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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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四十、要叫我們離世後馬上與他同在

(2011-08-11 21:10:48) 下一個
提要:耶穌替我們死,是為了我們與他一起活。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四十、要叫我們離世後馬上與他同在

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 ——帖撒羅尼迦前書5:10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腓立比書1:21、23

他……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馬太福音8:16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5-8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哥林多後書5:8


聖經沒有把我們的身體視為不好的。基督教不像古代一些希臘宗教一樣,把身體當作渴望早日擺脫的擔子。不!死亡是個敵人。我們的身體一死,我們就失去了某個寶貴的東西。基督不是反對身體,而是為了身體。聖經清??得髡庖壞悖骸吧磣硬皇俏??遙?聳俏?鰨恢饕彩俏?磣印保ǜ緦侄嗲笆?6:13)。這是一個奇妙的聲明:主是為身子!

但我們卻不應該對此作過度的推論,以為沒了身體就不可能有生命和意識。聖經沒有這樣的教導。基督死了,不單是為了救贖我們的身體,也是要將我們的靈魂與他自己緊密連在一起,縱使沒有身體,我們也可以與他同在。在生與死上,這是一個極大的安慰,基督死了,是要叫我們可以享受這個盼望。

一方麵,聖經說到離世時失去身體對靈魂而言是一種的赤裸:“我們在這帳棚〔=身體〕裏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林多後書5:4)。換言之,我們寧可從這裏直接搬到複活的身體裏,也不要有中間的過渡時期,把我們的身體留在墳墓裏。但是,隻有基督從天上再來還活著的人才能有這個經曆。

但是,另一方麵,聖經卻歌頌中間這段過渡時期,這時我們的靈魂在天上,身體卻在墳墓裏。這不是最終的榮耀,但確實是榮耀的。我們在聖經上讀到:“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立比書1:21)。“有益處”!是的,暫時失去身體。從某個角度來說是“脫下”。但不是隻有這樣,“有益處”!為什麽?因為死亡對於基督徒而言乃是回到基督那裏。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23)。

“好得無比”!然而還不是最好的。當身體複活、進入榮耀中,那才是最好的。但仍然是“好得無比”。我們與基督同在,會比過去更親密,更“自在”。所以,早期的基督徒說:“我們……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哥林多後書5:8)。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死時,並不是不再存在了。我們並不是進入一種“靈魂的沉睡”中。我們是與基督同在,我們“回家”了。這是“好得無比的”,是“有益處”的。

這是基督受苦的最大理由之一。“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帖撒羅尼迦前書5:10)。身體躺在墳墓裏,好像睡覺一樣,但我們卻與基督一同活在天上。這還不是我們最終的盼望,有一天,身體將要複活。但縱使那一天還沒到,與基督同在,其寶貴仍是難以言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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