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的第一原則就是我們的心意必須合乎與神交往的虔誠態度。下述兩件事是很值得注意的:
第一,要從事禱告,須全心全意,而不可為胡思妄想所分心;對崇敬上帝的事,沒有比舉止輕浮更悖謬矛盾的了,這種輕浮行為,表示一種淫褻和毫無敬畏的心。
第二,我們所乞求的,不能出乎神所許可的。因為神雖然命令我們向他傾心禱告(參詩:62:8),然而他並沒有任從我們隨便把邪惡與愚昧的情欲都排列出來。
禱告的第二原則是:當我們祈求的時候,須承認自己的貧乏,認真地思想我們一切所求都是何等嚴重緊要,必須熱烈誠懇地祈求。
禱告的第三原則是:凡來到上帝麵前祈禱的,必須拋棄一切誇耀自己和自以為義的念頭;總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隻謙卑地把一切榮耀完全歸給上帝;不然,即或在最小的事上自誇,上帝必因他的虛妄的驕傲而向他掩麵。
禱告的第四原則是:雖然我們是這樣的卑微,然而我們在禱告時須確實相信要獲得所祈求的。
摘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