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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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二十三、要叫我們歸屬於他

(2007-09-16 19:15:31)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二十三、要叫我們歸屬於他
  

QUOTE:
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複活的。(羅馬書7:4)

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6:19-20)

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20:28)

  最根本的問題,不在於你是誰,而在於你是屬於誰的。當然,許多人以為自己不是任何人的奴隸。他們夢想著完全的獨立自主。但是,對於有這種想法的人,耶穌說了一句話:“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你怎麽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約翰福音8:32-34)。

  墮落的人類以為自己是獨立自主的;但聖經從來沒有這麽說。墮落的世界沒有自主權。我們要麽被罪惡轄製,要麽被神掌管。“你們……順從誰,就作誰的奴仆……你們作罪之奴仆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但現今,你們……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仆”(羅馬書6:16, 20, 22)。

  大多數時候,我們有自由去作想作的事,卻沒有自由去作應該作的事。要得著後麵這種自由,我們必須先得著新的能力,這能力是由神付出代價的。這是神的能力。那就是聖經所說的:“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仆,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羅馬書6:17)。那能“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的,乃是神(提摩太後書2:25-26)。

  釋放這個能力的代價,則是基督的受死。“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6:19-20)。為了那些信靠他的人,基督付了什麽代價呢?“他用自己血……買來”(使徒行傳20:28)。

  現在,我們確實得著自由了。不是獨立自主,而是渴望美善的事物。基督的死如果成為我們老我的死,就有一條嶄新的道路為我們打開了。與這位永活的基督之間的關係,已經取代了規條。結果子的自由已經取代了律法的捆綁。“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複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羅馬書7:4)。

  基督受苦並受死,是要叫我們得著自由,脫離律法與罪惡,並且歸屬於他。在這裏,順服不再是個重擔,它已經成了結果子的自由。切記!你不是屬於自己的。你會是屬於誰的呢?如果你想屬於基督,就來歸屬於他吧!

(此文利用了網上現有資源,鳴謝一切相關參與者。若有文責,由我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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