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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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十四、要使我們相信並保持信心

(2007-08-05 14:16:16)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十四、要使我們相信並保持信心

QUOTE:
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馬可福音14:24

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耶利米書32:40

聖經說到一個“舊約”與一個“新約”。約這個字是指兩造之間簽訂的一個嚴肅的、具有約束力的協議,而且簽訂的時候雙方都必須起誓,也都必須履行其中的條款。在聖經上,神與人所立的約都是由他采取主動。他定下條款。他的旨意決定了他這一麵的責任。

“舊約”是指神在摩西律法中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它的弱點在於沒有伴隨著屬靈的改變。所以,人無法遵行,也無法帶來生命。它是以字句寫在石版上的,而不是寫在心靈上的。先知所應許的“新約”,則完全不同。它“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3:6)。

新約的能力是舊約遠遠趕不上的。它是立定在耶穌的受苦與受死上。“他作了新約的中保”(希伯來書9:15)。耶穌說他的血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馬可福音14:24)。意思是說耶穌的血買回了新約的能力與應許。它是最有功效的,因為是基督受死而立的。

那麽,他以自己的血確保永遠有效的這約,有什麽條款呢?先知耶利米描寫了其中的幾條:“我要……另立新約。……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麵,寫在他們心上。……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1-34)。基督的受苦與受死確保了他的子民內在的改變(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以及他們的罪孽必蒙赦免。

為了確保這約永遠不失效,基督采取主動來創造信心,確保他子民的信心得以維持。他不是把律法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創造了一群新約的子民。與寫在石版上的“字句”相反的是,他說到“聖靈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3:6)。“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神〕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2:5)。這就是屬靈的生命,使我們能以看見並相信基督的榮耀。這個神跡創造了一群新約的子民。這約是穩妥且確鑿不移的,因為是基督用自己的血所立的。

這神跡不單創造了我們的信心,也確保我們的信心得以維持。神說他“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耶利米書32:40)。當基督死的時候,就確保他的子民不單要得著新心,也要得著新的確據。他不會讓他們離開他。他必保守他們。他們將會堅定不移。立約的血就是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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