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兄的這個問題就和亞當犯罪為什麽把眾人都陷入罪中的問題基本一樣,是本於現代犯罪學一人做事一人當的理念。但是神的判罰與此不同。為什麽?我來試理解一下。
第一,神是一切可見不可見萬物的創造主,每一件被造都有其被造的目的,蛇的作用被神早在創世就定好的,包括他的狡猾特性,因而它的被撒旦利用或撒旦用它來在人前顯現,它的誘人背離神犯罪,以及受到懲罰等等全不脫離神的掌管之中,控製範圍之內。
第二,神是永恒的存在,而被造物的活動範圍被限製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在這個範圍內,一定的被造物便被置於它物質的外形之中,所以蛇的角色一經確定,神看就是永遠,盡管我們看可能是幾千年。
第三,一切被造物,盡管他們不能脫離神的意旨絕對自由的行動,他們仍然要對自己的不被神喜悅的行為承擔後果,這是神的主權和公義所定。正如一台電腦的製造者當然可以設計它的功能,然後對它的工作表示高興,不滿意的話可以隨時任意處置。神對不符合神意的被造萬物的罰懲正是彰顯他主權正義的榮耀。
因此,不管蛇是被撒旦利用也好,是撒旦的化身也好,被神的公正懲罰都是不可推諉,罪有應得的。正像罪人的結局一樣。而當今世界依然如故:撒旦依然騙;罪人還在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