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論和宿命論的關鍵不同
(2011-08-01 19:49:13)
下一個
預定論和宿命論的關鍵不同 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誰是將要發生的事件的決定者不同,預定論的決定者是神;宿命論的決定者是沒有生命的未知因素。 第二點:被決定的參與者不同。預定論中的參與者是預定論的一部分,必須以生命參與預定事項的實現;宿命論的參與者隻是被動地接受宿命,他怎樣做都對宿命沒關係。 看這兩個宿命論者的討論:一個人說,如果我明天肯定死,我今天吃飯也沒用了,反正是死。另一個人說,我是40年以來必死,既然如此,我不吃飯也死不了,幹嗎我還要吃飯? 而基督徒的認識則是,我的生命是神給的,我的一切行動都是為了神的榮耀,包括吃飯。為了更好地與神同工,這頓飯我是一定要吃的。 第三點:結論不同,預定論有兩個確定的結論:一個是榮神,一個是益人。榮神就是所有事情的開端和經過都是為了神的榮耀;益人就是神的憐憫和慈愛使這些事情都能讓愛神的人受益。而宿命論隻是結果不能避免,這個結果到底是什麽性質無從知曉。 其實這三點也說明了預定論和宿命論從頭到尾本質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