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神 - 神的可變和不變
(2007-05-06 18:07:00)
下一個
a. 神的不變:他的屬性不變;他的旨意不變。
神的不變性決定了神本質屬性的永恒不變,神的旨意計劃始終如一。(詩102:2-27)
因為神的這個不變屬性,神的本質決不會如人一樣有一個發展或退化的過程。神的本質屬性是持恒的,也是永久的。(雅1:17)因此,神的不變性體現在他的意旨上,話語裏,和本質屬性中。
1) 神得不變性體現在神的意旨上 (賽 6:10)
2) 神的不變性體現在神的話語裏(詩:119:89)
3) 神的不變性體現在神的本質中(瑪3:6)
b. 神的可變:他的護理和引導因時,因事,因人而異。
神的可變性是神的不變性的功能性措施,從本質上保證神的不變旨意的實現。神的可變性是神根據自己的計劃和旨意決定的,是對神的管轄對象的必要管理措施,是和神的不變性沒有衝突的。神通過這些靈活多變的有效措施,最有效地把被造萬物組織起來,為完成神的計劃各自作出應有的貢獻。
1) 神創造了時間展現他的永恒的旨意。(創1:1)
2) 神創造了空間作為實現他旨意的舞台。(創1)
3) 神自由決定對萬物運行不同的參與程度和方式。
4) 神根據自己的計劃對罪人實施救贖保守合懲罰。
5) 神通過創造和道成肉身彰顯自己的榮耀。
c. 神以他不變的屬性,借著可變的護理和引導,成就他不變的旨意。
由於人的有罪性和有限性,我們往往隻看到神的可變性,而看不到更深一層的不變性。所以基督徒的任務之一就是通過學習聖經,深刻認識神的本性。
1) 神通過以色列和外邦人實現他的救贖計劃。
2) 神通過律法和救恩把罪人引向聖潔。
3) 神通過普遍和特殊啟示來教導人認識神。
4) 神通過人與神同工來實現神的旨意。
5) 神通過對人的懲罰和獎賞來約束人的行為。
6) 神通過不同的聖約來保證它永恒的聖約。
神的可變和不變對基督徒生命實踐的指導,把有限的生命和神的無限源泉結合起來。
1) 神的不變性是我們信心的基礎和保證。
2) 神的不變性是我們得救贖和保守的唯一根據。
3) 神的不變性和可變性要求基督徒學習神的知識理解神的作為。
4) 神的不變性和可變性要求我們信仰不動搖行動有智慧。
5) 因為神的不變使我們與聖經中的信徒沒有不同。
6) 神的話永不過時,永不會與今日無關。 (太24:35;彼前1:22-25)
7) 神的不變是基督徒的統一標準。
8) 神的不變是嚴重的警告:神會實現祂對罪的審判的話。
9) 警惕有人誤用此教義,而以為可活在罪中不怕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