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他那修信經
據說此信經是亞他那修在第四世紀,根據以前的信經及奧古斯丁的三位一體論寫成的,最早在第五世紀的拉丁教會中出現過,而完整的形式則是在第九世紀。此信經是第一個闡述三位一體教義的信經,也是最好的一個。此信經為西方基督教會四大正統信仰告白之一,並且為路德宗及改革宗所肯定。
此信經是以詩體寫成,共有44句,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以三位一體為主題;第二部分則強調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贖。在陳述三位一體教義的時候,此信經特別排除了本體隸屬之說-既聖子隸屬聖父,聖靈隸屬聖子的主張。它清除地表明,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之神在本體或本質上絕對合一,同質同尊同榮。同時又強調每人一位格獨特的屬性,聖父乃是三一之根基,聖子由聖父受生,聖靈由聖父聖子發出。在闡明基督神人二性的時候,此信經與《迦克敦信經》的立場一致。而涉及道成肉身與救贖之教義,則是重複了《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的內容。因此,三位一體的教義在這一信經中達至巔峰,從此基督教會以這一信經所奠定的三位一體的教義為核心和框架,開始轉向社會文化與道德的全方位重建。
《亞他那修信經》文句簡介、優美,富有節奏,被稱為是音樂的信經或教義的詩篇,是正統信仰的凱歌。這一信經表明基督教會在信仰告白上所達到的學識的高度,也是改革宗神學所強調的智慧的敬虔的寫照。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這一信經的開始(1-2),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28),以及最後(44),都加上了教會嚴肅的宣告-“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這表明教會對於純正信仰的重視和信心,這是現代教會中那種不講立場的混合主義者,不講原則的和事佬所難以想象和無法接受的。若非曆代教會如此不折不扣地保守、傳講正統的信仰,基督教傳到今天也就麵目全非了。今日中國中國教會需要《亞他那修信經》中所陳述的正統信仰,更需要這一信經中所表明的那種智慧的敬虔,願主在中國興起的正統信仰之父亞他那修式的聖徒,堅決捍衛正統信仰,為“從前一次教父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 -雷默-
1.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3. 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4. 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
6. 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恒之尊嚴。
7. 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聖靈亦不受造。
9. 父無限,子無限,聖靈亦無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聖靈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
20. 依大公教會,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主有三。
21. 父非由誰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獨由於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23. 聖靈由於父與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
25. 且此三位無分先後,無別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29. 再者,為求得永恒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31. 其為神,與聖父同體,受生於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於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
33. 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少遜於父。
34. 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
35.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
36. 合為一,非由於二性相混,乃由位格為一。
37.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38.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日從死複活。
39. 升天,坐於全能神父之右。
40. 將來必從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複活;
42. 並供認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