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討論預定論
(2011-08-01 19: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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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和一位弟兄的討論,轉貼如下,供參考。 謝謝弟兄討論。宿命論和預定論許多特征在表麵上看是一樣,但是預定論是對神的認識,宿命論是不認識神的結果。除了兩頭不一樣外,中間的一個重大不同是預定論要求人的符合神意的參與,而宿命論認為人怎麽做都無濟於事。不知道弟兄為什麽說細節沒有預定下來,然後就是如何確定哪些是細節那些不是細節。我想要思考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麵入手,一個是神創造的目的是什麽?第二是不符合神的創造目的是否有可能和必要存在?我們從小教理知道神的創造目的是榮耀神。從這點說,神的救贖計劃和預定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但是不僅僅是隻有神的拯救是為了這個目的。即使那些來到世上受到神的懲罰的也是為了彰顯神正義的榮耀。其他被造物也是一樣,都是為了神的目的被創造出來。因此世間所有一切都是為了實現神的目的而被創造和保守的。同時,從另一個角度件,如果不是神計劃中為了實現神的目的,任何一個事物有可能來到這個世間嗎?即使來了沒有神的保守,它們有可能存在下去嗎?神的全在全知全能本質屬性決定了神不會做一些沒用的工作。而所有有用的工作必定包括在神的目的中。這是神的智慧。聖經有明顯的經文教導預定論,其他經文從邏輯上也都支持這一教義,我不知道有任何經文明確反對預定論。從我們的被救贖來說,沒有神的預定,就沒有我們的被呼召被聖靈進駐;同時,沒有神的預定,這個物質世界也不會存在。所有這一切,在我們看來是不同部分,而在神的預定裏,則是一個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