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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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基督徒與政府

(2006-12-02 01:01:38) 下一個
B.基督徒與政府




1.政府的目的是什麽?

  
  政府是上帝所設立的,其目的是為了向百姓頒布上帝的法律,貫徹和實行上帝的旨意。在舊約裏,政府維護猶太教信徒敬拜的場所、興起士師解決民事糾紛、限製和懲罰違背律法的人,組織動員全民抵禦外來的敵人。

以色列人的第一個政府是以神治為中心的,上帝藉著這個政府直接與他的百姓打交道。他通過以色列人的家庭、氏族或部落來履行其宗旨。以色列人的先祖或族長作為上主的代理在家族中行使他的職能。

??到了士師時代,以色列人對上帝起了叛逆之心,不大聽從上帝的帶領。他們無論在宗教生活抑或在世俗生活中都渾渾噩噩,“各人任意而行”。1就在士師時代宣告結束時,上帝興起了兼先知和士師為一身的撒母耳。在此之前,以色列國民的宗教生活是由大祭司掌管的。在撒母耳治理期間,以色列百姓求上主賜給他們一個國王,上主答應了他們的祈求,在他們中興起了大衛王及其兒子所羅門王,使以色列王國在他們的執政期間達到鼎盛期。2

??一個完善的政府將在千禧年時得到建立,耶穌基督將集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位於一身。這將是一個完美無瑕的神治的國度,天下萬民都接受了上帝的律法,“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象水充滿洋海一般。”3

??一個完善的政府源自於上帝,也由上帝親自負責管理。比這低一等的最佳政府形態是有一定限度的民主模式,在這個模式中,人民一方麵認識到了上帝賜予的權利,另一方麵又自動地給予政府有限的權力來做個人所無法做的事。相形之下,另有一種政府強調專政或中央集權交把人類曆史看作是一進化和發展的過程,它們往往否定上帝的存在,認為人民的權利是由國家賜予的。
  


2.我應對政府和上帝分別承擔何種義務?

  
  有人問耶穌:“請告訴我們,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否違背我們的律法呢?”耶穌說:“拿一個納稅用的銀幣給我看吧。”他們給了他一個銀幣。耶穌問他們:“這上麵的像和名號是誰的?”他們回答道:“是凱撒的”。於是耶穌鄭重其事地對他們說:“那麽把凱撒的東西歸凱撒,把上帝的東西歸上帝吧。”4耶穌的這句話已成了我們如今向政府納稅的準則。

??向政府納稅對於我們來講是必需的。 我們應當奉公守法、誠實本分,且服從政府的權力。5我們應當積極主動地盡一個公民的義務。

??然而,我們卻不應當把屬於上帝的那份東西歸給政府。我們理當敬拜和忠實於上帝,並要牢記,正因為是上帝賦予了政府以能力和權柄,它才得以存在。

??當政府越俎代皰,超出了上帝所授予的使命和權限範圍,這樣的政府就不再擁有對公民的支配權。早期教會剛剛創立時,羅馬當局命令使徒們不準談論關於耶穌的事。眾使徒告訴官員們,他們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6盡管政府用鞭苔、拘押和監禁的威脅來恐嚇他們,他們仍義無反顧地向人民宣講其信仰。使徒們顯然認為,當政府開始限製他們敬拜上帝和宣傳耶穌基督福音的自由時,政府的權力就應當終結。

??在美國,我們相信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上帝賜給我們某些不可予以剝奪的人生權利。人民之所以支持政府,是因著政府能幫助修築公路、港口、訓練軍隊、設立法庭、維護貨幣的穩定、建立統一標準以及做個人所無法辦到的事。

??在我們的社會裏,凱撒是指全體民眾。當耶穌要我們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時,他的意思是我們要對政府負責。有鑒於此,我們有著在政府部門任職的義務,也應成為見多識廣的公民,踴躍投入選舉活動並全方位地積極參政議政。這就是所謂把凱撒的東西歸給凱撒的意義之所在。

??在宗教靈性上我們要將凡屬於上帝的歸給上帝。我們要把自己的十分之一所得、額外的奉獻、真誠的愛和敬拜、充滿頌讚的見證,都獻給上帝。就政府而言,我們應爭當好公民,熟知當今的天下事,並向政府納稅。我們也應在政府的各級部門擔任政治家和充任國家的公仆。

??有人或許會問:“在專製政府的統治下人民的權利何在呢?”世界各地的人民都擁有同樣的權利,每個人都有生活的權利,都有著財產擁有權、活動的自由與憑道德良知行事的自由。可是,專製獨裁的政府拒不給予人民合法的權利和自由,其思維方式與我們的差去甚遠、迥然相異。

??縱然如此,無人能改變上帝所確立的體製。受獨裁專製政府統治的人民有時必須采取不順從的行動,他們得繼續宣講福音和自己對上帝的信仰,並為此作見證,雖然他們所付出的代價是異乎尋常的。他們中有許多人會遭受監禁、毒打和喪失人生的基本權利,但當他們出獄後,會立刻再次投入福音的宣講並為主作見證。我們生活在美國的人,是想象不出這些弟兄姊妹為了實踐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所經曆的一切的。

??我們應當意識到,使徒保羅在寫《羅馬書》時,正處於羅馬皇帝的暴政統治之下。但他在這一書信中說,基督徒仍應向政府當局納稅,作官的不是要叫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行惡的人畏懼戰驚。7保羅又說,基督徒應為君王和有權位的人祈禱,使自己能過安寧、和平、端正、虔敬的生活,讓上帝的話自由傳揚,好叫眾民都能認識主的真道。8基督徒甚至應當為敗壞的統治者和政府祈禱。
  


3.基督徒應當納稅嗎?

  
  毋誦諱言,基督徒是應當納稅的。然而,在象美國這樣的國家中,占比例相當大的一部分稅收被白白地浪費掉。當稅收被用在基督徒所憎惡的項目中時,基督徒應竭盡全力來促進稅收製度的變化和改革,削減過多的政府開支、精簡龐大雍腫的政府官僚機構和製止政府對錢財的恣意揮霍,抗議政府濫用資財。

??聖經確實叮囑我們要納稅,作為國家的好公民,基督徒應當在納稅一事上以身作則。9我們不能搞欺騙,偷稅漏稅和避免繳不該繳的稅這二者之間是有著顯著的區別的。偷稅漏稅是一種非法的行為,因為上稅人沒有如實地申報其某些收入或肆意誇大了扣稅的那一部分。相形之下,避免繳不該繳的稅是指采用合法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減少自己上繳的稅。基督徒有自由利用所有合法手段把稅收減小到最低程度,如果他把50%的毛收入捐給了教會或慈善機構,他便能根據稅法獲準從自己的調節總收入中減免50%。
  


4.基督徒可以當警察或服兵役嗎?

  
  有些人認為基督徒不應服兵役或當警察。使徒保羅說:“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行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隻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10上帝之仆人的目的是為了在世上限製罪惡。警察身為上帝的仆役,為社會提供了重要的服務。隻要世界上還有惡人的存在,就必需有警察;隻要世界上有人不自覺自願地服從上帝公義的旨意,就需要借助武力阻止人們謀殺、強奸、綁架和偷竊,不至於使無辜的百姓受到侵害。所以,基督徒當警察或當兵是正大光明和無可非議的。人類社會必須用法律和秩序加以維護,無政府主義將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

??古往今來,不少政府都受到了私利熏心的集權主義者的操縱和統治,他們動用警察的力量來壓製無辜的百姓。上帝從未叫基督徒為壓迫人民的統治者效勞,腐敗的政府是絕不會與上帝為伍的。

??在整個國際範疇內,由於人的罪的根深蒂固的存在,軍隊則是必不可少的。如若世界上沒有強大和公義的國家來遏製象希特勒、東條英機和斯大林這樣的軍事冒險主義者,全世界各地人民的自由就會喪失貽盡,他們將隻能俯首貼耳地順從專製君主的意願。因此,國際大家庭建立一支全球性的和平部隊來抑製罪惡是有必要的。

??有些基督徒出於他們真摯的宗教信仰,不願殺人,甚至在戰爭中也同樣奉行這一信仰宗旨。社會應當理解和容納這些人的觀點。例如,在二次大戰期間,美國政府為真心實意的反戰者提供服役機會,派遣這些傘兵降落在太平洋西北的邊遠地區,參加撲滅森林大火的工作。他們在類似戰場的危險環境中,起到了極好的作用,他們也認為自己從事的工作沒有給人類帶來禍患,而是帶來了榮神益人的福祉。

??我必須重申的一點是,當耶穌在地上建立他的千年王國時,將不再會有戰爭和屠殺。聖經裏說,到了那時,人們將中止軍事操練和演習。11用巨資裝備起來的龐大的軍隊將遭到徹底遣散。我們都應朝著這個目的努力,但惟當撒但被捆綁和世人都認識到上帝在治理他們的人生時,這樣的事才會發生。

??可就在當今的世界上,戰爭販子們仍在磨刀霍霍,虎視耽耽地凱覦著他們的鄰邦,處心積慮地想將其征服,我們基督徒豈能袖手旁觀地說:“我們根本不相信會有戰爭的發生,我們幹脆解除武裝,讓這些人來占領世界吧!”這樣做將是愚蠢的,也是與聖經毫無相合之處的。
  


5.聖經有無教導我們必須實行消極的不抵抗主義或非暴力行動呢?

  
  聖經教訓說,耶穌再來時,國與國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將化幹戈為玉帛。想想看,如若這個世界每年花費在軍備上的六千至七千億美金用於和平的目的,將有多麽美好啊!我們可以將這筆巨額開銷用來建造公路、港口、堤壩和橋梁、灌溉田地、增進文化娛樂活動、美化人類世界、滿足人民需求及減少人民痛苦的福利事項。戰爭乃是地獄,隻有瘋子或狂人才希望戰火不斷綿延下去。

??在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上,罪惡正在有恃無恐地增長和蔓延,一些人利欲熏心、喪心病狂地企圖征服他人。隻要世上存在著這種罪惡的想法,正義的人民就應站出來堅決予以抵製。有些基督徒相信,戰爭和他們對戰爭的參與在道德上是錯誤的。雖然我尊重他們的觀點,同時也以為應當讓他們追隨自己的良知,但我並不認為聖經教導我們必須實行消極的不抵抗主義或非暴力行動。聖經所倡導的,是叫那些受壓迫和受欺淩的人民從這一沉重的枷鎖中得解救,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光靠禱告是不夠的,必須訴諸於行動。

??有時候,我們能夠通過民主的方式和過程,給社會帶來和平的變革;也有的時候,惟獨采用武力才能贏得人民大眾的自由。假若美國和其它愛好和平的國家在二次大戰時不對窮兵黷武的希特勒的挑戰作出抵製的響應,這個世界將是不堪設想的。慶幸的是,在危難的關頭,總有一些國家會挺身而出,救助那些弱小的民族或國家。在曆史的記載中,這類例子是不勝枚舉的。

??從個人的層麵上看,我們應當審慎地考慮不抵抗主義或非暴力行動意味著什麽。如果你的姐妹、母親或妻子遭到一夥流氓無賴的襲擊,你會急盼著有人前來援助。若是這種事發生時,人們隻在一旁袖手旁觀而不救助,他們的這種漠不關心、麻木不仁的態度就等於是在犯罪。作為公民來講,我們要求國家保護我們個人的生命安全;在國際範疇內,道理也是一樣。

??我們應當注意到,仰賴禱告和讚美的力量,在某些特定的場合下也能贏得戰爭的勝利。約沙法派遣詩班走在軍隊的前麵頌讚耶和華,敵人的千軍萬馬在一片混亂中被擊殺,約沙法大獲全勝。12盡管約沙法一心仰賴禱告和讚美的力量,但他仍舊召集了軍隊,隻是他的軍隊在不動一刀一槍的狀況下,取得了戰爭的勝利。

??約書亞率領他的兵士來到耶利哥城,他們沒有動用自己的武器,因為耶和華上帝為他們爭戰。13在很多情形下,當以色列人進入戰場時,敵人已四散而逃。縱然他們做好了打硬仗的準備,上帝卻無需他們動用武力,他親自出麵來捍衛以色列百姓。即使在今天,上帝會借助我們的禱告贏得戰爭的勝利。惟獨當人民和國家的政策表現出對上帝的順從,這一世俗國家才能將其外交政策建築在上帝神奇的幹預這一基石之上。
  


6.政府對基督徒及其子女擁有什麽樣的權利?

  
  在美國,家庭與政府的關係一直矛盾重重。以所謂“警察勢力”為支柱的國家機器有權製止一個公民對另一個公民的傷害。例如,政府有權查明和阻止任何家庭成為傳染病源,並強行將患有水痘、白喉或其它傳染病的人與他人隔離開來;政府有權確保任何家庭不至於成為老鼠泛濫或垃圾成堆的地方,以造成對鄰居的危害。如果某家的孩子在街上亂竄,無人管教且染上犯罪的惡習,政府就有權進行幹預,強令家庭對孩子實行恰當的控製與管教。

??政府因認為公眾的教育與其有著利害關係而建起公立學校,設立國家的教育標準和關於逃學、曠課的法規。戰爭期間,政府有權招募青年人服兵役。眾所周知,政府有權向其公民征收各種形式的稅,用以支付其認為合理的耗費或開銷。

??可是,我們今天所麵臨的問題要比以上所述的深刻得多。我們的政府正試圖控製孩子的思想,例如,聯邦政府發布和推行了一門課,題為《人類是一門學習的課程》(MACOS),這門課旨在向孩子硬行灌輸人文主義的一套說教。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也一馬當先地倡導和推崇有反人倫道德的性自由教育,各個公立學校通過諸如“消除頭腦中關於價值觀念的困惑”的一係列方式方法,把人文主義的價值觀納入教學的範疇。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企圖叫孩子放棄和脫離符合聖經傳統的基督徒價值觀。

??政府強行幹預家庭生活的另一個微妙的體現與孩子的管教有關。美國社會存在著頗為嚴重的兒童受摧殘的家庭問題,政府在保護兒童不受極不稱職的父母虐待一事上,顯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我們知道,政府的社會福利機構卻試圖阻止基督徒父母依據聖經的觀念和法則來管教自己的孩子。有愛心的管教是孩子與父母之間關係的最基本一環,這一管教孩子十分需要,父母若是真愛自己的孩子也不可缺少它。14硬把父母對孩子的正常管教說成是“摧殘”,則是政府對權力的一種濫用。

??一次,某個州政府試圖將一個女孩與其離婚的母親分離開,理由是母親迫使女兒參加教會活動和禁止女兒吸毒或參加爵士樂音樂會。州政府的一位社會工作者把母親的這一作法解釋為對女兒的精神摧殘。這類事發生表明,政府正在超越出自身的權限範圍之外。社會上存在的一個愈來愈嚴重的趨向是,宣揚人文主義的非基督徒教育家或社會工作者強行幹預基督徒父母及其孩子之間的關係,結果破壞了他們之間的相互信賴。

??在基督徒看來,孩子是屬於上帝的,也是上帝托付父母照管的對象。對於許多人文主義者和無神論者而言,上帝是不存在的,孩子最終屬於政府或國家。然而,基督徒相信,孩子的主要管教者應當是父母,而不是政府。這即是兩種涇渭分明的價值觀之衝突生動的表現。有些衝突涉及到是否政府能迫使孩子受卷入同性戀的父親或母親的哺養與照管,或是一對女性或男性同性戀者能否收養孩子等。

??類似的案例已遞交法庭審理,但法官和社會學家們所作出的決定完全與聖經的教訓背道而馳。在今後的十年或十五年裏,我們將有目共睹,這樣的事會發生得愈來愈頻繁,除非美國會迎來一場屬靈的大複興,並且讓聖經的價值觀在全社會重新生根、開花、結果。

??美國若不悔改和恢複對上帝的法律及其道德法則的尊重,就遲早將受到上帝的降罰。我們其實正在經受這一懲罰,美國每年有一百多萬孩子離家出走,每兩對新婚的夫妻中就有一對離婚,這個高居不下的比例簡直叫人感到震驚!有四分之一的美國兒童在遭受性摧殘。瞧一瞧社會上有孕在身的女孩子的數目吧,數以百萬計的青少年酗酒、吸毒成癮,青少年的犯罪和暴力行動俯拾皆是。叫人痛心疾首的是,隨著我們傳統的基督徒家庭價值觀念受到破壞,政府將填補這一真空,轉用俗世的方案來解決家庭和社會的問題,而這些“方案”卻隻能加速國家衰亡的進程。
  


7.一個人可以同是基督徒和馬克思主義者嗎?

  
  基督徒篤信上帝的存在,雖然用肉眼不能看見上帝,但他卻主宰著這個世界,包括物質的和屬靈的世界。而馬克思主義的基礎則是建築在無神論思想體係之上,其曆史觀賴以存在的根基是唯物主義。所以基督教和馬克思主義是完全不同的兩種信仰。

??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15我們不可能在事奉基督的同時事奉瑪門。同理,一個人是不可能同時既信仰基督又信仰馬克思的。
  


8.資本主義是對還是錯?

  
  縱然資本主義會受到人為的扭曲和被人篡改得麵目全非,但這一經濟製度最能給人帶來自由、最符合人的本性,也最貼近聖經宗旨與法則。亞當·斯密所倡導的政府對工商業的政策自由放任的觀念,促使19世紀的海盜們一躍成為商業大亨或富賈巨商。洛克菲勒家族、範德比爾特家族和其他壟斷資本家為美國奠立了工業的基礎,但卻使他們的競爭對手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他們的發跡史並不是光彩的。

??盡管如此,自由經商的理論基礎則是十分符合聖經的。我們在舊約裏讀到,在千禧年期間,人人都要坐在自己的葡萄園中,自己擁有的無花果樹下,享受太平。16我們從經文中梳理出了一個關於財產私有製的理想的觀念。

??在美國創立的初期階段,馬薩諸1塞海灣殖民地嚐試了某種原始形態的社會主義。土地公有,人們集體幹活兒,產品按需分配。這場試驗失敗得很慘,由於人們缺乏生產的積極性,地裏收成無幾,很多人斷飲斷糧,成了餓殍。惟當實行包產到戶後,那裏的人才開始興旺發達起來。他們茅塞頓開,為了自我的利益勤奮工作,從日益增長的財富中抽取部分捐助他人或奉獻給社會。

??上帝賜給每個人健康的自我利益。耶穌曾說過:“當愛人如己。” 17世上能把自己所有的財產都奉獻給別人的利他主義者可謂鳳毛鱗角。通常而言,一個人可能在愛自己的同時也愛鄰舍,但卻不會因愛他人而舍棄自己的一切。

??共產主義的思想體係則要求人人為國家效力,並且每個人都必須在政府的嚴密控製之下。在這種社會製度下,生產資料完全被操縱在國家手裏,由於當權者們聲稱盈利的動機乃是罪惡,人們生產的積極性被大大削弱。

??說實在的,盈利的動機不僅不是罪惡,它且是充滿生機的創造性力量。當然,這一動機是建立在個人利益的基礎之上的。可正是出於這個動機,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和人類極大的創造性才被摧生出來,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才不斷得以完善。盈利的動機也使得社會上有許多有愛心和良知的人捐助和籌集大量資金扶助窮人,照料病人和有需求的人,並建立醫院、學校和各種慈善機構。

??毫無疑問,自由放縱的資本主義必須加以限製,否則一些人會擁有太多的金錢和權勢,並利用它來壓迫別人。但是,政府在對這些人施加限製的同時,必須讓人民有創造財富和擁有財富的自由,使他們能充分發揮上帝所賜予他們的能力。

??關於如何解決過多的財富和權力被聚斂在少數人手裏的問題,聖經裏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解決的方案,這就是禧年的由來。18根據舊約的條例,每隔五十年應有一次自由年,在這一年,百姓所有的債務都宣布取消。所有的奴隸均獲釋放,陷於債務中的人重得自由。所有的錢財得到再分配,生產資料歸還給原來的家庭。個人所得的財產和土地仍屬個人所有,但靠著放債謀取錢財的手段必須加以取消。

??我認為,自由經商比任何其它形態的經濟體製更接近聖經的模式。不過,金錢和財富畢竟會給人的屬靈的生命帶來不可估量的危險。正如建築在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基礎之上的具有強製性的烏托邦製度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建築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這一隻顧自己發財而不顧別人痛苦或需求基礎之上的資本主義,也同樣違背了上帝的旨意。

??我們要記住耶穌的一句至理名方:“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19如果金錢成了你所拜的偶像,你就不可能事奉耶穌基督。人的生命不在乎他擁有多少財產和金錢。20那位腰纏萬貫的財主被稱為“無知的人”,因為他在上帝的眼中卻不富足。21另有一位年輕且有錢的猶太人領袖來到耶穌跟前,耶穌要他變賣自己所有的財產,分給窮人。22耶穌又對他的眾門徒說,有錢人要成為天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針眼還要更難!23使徒保羅教訓道,貪財是萬惡之根。24使徒雅各警告剝削、壓榨工人的有錢人說,它們要為那即將臨到的災難痛苦哀號。25

??簡言之,自由經濟和財產私有製是與聖經的模式相合拍的。然而,金錢和財富很有可能成為人的屬靈的生命的巨大絆腳石。凡完全或大體上建築在物質主義基礎之上的社會經濟體製,都不能宣稱具有基督教的特征。
  


9.基督徒在什麽情況下應當抵製政府?

  
  當一個政府拒不給予人民崇拜上帝和順從上帝的自由時,它就喪失了其從上頭來的權柄。在這種情形下,基督徒對政府的抵製是完全正當的和無可非議的。

??托馬斯·傑斐遜認為,人民有著抵禦暴政的合法權利,每當一個政府暴殮天物、害虐百姓時,人民便有著不可剝奪的權利,甚至肩負不可推諉的責任去反抗之。美國的奠基者們鑒於外國議會所強加的不公平的苛捐雜稅,憤然揭竿而起。他們感到,光納稅而在議會中沒有代表權是十足的專製主義的表現。盡管羅馬帝國殘暴地征服了以色列,可耶穌並未號召基督徒展開一場推翻羅馬統治者的革命。另一方麵,眾使徒拒絕遵從任何不準許他們奉耶穌之名宣道和教訓人的命令。26每當政府明令禁止我們實行上帝的誡命,或強迫我們做上帝所不容的事時,我們就應義正詞嚴、毫不妥協地加以抵製和反對。

??據說,在中國的曆次政治運動中,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當一些無辜之人被整和遭受極度的痛苦時,絕大多數人隻是絕對聽從上級的指示,口誅筆伐、揭發檢舉,將他們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使其雪上加霜、痛不欲生。隻有極少數人敢主持正義或出來抵製。

??作為有良知和公義感的基督徒,我們必須反對這種對政府的言行,無論情況會有多麽艱難,或付出的代價會有多大,我們得對政府壓製民眾或傷天害理的不道德行為,保留說“不”的權利。
  


10.死刑不該有嗎?

  
  令人遺憾的是,死刑對於矯正社會上存在的惡性犯罪是不可或缺的。

??古代的以色列並沒有監獄。如果有人偷了或毀壞了某樣東西,他就得按照賠償的條例,拿出四倍或五倍於它的東西來償還。27罪犯也被處以鞭笞的刑罰。

??在古代以色列,人們普遍認為,謀殺犯所濺灑的無辜者的鮮血玷汙了他們的土地,而用謀殺者的鮮血來償還則能恢複其土地的清白與純潔。

??凡犯下無可救藥或使以色列辱沒上帝聖名、破壞社會綱倫的人,必須被判處死刑。28通過實施死刑的懲罰,社會才能免除這樣的罪,以色列的國土才能蕩滌一切罪惡。

?? 《十誡》中嚴令禁止謀殺,“你不可殺人” 29便是誡命中的一條。然而,正義地應用法律來判處罪犯死刑是不應被視為謀殺的,所以也不在《十誡》的禁止範圍之列。其實,包含《十誡》在內的同一法則顯然允許死刑被用於懲罰特定的罪犯。

??果斷與刻不容緩地使用死刑的懲罰能大大地抑製社會上的犯罪活動。如果我們在死刑的處罰一事上優柔寡斷或遲疑不決,就斷不能對猖獗的犯罪活動形成巨大的威攝力。可是,一當那些嘲笑社會且總是殘害無辜的慣犯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招致殺身之禍時,社會上的犯罪率便會顯著降低。

??今天,我們趨向於把罪犯送至勞教所或監獄中,希望罪犯通過與世隔絕的禁閉能幡然悔悟或悔罪。實際上,這些場所正在成為犯罪的溫床和滋生地。哪怕在最好的狀況下,85%的服刑者出獄後仍會因重新犯罪而再次鋃鐺入獄。

??我們的社會不僅要為犯罪活動中受害者一方所遭受的極度痛苦作出經濟補償,每年也要花巨額資金將囚犯關押在監獄中,這筆耗資足足相當於一所常青藤名牌大學全年的教育經費。可是,聖經所倡導的模式卻要比這高明得多。依據聖經,較輕的罪犯返回社會,為受害者作出經濟上的賠償;而屢教不改和頑梗不化的重罪犯則通過死刑被從社會中永遠賜除。這兩種處理方案都不會使我們的社會象今天這樣,成為作繭自縛的雙重受害者。
  


參照經文注腳

  
1.士17:6,21:25
2.參閱撒上8:4—5,19:20;王上9:3—5,10:23
3.賽11:9
4.參閱太22:17—21
5.參閱羅13:1—7
6.參閱徒4:18—20
7.參閱羅13:1—7
8.參閱提前2:1—4
9.參閱羅13:7
10.參閱羅13:2—5
11.參閱賽2:4;彌4:3
12.參閱代下20:20—23
13.參閱書6:15—21
14.參閱箴13:24,23:13—14
15.參閱太6:24;路16:13
16.參閱彌4:4
17.太19:19
18.參閱利25:8—18,27:17—24
19.太6:24;路16:13
20.參閱路12:15
21.參閱路12:20
22.參閱路18:18—23
23.參閱太19:24;可10:25;路18:25
24.參閱提前6:10
25.參閱雅5:1—4
26.參閱徒5:27—29
27.參閱出22:1
28.參閱利20章
29.出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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