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是聖經的啟示,而不是自己的意見 - 回複冷先生
既然這位網友一如既往地搬運,依然如故地改題,我也隻好減少偷懶,予以配合一二,略事回複。
謝謝冷先生的回複。
先簡單回答先生的問題。
第四段結尾冷先生問:“如果作者不是文盲當知道能說這話的應當是怎樣的人?你是誰,竟讓耶穌基督去受死?這還不算,還要保證“我們”從死裏複活?“我們”是誰?是基督徒還是所有人?你的代表“我們”的權柄是誰賦予的?敢問作者和先生是否得救分別為聖了?請回答。”
作者每個理由都有聖經依據。理解聖經是每一個神的兒女的責任和權利。耶穌的替死是聖經的啟示。冷先生在詰問別人時,是否自問一下,自己又有什麽權力來問別人是否有權對聖經的理解?在聖經麵前是否比別人高人一等,能夠挑三揀四?
“我們”是依靠耶穌救恩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承認耶穌救恩的當然排除在外。我自認已經得救,並有聖靈的封記,先生既然問起,我自當奉告。但說句坦率的話,這是和討論無關的內容。因為討論隻看觀點正確與否,沒必要作一個身份調查。而且,除了神以外,誰有權作這件事呢?當然,一個人是否屬神,最終是神說了算,我說的隻是我根據確據得出的確信,根基是對神的信靠。
第五段結尾冷先生問:“您死不死活不活與他人有何關係呢?如果先生沒有任何可以榮耀神的經曆能為主的道做見證,那麽您自稱得救成聖將意味著什麽,這是很清楚的。如果先生自認並沒得救成聖,不認為自己有什麽特別的,那麽您從何說出那婦人嚼舌頭的話“耶穌基督受死是要保證我們從死裏複活”呢?是聖經還是您自創的?或者…?請您回答。”
先生這句話問得我感覺無所適從。既然你問我是誰,我當然要據實以告,現在又說和別人沒關係。和前麵所說的一樣,這是我個人的經曆,和討論沒有直接的關係。我不知先生一再在這個事情上說來說去有何必要,並且自己和自己矛盾。換個注意點吧。
“沒有任何可以榮耀神的經曆能為主的道做見證”,這句話嚴格說來,問題不小。隻要一個人心向神,能沒有先生說的經曆嗎?先生自己當清楚,不贅言。
我再說一遍,不管是整本聖經,還是具體討論,都有聖經依據,冷先生既然要想反對這樣的觀點,應該直接有經文支持,或者是自己對相關經文的不同理解,而不是根據自己的觀點。這對所有的討論的都是關鍵。
第六段,先生指責我驕傲自滿,這我自當引以為戒。我也請先生分清,什麽是自我驕傲,什麽是以神的名自豪。神的二十三個本質屬性,是聖經啟示的,是每一個屬神兒女都應該知道的,這先生沒有意見吧?若有的話,我們可以一條一條聖經討論。如果先生把對神的本質屬性的理解,看成是我的驕傲,可能是先生自己要做一下調整。先生也可以自我內省一下,是否對神的本質屬性有了如聖經啟示的了解。
另外,我從來沒有說對神有全麵了解,這我認為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應該對聖經對神的啟示有全麵地了解,這是我們的責任,這個我們就包括冷先生了,嗬嗬。即使我談到的列舉的本質屬性,我也並沒有說到此為止了,充其量隻是到目前為止的總結,歡迎冷先生參與討論補充。我的初衷,隻是針對那些隻及一點不及其餘的網友,尤其是那些對神攻擊的。我想冷先生對這點應該理解。
關於冷先生的問題,我想就回答到這裏,有未盡之處,請冷先生繼續提出,我會盡量解答。
借此機會,我也有一些問題就教冷先生。
冷先生在第七段宣稱“耶穌的真理和道路說白了就是愛!”我想這一點,基督徒沒人不同意。但是不是僅僅是愛,就大值商榷。我的觀點,耶穌通過聖經啟示的真理道路和生命,二十三個本質屬性一個都不能少。
這是對聖經啟示的神全麵理解的問題。如果認為可以對聖經的啟示任意簡化,憑人的需要取舍,不啻是站在了不適當的地位。
所以,冷先生自己問的問題就回到了冷先生自己手裏。怪不得一位傳道人說過,問問題的人就是有問題的人。我這是根據我自己的經曆深有體會的。
我想請冷先生自己考慮兩個問題吧:
第一, 如果沒有耶穌的替死救贖,這個神的摯愛是怎樣體現的?
第二, 如果沒有耶穌的替死贖罪,神的公義要求是如何滿足的?
當然,這些都要根據神的救贖已經完成,基督徒的永生已經有了確證為前提。若冷先生對此尚且沒有同意,以上問題就失去了基礎,暫時就不要考慮了吧。而對上述兩個問題的考慮,離不開對耶穌人神二性的理解。
再次謝謝冷先生的討論,願神給先生最好的祝福。
以下是冷先生的貼文全文照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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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冷如風 於 北京時間 09/20/2007 (5 reads) [累積7410分 給冷如風發悄悄話]本文版權由冷如風擁有,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
主題:耶穌沒有任何為“我們”受死的理由——回複追求永生先生。
[宗教論壇] 先生好。您對在下一帖(《提上來,關於“救恩”與NNGZH先生商榷。》以下簡稱“商榷”)的回答【駁一個轉貼:《看冷如風如何駁斥耶穌基督受死的50個理由?》以下簡稱“駁帖”】已經讀過。通過先生的帖子對先生有了一點感性認識。感覺先生是個博學多識之人,是聖經和基督教的資深學者。為此向先生表示敬意。下麵就先生的一些觀點談點看法。有不妥之處請海涵。並讓我們在神的麵前一起禱告,求他以聖靈引領我們這些陷在罪裏的人。阿門。
1.先生的駁帖立意非常明顯,想駁倒對方。您的這種非理性的衝動在發動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把自己擺在劣勢的位置了。甭管您手裏拿著什麽牌,打著什麽旗號對您來說都毫無用處。就象一個手拿國旗歡蹦亂跳的奧運粉絲,蹦跳呼喊過後總要回複平靜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指望這些虛無縹緲的旗幟和幌子過活的。當時的衝動最後能留下的不過是一些激動人心的回憶罷了。對這一點我不要求先生馬上認同。先生是凡人,沒有先知先覺。時間和事實會說明一切。當然我也不是先知先覺,隻不過我的經曆多一些。如果先生與我一樣經曆多了,自然就明白自己所處的境地了。
2.對於什麽是“救恩”,我想我的“商榷”一帖已經說明白了。先生的駁帖也證實了我的論斷。不妨再回顧一下。所謂救恩就是“猶太人釘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救恩”成就包括以下要素:猶太人、耶穌、十字架、釘死、複活。這裏有人物人子(猶太人、耶穌),有道具(十字架),還有暴行和神跡(釘死、複活)。這些要素缺一不可。盡管先生也表明救恩的核心是耶穌,但這並不表明在先生的內心不把耶穌當跑龍套的演員來對待。如果先生真的把耶穌當作得救和成聖的唯一真理和道路,就不會把耶穌以外的其它因素也給搭上便車算在“救恩”之中了。
3.針對“耶穌基督受死”的理由,先生整理並翻譯了很多外國福音朋友的文章供中文網友分享。相信神一定會記念您做的工。先生煞費苦心所做的這一切無非想大傳主的福音,讓更多的人信從和跟隨主。這種良善的願望值得肯定。但是請記住,信仰不是傳銷。是否真理並非由人多勢眾來決定。先生在這裏也並非對空氣說話,所有言行直接決定你所傳揚的福音是否真實可信。說白了,人們不會隻看你說的,一定還要看您行的。從您的筆名“追求永生”和您的一貫的文風來看,您太想得到永生了。以至於為了自己的永生不惜讓耶穌基督為你去受死!!!!嗬嗬,簡直太可笑了。
4.先生在前麵發的一帖【翻譯:耶穌基督受死理由之四十一,要保證我們從死裏複活】,看樣子是外國朋友寫的。簡單瞧了一下,比起聖經,文帖內容實在平淡無奇。但是題目確是非常的醒目和驚人。估計這種混淆視聽的謠傳帖子早已漫天遍地了。為了給耶穌的死找到合理的解釋,竟然為耶穌的受死羅列了N(50多)個理由。如果作者不是文盲當知道能說這話的應當是怎樣的人?你是誰,竟讓耶穌基督去受死?這還不算,還要保證“我們”從死裏複活?“我們”是誰?是基督徒還是所有人?你的代表“我們”的權柄是誰賦予的?敢問作者和先生是否得救分別為聖了?請回答。
5.如果先生真的有勇氣承認自己得救成聖了,您必須要麵對這個問題:您是怎樣得救成聖的?寫出哪怕是簡單的見證(經曆),好讓大家分享、借鑒和效法。紙上談兵沒有說服力。說白了,沒人相信耶穌基督受死是為了“我們”什麽死裏複活。您死不死活不活與他人有何關係呢?如果先生沒有任何可以榮耀神的經曆能為主的道做見證,那麽您自稱得救成聖將意味著什麽,這是很清楚的。如果先生自認並沒得救成聖,不認為自己有什麽特別的,那麽您從何說出那婦人嚼舌頭的話“耶穌基督受死是要保證我們從死裏複活”呢?是聖經還是您自創的?或者…?請您回答。
6.事實上先生在文帖【認識神,理解神的二十二個本質屬性】中早已把自己那驕傲自滿的心態暴露無遺了。請看您的原文:【不少網友對聖經啟示的神,也就是作為基督徒信仰對象的神一知半解,把一斑當全麵,很容易產生誤解,有礙對神的認識。我下麵把神的二十二個本質屬性列出來,並給出最簡潔的介紹,供各位朋友在思考信仰時參考。】用白話說就是:我對基督徒信仰對象的神了解全麵,不是一知半解,我不容易產生誤解,沒有障礙對神的認識。我把神的二十二個本質屬性給你們列出來,簡潔明了,比聖經還聖經…。請問先生,你是誰?您這樣作怪難道因為自己長的美?嗬嗬。
7.關於我的文帖,沒有版權問題。隻要忠實原著任何人都可以轉載。至於用於何種目的實在不是本人力所能及的,文責自負。就如聖經一樣,任何人都可以擁有和閱讀。但是將聖經用於何種目的那不是聖經作者能管得了的。同樣出自聖經,成千上萬的教派都打著上帝的旗號,都搞什麽救贖、救恩、拯救、永生…這些糊弄人的玩意兒。其實都是偏離和敗壞耶穌基督的真理和道路。耶穌的真理和道路說白了就是愛!愛神、愛人,無怨無悔的愛。有無愛心的判據就是看是否愛人。不愛人的不可能愛神。因此,針對當年摩西和繼承者自私殘暴偏離上帝的道,耶穌基督大聲的疾呼: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
願神憐憫先生,賜你永生。
阿門。
後記:初次交流篇幅有限,話題不能展開。如果先生有誠意,我們可以慢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