律精英”們以“專業術語”為名行繁瑣哲學和暗語黑話之
實讓普通老百姓看不懂法律,就可以明白他們製定的法律並不是準備當真讓人遵
守的,而是存心用來糊弄人的,用來整人的,用來做壟斷生意的,用來消滅法律
的。

五.“獨門暗器”妙用無窮

實際上,“專業術語”和繁瑣哲學是一切“精英”共同的“獨門暗器”。用途是
故弄玄虛、排斥它人、“在內外之間劃界”、製造“對於這個行業的好奇、尊重
或畏懼一類的感覺”、“強化某種行業化權力的合法性基礎”。他們隻有靠這種
“獨門暗器”才能逃避實踐的檢驗,招搖撞騙,欺壓百姓,禍國殃民。

“精英”們動不動就搬出“專業術語”和繁瑣哲學當法寶,目標隻有一個:把別
人嚇唬住,以便宣布:“你不懂,隻有我行。”就這一下子,立刻達到了一係列
目的:

1.剝奪了別人的知情權——“你不懂,有什麽資格了解?”

2.剝奪了別人的發言權——“你不懂,有什麽資格多嘴?”

3.剝奪了別人的參與權——“你不懂,有什麽資格參與?”

4.剝奪了別人的思索權——“你不懂,一切由‘學者’‘專家’說了算。”

5.剝奪了別人的人權。——人和動物的最大區別是人有思維。一旦知情權、發言
權、參與權和思索權都沒了,這個人還能有什麽樣的思維?這樣的人實際已經淪
落到了牲口的地位,隻能任憑別人驅使了。“精英”們給工人、農民安排的地位
不就是如此嗎?剝奪別人行使自主思維權力的一切必要條件,使之除了象牲口一
樣任人驅使外別無選擇,這難道不是在剝奪人家做人的權利?

6.逃避對自己的任何監督檢驗——剝奪了別人的知情權、發言權和參與權,也就
壓製了一切不同意見,包括了一切來自客觀實踐的監督檢驗。“精英”們如此便
取得了不受任何製約的“絕對權力”,自然不可避免地要走向“絕對腐敗”。難
怪“精英”們的學術腐敗和經濟腐敗鬧得那麽凶。

六.“學術”與邪教

有人會說,你這是把學術問題政治化,不承認學術名詞和專業術語這個客觀現實
,無理取鬧不準專家使用學術名詞和專業術語、不科學、不理性 ……

問題的實質不在於學術名詞和專業術語,而在於“精英”們用學術名詞和專業術
語包裝起來的東西是應該盲目相信,還是應該經過檢驗,如何檢驗。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如果是自然科學的真理,就不應該害怕自然科
學實踐的檢驗。如果是社會科學的真理,就不應該害怕群眾性的客觀實踐的檢驗
。怕,就有鬼。越怕,就越有鬼。

這年頭“科學”、“學術”、“專業”、“理性”之類詞時髦,連擺地攤的都學
會了掛出個“科學算命”的招牌來。不過不大見搞自然科學的人熱衷於賣弄這個
,倒是搞經濟、法律、管理等社會學的“精英”們天天“學術”、“專業”、“
理性”、“科學”地不離嘴,仿佛他們才是“科學”的正宗。當然這隻是個幌子
,人家真正要得出的結論是“你不懂”、“不爭論”。既然“不懂”“不爭”,
那自然談不上驗證,於是人家就具有了至高無上的“話語權”和“決策權”。這
跟宗教有什麽兩樣?

科學與宗教最主要的區別是什麽?科學研究的是客觀規律,可以驗證,可以重複
,不怕別人不相信。你不信可以證明給你看。你堅決不信也不要緊,客觀規律照
樣存在,並不因為你不相信而完蛋。宗教則是純唯心的東西,最怕的就是別人不
信。一旦沒人信,這個教就算完蛋了。不論哪種宗教,開宗明義第一章一定是要
人們無條件相信某路神仙,不懷疑,不驗證,“不爭論”。傳教的天天忙忙碌碌
,絕大部分氣力都花在這個“信”字上。就是求簽問卦也一定要先來上一句:“
誠則靈”。對於所有的宗教,最要緊的都是一開始的這個“誠心相信我主(或我
佛、安拉、老子、大成至聖先師衍聖公文宣王、聖母瑪麗雅……)”。對此一定
要無條件盲從。為什麽這麽起勁在“信”字狠上下工夫?因為信與不信是該宗教
生死攸關的問題,當然要全力以赴。這就是宗教的特征:先給你個神讓你無條件
相信,不許懷疑,不許爭論,教主享有不受任何挑戰的權威。“精英”們的邏輯
手法跟宗教完全相同,都是隻許別人盲目相信,不許別人懷疑驗證,隻不過把宗
教的“神”置換成了“學者”“專家”而已。說得煞有介事,又是“科學”又是
“學術”,好象莫測高深,實際全是故弄玄虛。這正是社會科學的規律之一:假
象掩蓋本質。

社會科學的規律哪有那麽複雜神秘高不可攀?所謂複雜神秘高不可攀全是人為製
造的,為的就是怕你明白真相。如果大家都認識到人無貴賤,生而平等,那當皇
帝的就混不下去了。要當皇帝就絕不能容忍人人平等這個簡單的社會科學規律,
就必須製造一通“奉天承運”、“血統高貴”的複雜神話來。如果大家都不信世
界上有神仙,那吃宗教飯的就混不下去了。要當教主就必須讓人相信自己是活神
仙,或代表“神的旨意”,就必須弄出一大堆深奧複雜的宗教教義來。同樣,如
果大家都看穿了“主流精英”的“改革方向”實際就是“少數人占多數人便宜”
、“私人占國家便宜”、“當官的占老百姓便宜”、“外國人占中國人便宜”,
那“主流精英”們就混不下去了。所以他們必須讓人們象教徒迷信宗教一樣盲目
相信他們代表“科學”“學術”,不質疑,不驗證,不反思,“不爭論”,所以
就必須用一大堆貌似“神聖”的“學術”、“專業”、“科學”、“理性”之類
鬼話把這個簡單的事實藏起來。

“精英”們強迫人們盲目相信自己代表“科學”、“學術”、“理性”、“專業
”,不得懷疑,更不許檢驗。這跟牧師、神父、邪教教主或跳大神的老巫婆之類
沒什麽本質區別,都是自稱代表別人不懂、就他們懂、不需要任何客觀依據、一
切全憑他們主觀隨意發揮的“神聖”玩藝:代表上帝,代表老天,代表狐大仙,
代表法律……過去村裏神父說誰是“魔鬼”,誰就是“魔鬼”,架出去一把火就
燒了還說這是“神的旨意”。如今“法律精英”們說誰違法,誰就是違法,輕則
罰你個傾家蕩產,重則讓你家破人亡還說這是“依法辦事”。所以不要以為隻有
宗教教徒才鬧迷信,隻有跳大神的巫婆神棍才會裝神弄鬼。“法律精英”們在“
專業學術”的旗號下利用繁瑣哲學和暗語黑話把法律搞成個隻有他們懂、別人都
不懂的神秘神聖的玩藝同樣是一種現代化的“造神運動”,同樣是一種迷信。

掌握真理的人總是想方設法把真理交到大多數人手裏,害怕真理的人總是千方百
計把真理從大多數人手中奪走。科學是擺事實、講道理,讓人相信。正常的宗教
是“勸人向善”,苦口婆心讓你相信。“主流精英”則是強詞奪理威脅利誘扣大
帽子逼人相信:老子代表“科學”、“專業”、“學術”、“理性”,不得懷疑
,不得爭論。否則就是“反改革”、“文革遺風”、“不相信科學”……所以說
“主流精英”們號稱“科學”,其實連正常宗教都不如,因為他們連正當宗教傳
教的那點虔誠和耐心都沒有,不折不扣的“學術”邪教。

精通某個專業的“學術名詞”、“專業術語”和掌握此專業的規律並不是一回事
。毛澤東手下農民出身、沒多少文化卻百戰百勝的將軍多得是。他們未必精通“
專業術語”,但能打勝仗,因為他們掌握了戰爭的規律。而文憑過硬、滿口洋文
、“學術名詞”、“專業術語”滾瓜爛熟的“精英”卻每每敗在他們手下。所以
能說滿口“學術名詞”、“專業術語”未必等於掌握了專業科學的規律。有些人
所謂的“學術”“專業”其實不過就是一堆“學術名詞”和“專業術語”而已。

《智取威虎山》裏的小爐匠說:“除了這身衣服,我是一無所有。”“精英”其
實也差不多,除了“學術名詞”、“專業術語”、“學者頭銜”這身外衣外,裏
麵同樣一無所有。(要有就是一堆臭哄哄騷乎乎見不得人的玩藝。)所以他們死
也不肯扒掉這身皮,惟恐讓別人看清裏邊到底有什麽。他們開口閉口說自己“科
學”、“理性”、“學術”、“專業”,其實跟皇帝開口閉口說自己“奉天承運
”、“血統高貴”、邪教教主開口閉口說自己是活神仙一樣,都是把沒有的事說
得天花亂墜,讓別人盲目相信他們“神聖”而服服貼貼。這就是“主流精英”們
那麽喜歡標榜自己“科學”、“理性”、“學術”、“專業”的真正原因。這正
應了一句俗話:“市場上賣破爛的吆喝得最凶”。

七.“學者的良心”

有人說,不對,“法律精英”們都是活雷鋒,“學者的良心”大大的,大公無私
,舍己為人,以天下為己任,“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用人格擔
保絕對不坑人。《物權法》(草案)是科學的結晶,最高學術成果,沒有絲毫個
人私利在內。你是外行,所以看不懂。製定法律“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
工作”,隻能由“法律精英”壟斷。這就如同外科手術,“是一項專業性、技術
性極強的工作”,隻能由外科醫生擔任一樣。否則不得了,會對“專業性、技術
性造成威脅”。

這純粹是不倫不類的胡攪蠻纏。不錯,外科手術的確“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極
強的工作”,隻能由外科醫生擔任,患者隻有挨刀的份。但是第一,手術不手術
得經患者本人或家屬簽字同意,不能醫生想下刀就下刀。第二,手術事故醫生要
負責。第三,手術合格不合格有一套客觀檢驗標準,不能任憑手術醫生隨心所欲
信口開河。第四,患者有權先了解醫生是不是騙子。第五,就這樣也不敢擔保醫
生會不會借手術之機偷患者的器官骨髓之類拿去賣。而法律呢?製定出來是要讓
全體人民都遵守,而要遵守就得知道該如何遵守,就必須明白要求是什麽。這跟
被動挨刀的手術患者情況一樣嗎?把製定法律比成外科手術,等於逼著全國老百
姓不由分說捆上就下刀,既不征求你同意,也不準你明白實際挨的是什麽,更不
準你問為什麽。劈頭蓋臉給你端出幾百條暗語黑話逼著你認帳通過,否則就是“
妨礙改革”。這哪叫製定法律?分明是強行綁票。你說你製定的法律利國利民,
偏偏想方設法不讓別人看懂,隻拿出一堆除了自己“法律黑社會”同夥之外誰也
不懂的暗語黑話。不讓受法律管轄的大多數老百姓看懂驗證,人家憑什麽相信你
?就憑你捶胸頓足“學者的良心”?笑話。整天滿嘴“理性”、滅絕人性的“主
流精英”居然突然長出了“學者的良心”,讓人聽著都新鮮。誰說當了“學者”
就一定有“良心”?“良心”又不是文憑,可以跟著學位一道發的。這年頭,院
士學術造假,學者推銷股票,教授男盜女娼,將軍出賣情報……這樣的事例還少
嗎?現在還有什麽崇高的頭銜不會被褻瀆,還有什麽神聖的東西不會被拿來詐騙
?要問這“主流精英”“學者的良心”幾分錢一斤?老實講,一文不值,倒貼都
嫌惡心。不信拎上這“學者的良心”到銀行試試,看能不能做抵押,典當出幾文
錢來。這空口白牙的“學者的良心”跟那信誓旦旦“假冒王麻子滅門三代”的地
痞流氓的賭咒發誓沒什麽不同,任何一家健全的銀行都不認帳,憑什麽國家決策
就應該認帳?

所謂立法,說到底是立規矩。如果規矩立出來是讓大家都遵守的,那就惟恐其不
簡明易懂。如果規矩立出來是欺負人的,那就惟恐其不能蒙人。回顧曆史,凡規
矩立得清晰明確、易於遵守的,那都是紀律嚴明、執法如山、朝氣蓬勃、走向興
旺發達的力量。商鞅變法,首先取信於民,五十金買個信用,以證明令出必行。
劉邦入秦,約法三章,以安民心。朱元璋為維護法令,連自己女婿都殺了。反之
,凡規矩立得亂七八糟、自相矛盾、根本沒打算讓人人都遵守、隻用來整別人、
不用來約束自己的,那一定是腐朽黑暗,走向沒落了。曆代王朝開國之初哪個不
製定法律?哪部法律不是竭盡全力製定得盡善盡美?但王朝末日來臨時那些法律
還有多少人買帳?不能說那些王朝滅亡是因為“法律不健全”,而是因為那些法
律全成了一堆廢紙,沒人信也沒人遵守了。

八.調戲拿破侖

“法律精英”們說,《物權法》(草案)這條參照了《拿破侖法典》,那條照搬
了《法國民法典》,所以《物權法》(草案)體現了拿破侖的原則。你如果還弄
不懂,那就是“文化差異上的原因。”

中國的“法律精英”們可真夠無賴的,連拿破侖都讓他們調戲了一把。拿破侖堅
持的原則是什麽?“把繁冗的法律辭句錘煉成明白通順的法語”、“將人們的注
意力集中到生活的現實而不是法律的技術上”、“捕捉到抽象規則的實踐關聯”
、“打斷瑣碎無益的枝節爭執”。說到底,就是讓法律“對於即使是他那樣的非
法律家也應當透明易懂” ,讓“雖然不熟悉法律專業術語,頭腦卻機智靈敏的外
行人”也有資格說話,不讓“法律精英”們用“你不懂,等你學會了再來說”之
類借口壟斷法律,建立“法律黑社會”。中國的“法律精英”們呢?別說“把繁
冗的法律辭句錘煉成明白通順的中文”了,根本就是惟恐條不多語不繁,意思太
明白。表麵上挺尊重拿破侖的,機械模仿,照搬照抄《拿破侖法典》字句,還美
其名曰“這就是明白通順的語言”(言外之意是你再不懂是因為你“素質太低”
)。實際呢?兩百年前對法國人“明白通順”的法語照抄成中文,對今天的中國
人同樣“明白通順”嗎?能讓“雖然不熟悉法律專業術語,頭腦卻機智靈敏的外
行人”也有資格說話嗎?如果能,何必對也是學法律的鞏獻田教授破口大罵“你
不懂,等你學會了再來說”呢?可見“法律精英”們是存心利用“文化差異”搗
鬼,通過機械照抄《拿破侖法典》的詞句來調戲拿破侖的立法原則,說倒底還是
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而實際他們自己也未必真懂。開口閉口“專業特殊”
不準別人問津,緊張成那個樣,說穿了是心裏有鬼害怕露餡,稍有風吹草動就忙
不迭拿“專業學術”當擋風牆來捂住自己的草包真麵目。拿著“精英”“學者”
水平的錢,卻隻會幹蹩腳的文字翻譯水平的活。說起來,中國的“法律精英”們
也有點可憐:想學狗撒尿圈地來個占山為王,劃出“法律黑社會”的“勢力範圍
”,偏偏連這圈地用的“狗尿騷”都騷不出自己的來,還得大老遠的蹭到人家拿
破侖那裏去“進口”,實在夠出息的。

九.《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與《物權法》

與“法律精英”們的《物權法》(草案)成鮮明對照的是毛澤東的《三大紀律八
項注意》。

《物權法》(草案)是268條。《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呢?小學生都會算:三條加
八條等於11條。其中隻有“三大紀律”的第一條“一切行動聽指揮”純屬軍事。
第二條“不拿群眾一針一線”——財產權。第三條“一切繳獲要歸公”——財產
權。“八項注意”呢?四項涉及人權,四項涉及財產權:1.說話和氣——人權;
2.買賣公平——財產權;3.借東西要還——財產權;4.損壞東西要賠——財產
權;5.不打人罵人——人權;6.不損壞莊稼——財產權;7.不調戲婦女——人
權;8.不虐待俘虜——人權。

毛澤東製定的這套當年共產黨人人必須遵守的“家法”總共11條,純軍事的隻有
一條,占9.09%;涉及財產權的有6條,占54.55%;涉及人權的有4條,占36.36%。
憑這些數字,能說毛澤東不尊重人權、不尊重財產權、不尊重私有財產嗎?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那麽簡單易懂的十一條,61個字。目不識丁的“大老粗
”都能記住背熟,嚴格照辦,容易遵守,更容易監督。如有違犯別人立刻一目了
然,馬上知道你錯在哪裏,什麽性質的問題,該怎麽處罰。容易遵守,便容易監
督;容易監督,便容易遵守。全黨全軍,從總司令到普通一兵都按同樣的規則辦
事,人人遵守,人人監督,令行禁止,步調一致。這才是不折不扣“規矩麵前人
人平等”。而《物權法》(草案)呢?268條有多少人能記住?怎麽遵守?怎麽監
督?根本就不準監督。不是“民法專業精英”就沒資格過問:“你不懂,等你學
懂了再來說”。這樣,“法律精英”們想玩“貓膩”太容易了,輕而易舉就能讓
它變成對別人來說是整人的工具,對自己來說是廢紙一張。到頭來實際用處不過
是變成竊國大盜銷贓洗錢的法律掩護。這就是讓人遵守的規矩與用來整人的規矩
的區別。

在“法律精英”們眼裏,《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根本一文不值,半點“專業性、
技術性”也沒有,簡直“土得掉渣”。然而就憑這土得要命的11條,就樹起了人
民軍隊“仁義之師”的形象,就獲得了中國老百姓的擁戴,就創建了中華人民共
和國。《物權法》(草案)有這個能耐嗎?

你可以說《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不是法律,跟《物權法》(草案)簡直風馬牛不
相及,不可同日而語。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規定的原則被中國人普遍遵守時
,社會上侵占別人財產權的犯法幾率有多大?那時誰稀罕什麽《物權法》?

法律隻能解決“許不許可如何如何”的問題,解決不了人們“想不想如何如何”
、“該不該如何如何”的問題。如果人人都一門心思地想著要“如何如何”,認
為“如何如何”是“不合法卻合理”,那法律再嚴密也禁止不了,你隻要盯得稍
微不緊立刻就見縫插針。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卻可以提綱挈領,在人們心裏
樹立起是非原則,即使沒人盯著也照樣自覺不違反。一個是靠手銬腳鐐鐵鏈子拴
著捆著逼人就範,一個是靠自覺自願群眾監督自我規範,到底哪個更高明?

如果“法律精英”當真為國為民搞民法,又當真有真才實學,那就應該按《三大
紀律八項注意》的原則,搞出個大家都一看就懂、便於遵守、便於互相監督的有
關財產權的民法來,要跟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協調一致,讓大家都能通過自己的
判斷確認法律條文裏沒有供竊國大盜專用的“暗道機關”,讓中學文化程度的中
國人不靠律師就能理解運用之。如果實在沒這個水平,那學學拿破侖也行,做到
“把繁冗的法律辭句錘煉成明白通順的漢語”、“將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到生活的
現實而不是法律的技術上”、“捕捉到抽象規則的實踐關聯”、“打斷瑣碎無益
的枝節爭執”,讓法律“對於即使是他那樣的非法律家也應當透明易懂” ,讓“
雖然不熟悉法律專業術語,頭腦卻機智靈敏的外行人”也有資格說話。如果連這
也做不到、不肯做,那隻能有兩種解釋:1.所謂“法律精英”都不過是酒曩飯袋
,冒牌的精英,沒什麽真才實學。2.所謂“法律精英”都不過是竊國大盜的同夥
,所以堅決不肯這麽幹。

可以肯定,“法律精英”們打死也不會讚同按《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原則搞立
法,非鬧出個隻準自己懂、不準別人懂的《物權法》不可。因為一個是讓大家都
遵守用的,一個是供少數人玩弄、用以欺壓多數人用的;一個的原則是“天下為
公”,一個的原則是“一切謀私”;一個是為了創建一個人民共和國,一個是為
了掏光這個人民共和國。這就是根本區別。

**** 米國是萬惡之源, 買辦是亡國之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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