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律 ??問39:神所要人盡的本份是什麽? ??答:神所要人盡的本份,就是順從他所啟示的旨意。 ??■略解略解:知道神曾作什麽、正在作什麽、與為我們所作的意義後,現在要告訴我們的是,他要我們為他作什麽。他要求我們順服他一切的啟示,這是我們的本分,也是我們應該作的。 ??1.彌六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問40:神起初賜給人什麽法則叫人順從? ??答:神起初啟示人叫他順從的法則,就是道德的律法。 ??■略解略解:羅二14~15: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 ??問41:道德律法的大意,包括在什麽裏麵? ??答:道德律法的大意包括在十誡裏麵。 ??■略解略解:道德律就是教我們當如何思想與表現有關神與人的事。神一造了人,就把這項道德律放在他的心裏,使他雖沒有聖經,依然知道他的本分。但人一犯罪,這個知識就失了一半,因此神須重新頒賜一份,他把這份律法完全放在聖經裏,並簡明扼要地放在十誡裏。 ??1.申十4: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太十九17: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問42:十條誡命的總綱是什麽? ??答:十條誡命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神,並且愛人如己。 ??■略解略解:神給我們的全部誡命,在此總歸一個字,那就是愛。凡全心全意愛神與鄰舍的人,就是實踐律法。鄰舍在此意思,不單是生活在我們四周的人,而且是像基督在路加福音十章所教導的,那些與我們有血緣關係的人,或者就是一般人。 ??1.太廿二37~40: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 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問43:十條誡命的序言說什麽? ??答:十條誡命的序言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略解略解:這些話乃是十誡之前的話,是說給剛從埃及人的奴役下解放出來,現在西乃山的以色列子民聽的。這也可以用在我們身上,表征我們從罪的捆綁下得釋放。 ??1.出廿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問44:十條誡命的序言對我們有什麽教訓? ??答:十條誡命序言的教訓就是:因為耶和華是神,也是我們的神,又是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應當遵守他一切的誡命。 ??■略解略解:十誡的序言說出神要我們服從的要求。其中是:(1)神是我們的主權者--我是耶和華;(2)他是我們敬拜的對象——我是你們的神;(3)他是曾將我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的那一位我是你們的救主。 ??1.申十一1: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 ??二、第一誡 ??問45:第一條誡是什麽? ??答:第一條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略解略解:神把十誡寫在兩塊石板上,他在 第一塊板上寫下頭四條誡命,乃是我們對神的本分; 第二塊則寫其餘的六條誡命,乃是我們對人的本分。 第一誡教導我們唯一正確的敬拜對象,那就是神除他以外,不可有別神。這是誡命的簡單意思,但是在要理問答裏,每一條誡命都要解釋,並加以延伸;方法是:首先它吩咐我們作什麽,接著它禁止我們作什麽,最後可以看出什麽特別理由或動機。 ??1.出廿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問46:第一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一條誡吩咐我們認識神,並且承認他是獨一的真神,又是我們的神,因此我們當敬拜榮耀他。 ??■略解略解: 第一條誡吩咐我們:認識真神,並隻認他為我們的神;如此則在眾人麵前公開承認他;敬拜他;榮耀他。 ??1.代上廿八9: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 ??2.申廿六17: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3.太四10: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問47:第一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一條誡禁止我們棄絕真神,不敬拜他,不榮耀神,不以他為神,也不以他為我們的神,也禁止我們將那隻當歸給神的敬拜和榮耀給任何受造之物。 ??■略解略解: 第一條誡禁止我們:(1)否認神,那是無神論:(2)敬拜別神,那是拜偶像:(3)榮耀別神,那是褻瀆神。 ?? 1.詩十四1: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 ?? 2.羅一20: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 ?? 3.詩八一11: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 ?? 4.羅一25: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問48: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這幾個字的意思是什麽? ??答: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原文說在我麵前)這幾個字的意思是:那鑒察萬物的神,留心觀看,並且十分憎惡人敬拜別神的罪。 ??■略解略解:為什麽我們需要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那鑒察萬物的神,特別注意誰違反此誡,就極度不悅而施以懲罰。 ?? 1.詩四四20:倘若我們忘了神的名,或向別的神舉手,神豈不鑒察這事麽? ??三、第二誡 ??問49:第二條誡是什麽? ??答:第二條誡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麽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略解略解: 第一誡告訴我們應該敬拜的對象, 第二誡告訴我們該如何敬拜他。這是叫我們不可藉任何可見,甚至可知的像來仿造神,他是不會接受這種經由人手的敬拜的。神是個靈,我們敬拜他也必須在靈裏以誠實拜他。照樣,這裏邊告訴我們,神會將父親的罪追加在兒女身上;但意思並不是說,兒女須承擔父親的罪,而隻是壞父親要親眼看見他們的不良行為對他們兒女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得到懲罰:相反地,好父親則歡喜快樂的得報償。出廿。 ??問50:第二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二條誡吩咐我們將神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宗教的崇拜與規則,都領受遵從,並保守純全。 ??■略解略解:這一誡吩咐我們:(1)要用神自己指定的敬拜方法:(2)忠於原方法:(3)不可加添;(4)不可刪減。絕不可有私意敬拜。 ??1.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除。 ??2.申卅46: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太廿八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問51:第二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二條誡禁止我們用形象拜神,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拜他。 ??■略解略解:這一誡禁止我們:1.以像敬拜;2.用任何其他不是神指定的方法來敬拜。 ??1.申四15~16: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人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麽形象。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麽男像,女像。 ??2.西三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欲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問52:我們為什麽當守第二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二條誡,因為惟獨神在我們身上是有主權的,我們是他的子民,並且神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他。 ??■略解略解:附加我們應該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1)神在我們身上有主權(我是耶和華):(2)我們是屬神的(你們的神):(3)神熱心他自己的敬拜(是忌邪的神)。 ??1.詩九五2~3:我們要來感謝他,用詩歌向他歡呼。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王,超乎萬神之上。 ??2.詩四五11: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3.出卅四14: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四、第三誡 ??問53:第三條誡是什麽? ??答:第三條誡是: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略解略解:這條誡講的是如何對待神的名。他的名就是指一切我們對他的稱呼,或特別出名的稱號。妄稱神的名,就是隨便或當兒戲似的使用神名:像褻瀆神的發誓,或非禮使用神名,都是違反此誡。我們禱告的時候,常會聽到這條誡命—奉你的名為聖。 ??1.出廿7。 ??問54:第三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三條誡吩咐我們當存聖潔恭敬的心來用神的一切名字,稱呼,屬性,規則,聖經的話,和工作。 ??■略解略解: 第三誡吩咐我們,要以十分虔誠的態度稱呼:(1)神的名(耶和華);(2)他的頭銜(萬王之王);(3)他的屬性(聖潔);(4)規則(禱告):(5)他的話,聖經;(6)他的工作(人)。 ??1.詩廿九2: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 ??2.啟十五3~4: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為大哉,奇哉!萬世之王阿,你的道途義哉,誠哉!主阿,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 ??3.傳五1: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 ??4.詩一三八2:我要向你的聖殿下拜,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讚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 ??5.伯卅六24:你不可忘記稱讚他所行的為大,就是人所歌頌的。 ??問55:第三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三條誡禁止我們褻瀆或妄用神所藉以彰顯自己的任何事物。 ??■略解略解: 第三誡禁止我們,非禮或錯誤使用任何特別是表示與宣稱神的名或物。每一件與他有關的事物都應該是聖潔的。 ??1.瑪二2: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 ??問56:我們為什麽當守第三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三條誡,因為犯這條誡,雖能逃避人的刑罰,卻不能逃脫神公義的審判。 ??■略解略解:這裏特別警告我們,人雖允許我們犯此誡而不受罰,但神可決不這樣。他不去不審判我們的。 ??1.申廿八58~59: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 ??五、第四誡 ??問57:第四條誡是什麽? ??答:第四條誡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 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和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 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略解略解:這誡是關於我們的時間,神要我們在七日的一日,卸下一切的雜務去敬拜他。六日工作,一日敬拜。這是神給我們指定的,他給我們的天主之軀也需要這樣。這條誡裏所用的「記念」這個詞,意思是安息日在此並不是頭一次設立。出廿8~12。 ??問58:第四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四條誡吩咐我們將神在聖經中所規定每七日內的一整天,守為他的聖安息日。 ??■略解略解:安息日是天的象征,是所有時日的模式與範例。每一天應該都向神分別為聖,可是因為我們在世上必須從事世務,所以設立安息日,以免我們的思慮盡都為世事所占。這原是為人的益處著想,如果我們不加以重視,那就是我們自己的損失了。 ??1.利十九30: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申五12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問59:神規定第七日的那一日為安息日? ??答:從世界起始直到基督複活,神規定七日內的第七日為安息日,此後規定七日的頭一日為基督徒的安息日,直到世界的末日。 ??■略解略解:先祖與以色列人的安息日是設在周六,因為這一天,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基督教的安息日則設在周日,因為這一天是我們救主從死裏複活的一天;改變乃是根據使徒與早期教會的慣例。 ??1.創二2: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2.徒廿7: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啟一10: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 ??問60:當如何守安息日為聖? ??答:守安息日為聖當整天有聖潔的休息,連平日合法的俗事和娛樂也不可作;除了作必需的和憐憫人的事外,一天的工作都當歸與神,或同眾人,或在家中敬拜神。 ??■略解略解:這個答案教訓我們,守安息日的適當方法是:(1)卸下一切世俗的工作;(2)斷絕娛樂;(3)作公眾禮拜;(4)作私下禮拜。安息日僅可以作的工作是必要的工作才行,譬如周六不能作,也不能留到禮拜一的工作;以及憐恤的工作,亦即不作就是殘忍。 ??1.利廿三3: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麽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2.太十二11~12: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3.詩九二1:(安息日的詩歌)稱謝耶和華,歌頌你至高者的名。用十弦的樂器和瑟,用琴彈幽雅的聲音:早晨傳揚你的慈愛,每夜傳揚你的信實,這本為美事。 ??問61:第四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四條誡禁止我們忽略安息日所當盡的本分,也禁止以閑懶妄用此日,或作那本來為罪的事:又禁止我們思想、談論和辦理一切不必要的俗事和娛樂。 ??■略解略解:這條誡禁止的是:(1)不守安息日的本分;(2)對該本分掉以輕心:以輕心;(3)拜偶像;(4)犯罪;(5)無正當理由從事世務。 ??1.瑪一13: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2.結廿三38:他們還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汙我的聖所,幹犯我的安息日。 ??3.賽五八13: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 ??問62:我們為什麽當守安息日? ??答:我們當守安息日,因為神吩咐我們六日內要勞碌作自己一切的工作,特留第七日作為他的日子,他也給我們作榜樣,並賜福與安息日。 ??■略解略解:守安息日的特別理由是:我們人隻允許六日工作;神說第七日特別是他自己的;神在第七日安息;神賜福這一日。 ??1.出卅一15: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 ??2.利廿三3:你們什麽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3.出卅一17: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4.創二3: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固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六、第五誡 ??問63:第五條誡是什麽? ??答:第五條誡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1.出廿12。 ??問64:第三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五條誡吩咐我們當保守各人的名譽,無論在上,在下,或平等的,總要按著自己的等次和地位,向他盡本份。 ?? 1.弗五21~22: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六1.5:兒女要在主裏聽從父母。作仆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羅十三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 2.弗六9:你們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 ?? 3.羅十二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問65:第五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五條誡禁止我們輕忽或損害各人按他的等次和地位所當得的尊貴,和所當受的事奉。 ??1.羅十三7~8: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 ??問66:我們為什麽當守第五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五條誡,因為神應許凡遵守這條誡的(隻就能榮耀神而與自己有益處來說),在世得享長壽與繁榮。 ??■略解略解: 第五誡是第二塊法版上的頭一誡。它要求我們尊敬父母,尊敬服從一切高於我們的人,總歸一句話,就是跟我們有任何關係的人講的話,都要留心聽。這條誡吩咐我們,要尊敬在地位上比我們高的人,並且無論在上、在下、或與我們平等的人,都要向他們盡本分。又禁止我們不尊敬的人,或者向我們的朋友或鄰居應該盡而未盡本分。守該誡的特別理由是,神應許凡遵守的人在世得享長壽。 ??1.弗六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七、第六誡 ??問67:第六條誡是什麽? ??答:第六條誡是:你不可殺人。 ?? 1.出廿13:不可殺人。 ??問68:第六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六條誡吩咐我們盡力依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 ?? 1.弗五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 ?? 2.詩八二3~4: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伯廿九13: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歸心中歡樂。 ??問69:第六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六條誡禁止我們自殺,非法殺人,和一切關於害人的事。 ??■略解略解:這條誡是關於生命,告訴我們,神是生命的賜予者,因此任何人無權以不正當的理由奪取別人的性命。它要我們適當地照顧我們的身體,同樣也要照顧別人的。它禁止我們奪取自己的生命(自殺),與別人的生命(謀殺)。 ?? 1.徒十六28: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 ?? 2.創九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 3.箴廿四11~12: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麽? ??八、第七誡 ??問70:第七條誡是什麽? ??答:第七條誡是:你不可奸淫。 ?? 出廿14:不可奸淫。 ??問71:第七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七條誡吩咐我們無論存心,說話,行事,都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純潔。 ?? 1.提後22: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 2.西四6: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 ?? 3.彼前三2: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愛的心。 ?? 4.帖前四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 5.弗五11~12: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問72: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一切不純潔的意念,言語和行為。 ??■略解略解:這條誡是關於純潔,吩咐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要純潔,嚴禁一切不純潔與不正經。它承認,神是身體與靈魂的所有人,並且有權吩咐人為了他而將身體靈魂保守純潔與神聖。 ?? 1.太五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奸淫了。 ???2.弗五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 ???3.弗五3:淫亂並一切汙穢,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九、第八誡 ??問73:第八條誡是什麽? ??答:第八條誡是:你不可偷盜。 ?? 出廿15:不可偷盜。 ??問74:第八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八條誡吩咐我們合法的獲得並增進自己的財富和別人的財富。 ?? 1.羅十二17: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 2.箴廿七23: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 ?? 3.利廿五35: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 ??問75:第八條誠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八條誡禁止我們非法的妨礙自己和別人財富的增進。 ??■略解略解:這條誡是講錢與財富。它承認,獲取錢財是對的,但是若浪費自己的錢財,或搶劫他人的錢財就錯了。它吩咐我們,要工作,以維持我們的需要,並幫助別人和我們自己一樣增加財富;否則,是它所禁止的。 ?? 1.提前五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 ?? 2.箴廿八19~20: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箴廿一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伯廿19: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十、第九誡 ??問76:第九條誡是什麽? ??答:第九條誡是: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出廿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問77:第九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九條誡吩咐我們與人交往,總要誠實,又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名譽,若作見證,更當如此。 ?? 1.亞八16: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 ?? 2.彼前三16: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徒廿五10: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麽不義的事。 ???3.約叁12: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 ???4.箴十四5: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十四25: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 ??問78: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並一切損害自己和別人名譽的事。 ??■略解略解:這條誡是說到我們的言語,吩咐我們,隨時隨刻留心說實話。真理一旦受攻擊,則要挺身而出,無論如何總要盡力使真理得以伸張。它禁止我們作使人誤以為真的事(撒謊);特別是關於人品行的事(誹謗)。一般交往的原則是:在愛裏說誠實話。作見證的原則是說實話,全部實話,除了實話以外什麽也不說。 ??1.羅三13: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2.伯廿七5: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詩十五3: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裏。 ??十一、第十誡 ??問79:第十條誡是什麽? ??答:第十條誡是: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廿17。 ??問80:第十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第十條誡吩咐我們無論處什麽境遇,總要知足,並要對別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當的愛心。 ?? 1.來十三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 2.羅十二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林前十三4~6: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 ??問81: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麽? ??答: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不滿意自己的境遇或嫉妒別人的福分,而對他所有的起貪戀的私心。 ??■略解略解:這條誡是關於我們心中的欲望,告訴我們,不應該貪得無厭,非法貪圖屬於別人的東西。這裏也告誡我們,神的律法是屬靈的,思想犯錯與行為犯錯是一樣的。它吩咐我們,要滿足目前的生活情形,貧富均能安處。它禁止我們未享成功就焦躁不安,看見別人成功則妒嫉有加。保有一顆善意的靈,是恪守此誡的最好方法。 ??1.林前十10: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2.加五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3.路十二15: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十二、律法的刑罰 ??問82:神的誡命有人能守得完全嗎? ??答:從始祖犯罪以來,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能在令生將神的誡命守得完全,反倒在意念、言語和行為上,天天違背神的誡命。 ??■略解略解:神的律法簡明扼要地收在十誡裏,乃是我們有目共睹的,但是問題來了,誰能守得完全呢?答案是,無人守得完全。每一個人每天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都會觸犯律法,唯一例外的是耶穌基督,墮落之前的亞當,與現今在天上的聖徒。 ??1.傳七20:時常行善而下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2.創八21: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 ??3.雅三8:惟獨舌頭沒有人能製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4.雅三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問83:違背誡命的罪都同樣可惡嗎? ??答:違背誡命的罪不都同樣可惡,因為罪本身的輕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神眼中就比別的罪更可惡。 ??■略解略解:此答案告訴我們,有些罪比別的可惡,有些罪因為它們自身性質的緣故,比較可惡,觸犯神的罪總是比觸犯人的罪可惡;有些因為某些環境的緣故比較可惡,有意犯罪比情緒衝動、驟然犯罪可惡得多。 ?? 1.約十九11: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問84:每次所犯的罪當受什麽刑罰?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和來生都當受神的義怒和咒詛。 ??■略解略解:神的義怒意思是他對罪的神聖不悅:他的咒詛意思是他對罪所下的判決。據說,這義怒與咒詛乃是每一項罪的報應,延及今生與來生兩者。 ?? 1.加三10: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十三、得救之法 ??問85:為要逃脫因罪當受神的義怒和咒詛,神吩咐我們作什麽? ??答:為要逃脫罪所當受的義怒和咒詛,神吩咐我們信服耶穌基督,悔改以致得永生,以及勤用基督所設立一切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略解略解:神的律法說:「守者主,不守者死。」可是,人辦不到,他雖然極努力,還是每天觸犯律法。但神是慈愛的,提供了一個我們可以得救的方法。那個方法,這裏告訴我們,乃是相信與悔改,這是救恩的內在方法,另外還有勤用一切外在方法(容後敘述)。 ?? 1.徒廿21: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 2.箴二1~5:我兒,你若領受我的言語,存記我的命令,側耳聽智慧,專心求聰明;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它如尋找銀子,搜求它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 ??問86:信服耶穌基督是什麽? ??答:信服耶穌基督是神所賜的救恩,使我們照著福音的信息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他得救。 ??■略解略解:恩典意思就是不當得的恩寵或慈愛。得救的恩典,意思是神恩寵的作為,目的在拯救。相信也是這種恩典,在這裏乃是接納基督,也就是說,相信聖經裏所說關於他的話;並依靠他,也就是說,將我們全人委給他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單依靠他,即使我們能以作的任何事也不例外。我們的請求是唯有基督。 ??1.來十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2.賽卅三22: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3.約一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4.腓三9:並且得以在他裏麵,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問87: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麽? ??答:悔改以致得永主是神所賜的救恩,使罪人因真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神在基督裏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神,立誌竭力重新順從。 ??■略解略解:悔改素稱之為「信心之淚」,這是從真正的罪觀,與神赦罪的慈愛觀念發源出來的,由兩部分組成哀哀自罪的道路上轉回;與帶著愛他與服事他的迫切希望轉向神。常言道:悔改得生命,因為悔改導向永生。 ??1.徒十一18: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行生命了。 ??2.徒二37:眾人聽見這話,覺得紮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3.珥二13: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 ??4.耶卅一18~19: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神。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我因擔當幼年的淩辱,就抱愧蒙羞。 ??5.詩一一九59: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 ??問88:基督設立什麽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答:基督為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所設立那明顯而常用蒙恩之法是:聖經、聖禮和禱告;這些都有效力叫蒙選的人得救。 ??■略解略解:為了能得救,神要求我們不僅要相信與悔改,而且還要勤用恩典的外在方法。這些外在方法,這裏稱作蒙恩之法,乃神所定規的事物,主要包括:(1)讀聖經;(2)守聖禮;(3)禱告。 ?? 1.徒二41~42: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十四、聖經是蒙恩的憑藉 ??問89:聖經怎樣有救人的效力? ??答:神的靈時常藉著人誦讀,和聽講聖經使罪人醒悟,認罪回轉,並藉著信心在成聖與安慰上被建立,以致得救。 ??■略解略解:為了讓聖經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有二件事是必需的:在神那一方麵是聖靈的感動,在我們這方麵則是勤讀聖經。當這兩件事都具備了,人就知罪,並被領到基督那裏。他們的生活愈來愈聖潔,他們的心裏也愈過愈喜樂。 ?? 1.詩十九7: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 2.帖前一6: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 ?? 3.羅一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問90:聖經必須怎樣讀,怎樣聽,才可有救人的效力? ??答:要叫聖經有效人的效力,我們必須留心,殷勤,以預備、禱告的態度來學習聖經的話,用信心和愛心領受而存在心裏,又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出來。 ??■略解略解:這裏教導我們正確使用聖經的方法。我們必須留心、恭敬與以禱告的心來使用聖經,必須相信它告訴我們的,以及它吩咐我們的,並且必須憑著其中的愛接受真理;否則,讀過的話是不能對我們有益處的。 ??1.箴八34:聽從我,日日在我門口仰望,在我門框旁邊等。 ??2.彼前二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3.詩一一九18: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4.來四2:隻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5.帖後二10: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6.詩一一九11: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 ??7.雅一25: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十五、聖禮是蒙恩的憑藉 ??問91:聖禮怎樣有救人的效力? ??答:聖禮有救人的效力,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能力,也不是因為行禮的人有能力,乃唯獨藉基督所賜的恩典,和聖靈在那些以信領受的人心中所作的工作。 ??■略解略解:這裏教導我們正確利用聖禮的方法。我們必須祈求基督賜福給它們,製定它們的乃是基督,也唯有他能使它們對我們有益處。聖禮本身是沒有價值的,離開基督,沒有任何牧師能讓它們有任何能力(雖然羅馬天主教是那麽說)。 ??1.林前三7: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麽,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麽;隻在那叫它生長的神。 ??2.彼前三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隻求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 ??問92:聖禮是什麽? ??答:聖禮是基督所設立的儀式,用具體之物將基督和新約的益處向信徒表明、印證,而運用在他們心裏。 ??■略解略解:這裏教導我們,聖禮的標記是:(1)那是基督製定的;(2)那是一種以外在事跡教導福音的方法。其用處有三:i.可以明白地將福音說出或教導給我們;ii.向我們印證福音,或堅定我們對福音的信心;iii.把福音應用到我們身上,使它在我們心裏生根。聖禮這一詞乃是從拉丁文演變來的,原是士兵在服兵役入伍時,向長官鄭重宣誓效忠。按基督教的意義,就是我們在進教會時,所發要效忠與順服基督的誓言。當我們未成年時,這個誓言是牧師替我們說,但在領主餐時,就得自己宣告了。 ??1.創十七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2.羅四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 ??問93:新約的聖禮有幾個? ??答:新約的聖禮有兩個,就是洗禮和主的晚餐。 ??■略解略解:舊約中的兩個聖禮是割禮與逾越節。新約的兩個聖禮是洗禮與聖餐。這些聖禮正好是一對一—洗禮取代割禮,聖餐取代逾越節。所教導的乃是同樣的真理—割禮與洗禮教導的是重生的必要性,逾越節與聖餐教導的是為罪犧牲的必要性。 ?? 1.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 2.林前十一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十六、洗禮 ??問94:洗禮是什麽? ??答:洗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一洗,表明且印證我們與耶穌有連屬,可以承受恩約的益處,並且自己應許作屬主的人。 ??■略解略解:洗禮的外在行為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施洗。內在的意義則是我們罪的被滌除了。按本性我們全都生在罪裏,在應許進天堂之前,我們需要重生。如今,洗禮正表示這個新生。施洗用水的來源告訴我們另一個來源,如耶穌基督的寶血所充滿,能遮蓋一切罪與不潔。 ??1.太廿八19: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羅六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人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 ??3.羅六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一樣。 ??問95:誰當受洗禮? ??答:有形教會以外的人,必須等他們信了基督,又應許順從基督,才可受洗;隻是有形教會內信徒的嬰孩都當受洗禮。 ??■略解略解:這裏教導我們誰當受洗禮,包括兩個階層:成人基督徒但未受洗者;與教會會友的小孩。前者受洗是因為規條的涵意說,受洗的人自認是基督徒:後者受洗是因為神對他百姓所發的應許要延伸到他們的兒女身上,如同在他們自己身上一樣。 ?? 1.徒二41: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 ?? 2.創十七7:我要與你井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十七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徒二38~39: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十七、主餐 ??問96:主的晚餐是什麽? ??答: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酒,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領受的人:不憑肉體,乃憑信心,分領主的身體和血,並他一切的益處,以致靈性得養育,在恩典上有長進。 ??■略解略解:所以說主的晚餐,是因為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宴席,也可以稱作聖餐。其外在行為是根據基督的製定吃餅喝杯;而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擘開的餅表示他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酒表示他流的寶血;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就能加速我們對神的愛,根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且增進我們的福益。羅馬天主教教導,聖餐中的餅會變成我們主的實際身體;但這是錯謬的。我們隻能憑信心接受基督。 ??1.路廿二19~20: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孽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林前十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問97:要為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 ??■略解略解:這裏教導我們領主餐的正確條件,乃是:(1)知識,足以知道主餐所代表的涵義:(2)信心,足以滿相信我們吃餅能維係身體,照樣所代表的主命之糧能維持我們的靈魂;(3)悔改,認一切所知道的罪;(4)愛神與人:(5)決誌履行各樣的本分。 ?? 1.林前十一28~29: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幹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 2.林後十三5: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 ?? 3.林前十一31:我們若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 4.林前十一18: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的信這話。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 5.林前五8: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隻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 6.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幹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十八、禱告是蒙恩的憑藉 ??問93:禱告是什麽? ??答:禱告是奉耶穌的名,又認自己的罪,並誠實感謝神諸般的恩慈,向神祈求心中所願,而又合乎神旨意的事。 ??■略解略解:禱告意思是求告神:這裏告訴我們關於禱告的以下三件事: ?? (1)關於形式,應該奉基督的名向神禱告;(2)關於內容,應該是合乎神旨意的事:(3)關於方式,應該謙卑認我們的罪,並感謝他的憐恤。 ??1.約十六23:你們若向父求什麽,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 ??2.但九4: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 ??3.腓四6:應當一無掛慮,隻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4.詩六二8: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麵前傾心吐意。神是我們的避難所。 ??5.羅八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代求。 ??問99:神賜什麽準則指教我們怎樣禱告? ??答:全部聖經都指教我們怎樣禱告,但有基督教導門徒的主禱文,特為我們禱告的準則。 ??■略解略解:這裏告訴我們,在禱告神的事上,要以全本聖經作引導。但是我們特別有基督教門徒的禱告,作我們禱告的準則,一般稱之為主禱文—那是主耶穌基督的禱告。 ??1.約壹五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麽,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2.太六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十九、主禱文 ??問100:主禱文的首句教導我們什麽? ??答:主禱文的首句:「我們在天上的父」,教導我們存聖潔恭敬的心,坦然無懼的恭敬神,如同兒女親近父親一樣,篤信他肯聽且能幫助我們,並且教導我們要和人一同禱告,又要為人禱告。 ??■略解略解:首句是引言或開頭語。由此我們知道,主禱文的首句教我們三件事:(1)因為他是在天上,所以我們要對他存恭敬的心;(2)因為他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要坦然無懼地對他;(3)因為他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應該和人一同禱告,並為他們禱告。 ??1.賽六四9: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 ??2.路十一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3.羅八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4.弗六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問101:我們在主禱文第一條求什麽? ??答:主禱文第一條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我們在此求神賜力量,叫我們和眾人在他自己所顯明的一切事上能榮耀他的名,並求他為自己的榮耀處理萬事。 ??■略解略解:「求」意思就是要求什麽東西。主禱文裏有六項懇求:前三項是關於神,後三項則是關於我們自己。在 第一懇求中,我們求兩件事:(1)神的名被人尊為聖或榮耀;(2)神的名藉萬事被尊為聖或榮耀。 ?? 1.詩六七1~3:願神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神阿,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 ?? 2.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問102:我們在主禱文第二條求什麽? ??答:主禱文第二條說:「願你的國降臨。」我們在此求神叫撒但的國衰敗,叫他恩典的國興旺,使自己和眾人得以進入而常久在內,並求他榮耀的國早日降臨。 ??■略解略解:「國」意思就是一群受君王統治的人。這裏提到三個國:撒但的國或順服撒但的人,恩典的國或順服神的人,與榮耀的國或將在榮耀裏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我們在此懇求中,求神叫第一國衰敗,第二國興旺,與第三國早日降臨。 ?? 1.詩六八1:願神興起,使他的仇敵四散:叫那恨他的人,從他麵前逃跑。 ?? 2.詩五一18: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 3.帖後三1:弟兄們,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羅十1: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得救。 ?? 4.啟廿二20: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問103:我們在主禱文第三條求什麽? ??答:主禱文第三條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在此求神賜恩,叫我們能凡事甘心樂意的學習,遵從,順服他的旨意,如同在天上的天使一樣。 ??■略解略解:「神的旨意」意思就是神希望作的事。這個旨意在天上行得十分完全,我們在此懇求中,求在地上也能行得一樣完全。但是隻靠我們自己的力量,這是作不來的,因此我們求神幫助我們完全知道他的旨意如何,而且既知道,還能身體力行。 ?? 1.詩一一九34~36: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 2.徒廿一14: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隻說,願主旨意成就便了。 ?? 3.詩一○三20: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一○三22:你們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華。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問104:我們在主禱文第四條求什麽? ??答:主禱文第四條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在此求神開恩賜我們今生所需要的夠用而美善的東西,並使我們同時得享他的福樂。 ??■略解略解:現在看的這一懇求,是關於我們自己的—禱告的順序先是神,然後才是我們自己。在此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身體需要的供應,求兩件事:日常夠用與神的賜福。 ?? 1.箴卅8: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 2.詩九十17:願主我們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 ??問105:我們在主禱文第三條求什麽? ??答:主禱文第五條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在此求神開恩,因基督的緣故白白饒恕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所以敢這樣求,因為我們蒙了神的恩典,才能從心裏饒恕人。 ??■略解略解:在第五與第六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屬靈需要的供應。首先要求我們的罪得饒恕,聖經應許我們,我們若曉恕他人,神也會饒恕我們。那麽,如果神使我們饒恕了一切得罪我們的人,我們就大可以相信,他聽了我們求饒恕的禱告。罪在此稱為債,因為一犯罪,我們就虧欠律法:律法不僅要求順服,也要求在不順服的時候施罰。 ?? 1.詩五一1: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 2.太六14: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曉恕你們的過犯。 ??問106:我們在主禱文第六條求什麽? ??答:主禱文第六條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我們在此求神保守我們不受試探而犯罪,或在受試探時扶助我們並拯救我們脫離凶惡。 ??■略解略解:試探意思就是引誘我們犯罪。在此懇求中,我們求神不叫我們遇見一切試探,不然他就要使我們能抗拒與克服試探。 ?? 1.太廿六41: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詩十九13:求你攔阻仆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製我。 ?? 2.詩五一1: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麵重新有正直的靈。五一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問107: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什麽? ??答:主禱文的結語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是教導我們惟獨神能應允我們的禱告,並且禱告的時候當稱讚他,將國度、權柄、榮耀都歸於他,末了為要證明所求的是誠心所願,又深信這是必蒙應允,就說:「阿們。」 ??■略解略解:結語就是末後。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三件事:(1)唯獨應該仰望神的幫助;(2)應該將一切頌讚歸於唯獨能聽我們禱告的神;(3)禱告結束應該說「阿們」,意思就是,但願如此,或但願我的禱告蒙垂聽。 ?? 1.但九18~19:我們在你麵前懇求,原不是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神阿。 ?? 2.代上廿九11:耶和華阿,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二九13:我們的神阿,現在我們稱謝你,讚美你榮耀的名。 ?? 3.啟廿二20: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