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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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三天三夜”對老嘁的“一天二夜”(波霧正原集之三十六)

(2007-09-08 00:51:44) 下一個
聖經的“三天三夜”對老嘁的“一天二夜”


問題
:聖經說耶穌死後在地底呆了三天三夜,然後複活;老嘁說不對,隻有不到48小時,也就一天兩夜,所以聖經是矛盾的。

聖經記載的事實:耶穌死於星期五下午,經過星期六一整天,複活於星期日早晨。

老嘁的理由:根據現在的時間計算係統,一天一夜等於24小時。而耶穌的死亡時間折合成小時是:第一天:下午三點到子夜是9小時;第二天一整天是24小時;第三天從子夜到淩晨是6個小時,合計39個小時左右,按科學時間算,也就是一天兩夜。

我的解釋:根據聖經的方法計算,猶太人是按自然天計算的。猶太人的一天開始於每日的黃昏,到第二天的黃昏算一整天。如果一件事情始於黃昏之前,到了黃昏仍然算一天。

這有點類似中國舊時的虛歲計算法。按這種方法,不管當事人的生日是在哪天,過年就算增加一歲。不過這種習俗太年輕的可能不會知道。

比說三天三夜更常見的聖經表述是耶穌死後第三天複活。這種說法顯然是把星期五的下午到黃昏算作了第一天;把從星期五的黃昏到星期六的黃昏這段時間算作第二天;而把從星期六的黃昏到星期日的淩晨這段時間算作的三天。

我對老嘁的反駁:理解聖經必須根據聖經產生的文化背景。這個自然的三天事實上是不可能更改的,盡管按現在的方法可以化零為整,折合為以24小時為單位的整天。但用這種方法去反古,就不妥當了。而以這種人為的結果為標準,來判定聖經不對,就更不妥當了。

到了這種程度,本來事情已經很清楚,老嘁卻要什麽證據。我認為根本沒有必要。不過,現在我可以請老嘁去聯想一下中國傳統中的虛歲紀年法。這至少說明兩個古老文明在一定程度上的相通。

然後,就是老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發貼,要求就其問題繼續對話。我也數次告訴他是無必要。因為立場的不同。直到前天,我承諾可能再另寫一帖,言所未盡。然後,老嘁又是兩次要求對話。

如果這個內容真是事關老嘁的信仰確立,老嘁這樣三番五次還可理解,而且精神可嘉。如果不是這樣,就有點於情不合了。不管何因,我還是多說幾句吧。下麵就是我認為以前的討論中沒有說到的,對老嘁來講更不可理解的一些內容。


第一、        每一個自然天的一天一夜,都是神創造的一個自然物質存在。神以太陽為計算單位,數算每一天,計劃和掌控每一天的內容。這個自然天一經創造,就是確鑿無疑的存在,不可變更。人的計算和細分,隻是為了自己方便的一些主觀的行為,而根本不可能改變每一天的內容和長度。所以,歸根到底,說是一天是因為這一天已經客觀存在,人根本不可能把這一天去掉一部分,也不可能和另一天合二為一。

第二、        神的計劃中的每一天,不僅僅是為了有那一天而創造那一天,而是為了那一天的目的而創造那一天。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替死,是那一天的核心內容,說那一天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被造是完全合理的。既然這一天為了這個事件而造,又怎能把它和其它一天折合為一呢?因此,這一天是因為有了這個事件而成為人類曆史上以及神的啟示中獨具特色的一天,又怎可能和別的一天混合呢。第三天也是一樣,死裏複活這個事件的重要性怎麽說都不會過度,那一天也是為這個事件被造。至於第二天到底耶穌都作了什麽而使這一天與眾不同,不是本文的範圍,以後有機會再說。

第三、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這三天是神的創世紀以來最重要的三天,每天都有神的關鍵計劃要完成。這三天是為了這些計劃和工作而被造,這三天由於完成了這些計劃而突出於其它時日。既然第一天是以耶穌的死而顯示出了這一天的與眾不同,這一天的一天一夜說成是耶穌死的一天一夜是順理成章的,其它兩天也是如此。再加上猶太民族的約定俗成,聖經上說耶穌死後三天三夜複活是沒有矛盾的,盡管和老嘁所堅持的科學算法折合成的天數不符。

第四、        猶太民族堅持以每日黃昏為一天的開始由來已久。可以追溯到創世紀的創世界七天,那裏就是每天開始於“有晚上”。為什麽這樣我不想去考證和詳述,隻是清楚猶太民族和我們的不同就行了。

結論:聖經說的耶穌死後三天三夜複活,按聖經的經文和猶太人的習俗為原則,是沒有任何矛盾的。而老嘁的現代科學折算法單獨說,也是對的。但是一旦試圖應用到聖經就錯了。而依此為依據斷定聖經有錯就更是大謬不然了。

多說兩句:這個問題本來不難明白,核心內容也不在幾天,而是耶穌替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然後死而複活,給我們帶來了永生希望的福音。整本聖經都是圍繞這個核心,如果不抓住核心,隻注意枝節,別說是很可能糾纏不清,就是清楚了,也是枉然。

老嘁接不接受我的觀點真的無所謂,隻希望老嘁大徹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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