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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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六、要顯明耶穌的舍己愛人

(2007-08-05 13:48:55)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六、要顯明耶穌的舍己愛人

QUOTE:
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以弗所書5:2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以弗所書5:25
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拉太書2:20

基督的死不僅顯明了神的愛(約翰福音3:16),也是基督自己的愛至高的表現,這愛是給所有將它視為珍寶來接受的人的。早期那些因為作基督徒而受了許多苦的見證人,深受這個事實所吸引:“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拉太書2:20)。他們把基督犧牲舍己的作為,看作是與他們自己有非常切身關係的。他們說:“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我們肯定應該是這樣理解基督的受苦與受死的:那是與我有關的。那是關係到基督對我個人的愛的。叫我與神隔絕的,乃是我的罪,而不是籠統說來的罪。貶低基督的價值的,乃是我的硬心與屬靈的麻木。我是失喪滅亡的。當我麵對得救的問題時,根本沒有權利求神公平對待我。我所能作的就隻有呼求神的憐憫。

然後,我看見基督的受苦與受死。為了誰?聖經上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以弗所書5:25)。“人為朋友舍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15:13)。“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

我問說:“我是否也在這‘多人’當中呢?我能成為他的‘朋友’嗎?我可能屬於‘教會’嗎?”然後就聽見這個回答:“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13)。“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傳10:4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的心受到感動,我接受了基督的榮美與禮物,作為我的珍寶。這個偉大的事實充溢在我心中——基督愛我。所以我與早期那些見證人一同說:“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這是甚麽意思呢?我的意思是說:他付出了最高的代價,要把最大的禮物賜給我。那是什麽?就是他在地上的一生將到盡頭時所禱告的禮物:“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翰福音17:24)。在他的受苦與受死中,“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翰福音1:14)。我們所已經看見的,就足以吸引我們。但是最美好的還沒有來到。他死了,就是要為我們確保這一點——那就是基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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