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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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十一、要完成順服使罪人稱義

(2007-08-05 13:57:11)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十一、要完成順服使罪人稱義

QUOTE:
耶穌基督……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8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9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腓立比書3:9

稱義不是單單消除我的不義而已。它也是將基督的義歸在我身上。我沒有公義可以讓我來到神麵前。我在神麵前所能說的是:“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腓立比書3:9)。

這是基督的義。但它卻歸於我了。那意味著基督完全實現了一切的義;然後,當我信靠基督時,這義又算為我的。我被算為義了。神所看見的是基督完美的義,然後就以基督的義宣告我為義。

所以,神稱罪人為義(羅馬書4:5),對神而言並不是可憎惡的。理由有二:第一,基督的死償付了我們不義的債務(見上一章)。第二,基督的順服提供了我們在神的法庭上被稱為義所需要的義。神對進入永生的要求,不光是要消除我們的不義,也要建立我們完全的義。

基督的受難與受死,就是這兩個理由的基礎。他的受難,乃是遭受我們的不義所應得著的苦難。“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以賽亞書53:5)。但他的受難與受死,也是順服的極致與完成,成為我們稱義的基礎。他“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8)。他的受死是他順服的頂峰。聖經說:“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9),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基督的受死成為我們蒙赦免與得完全的基礎。“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是什麽意思呢?它的意思是我們的罪歸在他身上,然後他就成為我們的赦免。我們(身為罪人)在基督裏成為神的義,又是什麽意思呢?它的意思同樣是:基督的義歸於我們,因此他就成為我們的完全。

但願基督因他受難與受死所獲致的果效而得著尊崇!這果效包括兩麵的工作,就是赦免我們的罪,以及叫我們有可能被稱為義。為了這個偉大的成就,關鍵的做工,讓我們知道和想知道這個真諦的人都敬拜他、珍視他、並信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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