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論討論(6)神的預定和自由意誌二者不對稱
神的預定是神掌管萬物的一種程序和方法;自由意誌即使按這個觀點的持有者的意見為
依據也非常有限。
神的預定是聖經的明確教導;而自由意誌,聖經裏並沒有這個字組。同時,在整本聖經
裏,也沒有人的意誌可以自由起作用的教導。
神的預定是不受被造物限製的,而人的意誌卻在神的管轄之下,即使在犯罪之前也是如
此。犯罪以後則被罪所轄製。
神的預定把救恩給誰,是神的行使主權;隻有在神的救恩賜給當事人的時候,當事人才
有可能決定接受或者拒絕。因此自由意誌已經是第二因。
如果沒有神的預定救恩在先,當事人根本沒有可能決定被得救。連表麵的機會都沒有。
因此得救的所有條件,包括耶穌的救贖工作完成,福音傳揚,當事人接收到福音信息等
等,都是神根據自己的預定而準備的。
神的預定決定了當事人從人類起源開始到聽到福音為止傳宗接代,在各種天災人禍中安
然度過漫長的曆史;這個超出人的自由意誌之外,當事人再厲害也不能決定這些事情。
神的預定為當事人提供了生存和文化背景條件,比如國家,城市,家庭,教育,時代,
等等,這些都決定了當事人是否能接觸和理解福音,而這些絕大多數不是個人的自由決
定的,頂多在有些方麵可以做出選擇,比如移民到另一個國家。即使移民成功了,一般
也不會認為這個國家是根據自己的自由意誌決定而形成和存在的。
神的預定使當事人有行使意誌做出決定的能力和條件,而這個能力和條件不是人根據自
己的願望自己確定的。換句話說,人能不能行使自由意誌,行使到什麽程度,完全在神
的預定掌控之下。
神的預定決定了整個被造界的來龍去脈和存在形式,而人是被造界的一個組成部分,每
個個人都是社會的一分子,每個人的活動都是曆史和文化的一個因素,而自由意誌隻是
這些活動發生的因素之一。
因此,神根據自己主權行使的預定在整個被造界和所有被造的活動中居絕對統治地位,
而人的意誌屬於被造的一個功能,必須置於神的預定和旨意之下,才能存在。所以,人
的意誌隻有在神的旨意引導之下,服從聖靈的引導,才能存在,進而得到最大限度的自
由。
綜上所述,神的預定和人的意誌不對等性顯而易見,在神的主權和神的預定發生作用的
地方用自由意誌取代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