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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1-1-19 00: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絡--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 130 次閱讀|2 條評論 關鍵詞:追求永生係列,永生提供者
在上篇關於什麽是永生的帖文裏,我們初步了解了聖經關於什麽是永生的教導:永生就是通過認識永生的神,服從神的永生命令,成為效仿耶穌的新人,在不斷成聖的過程中,盼望神的永生應許在我們的身上最終實現。
從聖經給出的關於什麽是永生的基本定義看,我們已經知道聖經啟示的神是永生的神,這位神是所有被造包括人這個最高級的被造的源泉,人的來到世間和維持生存,都是神的恩賜。神創造萬物,目的是榮耀神;神是永恒的存在,因此神所創造的人也應該永恒地為實現神的這個創造目的而與神同在,否則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這樣看來,人的被罪影響而死亡,隻是一種偏離了神的創造目的的事件。根據神的公義原則,犯罪就要受到懲罰;這個懲罰就是死亡。神出於自己的憐憫和慈愛,對犯罪的人赦免死罪,通過耶穌的贖罪,給了人重生的機會,並保守這些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走天路,從而把永生的祝福恩賜給這些重生得救的人。
這樣,我們就得知,神的創造計劃中,人就是永生的,也就是永遠與神同在。受罪的影響,人背離了神,因此也就沒有了生命的源泉,人的永生被打斷。神用大能挽救了人類的滅亡,把中斷的永生恢複了過來,把人類的發展從歧路導入了正途。
通過這個簡短的討論,我們看到,神是我們永生的唯一提供者,因為天地間隻有神是唯一的生命的主人。在這位超然存在人格化的真神麵前,任何人造的神,不管是以理性的形式出現,還是以其他宗教形式出現,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隻有這位真神才對人類有主權掌管。
神給了我們聖經,作為我們信仰和生命的至高準則,是我們所有行為和活動的憲法。他掌管我們的一切,遵從他的命令,就有豐富的祝福賜給我們;違背他的命令,就有各種懲罰臨到我們的頭上。我們的神,不僅是超越我們,而且與我們同在。超越性表現在神的完全聖潔,完全無罪;同時他不受任何被造的限製。神的同在,表現在他的獎賞和懲罰時刻約束著我們的行動;作為基督徒來說,聖靈進駐我們的生命。
神的這些和人的交往和對人的管理,不僅僅是曆史中約束我們的行為,本質上是正在給我們永生。因為永生不僅僅是目的,更是過程。我們的永生體現在與神同在。學習聖經,聽從神的命令,用我們每日的行動榮耀神,就已經是永生的實質和內容了。
由此可以知道,神不但能提供永生,而且已經提供了永生。神的提供永生,已經不是僅僅在可能性上存在,而且在曆史中和現實中存在了。
為了我們能夠確立我們對神提供永生的信心,我們現在學習一下聖經關於這個問題的教導。寫出約翰福音的作者,在他的一封寫給基督徒的書信中專門論述了福音以及福音結果之一,永生,的見證。他說這樣的見證是從神而來的,“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麵。”(約一5:11)
這是什麽樣的見證呢?就是這三樣見證:聖靈,水,與火。我們知道,根據舊約的律法,作證必須兩個人或者二人以上才有法律效力。而這裏的是三個見證,可見在形式上是有效的。
那麽在實質上呢?我們必須知道,這三個見證都是神的見證,人的見證是無法比擬的。我們稍微做一點解經。
水的見證,應該是最容易理解的,這是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的見證。大家想必都記得,施洗完畢,聖靈落在耶穌的身上,天父在天上的聲音。僅僅這個見證已經是神的三個位格同時見證了。
火的見證是什麽?比較一致的解經是指耶穌的死。耶穌死裏複活的這個過程實際是耶穌自己為人受死贖罪和天父複活大能的見證。這個見證的重要性是無可比擬的。
最後是聖靈的見證,聖靈不但參與了前麵的見證,而且進駐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心中,從內在生命上為基督徒的信靠主耶穌做內證。任何人沒有這樣的內證,都是不能理解和相信聖經的,也是不可能信靠耶穌的,從而也沒有重生得救的可能。
因此,實質上這裏講的神通過神的大能,把神的拯救計劃和見證工作,包括神的贖罪祭,人的生命救主耶穌,都以強有力的證據,擺在了人的麵前。也就是把永生提供給了麵臨死亡的人類,令人不可推諉。
在這樣的強大見證下,如果還不信,恐怕是任何借口都不能作為推脫責任的理由的。依然不信的人,實際上不是不懂,而是心裏拒絕了真理,從而錯過神的拯救和得到神的永生祝福的機會。
讓我們以約翰的話作為我們這個專題討論的結束吧:“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