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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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再細看一下,我說的主要兩點,和芝加哥決議有違嗎?

(2006-12-07 00:48:53) 下一個
一個神是真正的作者,二是原本聖經無誤。

而本壇的討論,多集中在一些具體經文和曆史遺跡等等,我不認為完全沒有意義,但真正很有說服力的又有多少?據我所知,許多認為有矛盾的已經得到合理解釋。即使不能解釋的還有可能是傳抄的錯誤。怎能一遇到問題,就懷疑到聖經原本的有誤上?

其實有一個我認為更重要的問題,老弟沒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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