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和善行的因果關係
(2007-01-03 17:17:38)
下一個
注:這是我在海外基督徒論壇討論時的一個發言,討論的題目是對因信稱義的理解。樓主和此貼以及弟兄姊妹的觀點有異。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去原討論處了解。
非常受啟發的討論。
不知大家熟不熟悉,教會史一個很大的爭論,在奧古斯丁之前,關於那些被叛教者實行洗禮的基督徒的資格被不被承認的問題發生了很大分歧。這種分歧造成了教會的分裂。最後,奧古斯丁的觀點得到近乎一致的承認,這個爭端才算平息。他的觀點就是:神通過這些叛教者的做工仍然是神的工作。
我同意JW00姊妹的理解,呼主的名趕鬼,關鍵是神的力量趕鬼,而不是趕鬼的人趕鬼。而趕鬼的人怎麽樣神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所以不必也不會根據他是否趕鬼而確定他的歸宿。而屬神的人趕鬼,神也不是根據他的趕鬼而允許他進天堂或得救,而是神已經把他救贖了,然後讓他為神做工去趕鬼。
歸根到底,這裏還是一個得救和善行孰先孰後誰因誰果的問題。得救以後當然要行善;但決不能說行善決定得救。正如趕鬼的例子一樣,神可以讓任何人行善,但是神不會以他是否行善來決定是否拯救他。因為歸根結底,行善的能力和趕鬼的異能一樣,都是神的安排和工作。
這至少給我們兩個教導:一個是,不管是誰做的,隻要是善行,都是神的工作。因此,我們沒必要去尋根究底,硬要超越權限,去評定那個善行的作者如何。
第二,對基督徒來說,善行是必不可少的,但也不要糊塗到認為隻要行善就得救了。得救有得救的不同的聖經教導,神的指引。萬不能隨意簡單化,隨便認為兩件事相等。當然顛倒因果就更是大錯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