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受死理由五、要顯明神對罪人豐富的愛與恩典
為義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7~8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
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一章7節
神愛我們的程度,由兩件事顯明出來。一個是他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罰所犧牲的程度。另一個則是他拯救我們時,我們不配的程度。
神“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三章16節);我們可以從這句話看見神犧牲的程度。我們也可以從基督一詞看見它。這是根據希臘文的Christos而來的一個頭銜,指“受膏者”或“彌賽亞”。這是一個大有尊榮的詞語。在以色列人的盼望中,彌賽亞將會成為以色列的君王。他要征服羅馬人,為以色列人帶來和平與安全。因此,神所差遣來拯救罪人的這一位,乃是他自己的聖子,他獨一的兒子,是以色列的受膏王——事實上,他是全世界的王(以賽亞書九章6~7節)。
除此之外,當我們思想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所忍受之駭人的死亡,就可以清楚看見:父神與子神所作的偉大犧牲是無法描述的——如果你考慮到神與人之間的距離,將會發現這犧牲是無限的。但神卻選擇了作這樣的犧牲,來拯救我們。
如果思想到我們的不配,他愛我們的程度就越發顯明出來。“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7~8節)。我們應當得著的,是神的刑罰,而不是神的犧牲。
曾經聽人說過:“神沒有為青蛙死。他是為人而死,以回應我們作為人的價值。”恩典可誇之處就在於此。我們甚至比青蛙更壞。它們沒有犯罪。它們不曾在生活中背叛神,不曾以不合理的態度藐視神。神不需要為青蛙而死。它們還不夠壞。但我們卻壞透了。我們所欠的債是如此龐大,隻有神的犧牲可以償付。
神為我們所作的犧牲隻有一個解釋。那不是因為我們,而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一章7節)。那是完全白白的恩典。那不是因為我們配得。而是從他無限的價值中湧流出來的。事實上,這就是神的愛終極的意義:付出極重的代價,熱切想要吸引這些不配的罪人,要叫我們獲得最終的、永遠的福樂,也就是他無限的榮美。
由於耶穌的人神二性,耶穌所有作為人所承受的痛苦包括死亡,都是耶穌作為神感同身受的。一些非信的網友往往覺得作為無所不能的神作出這點犧牲不算什麽。既然有了承認神的前提,就應當問一下自己,在神麵前,人算什麽?竟然讓神承擔父子離別的痛苦?
慚愧啊我...
來謝謝你的評論!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