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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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馬太福音 5 : 42 ,兼與 ICLL 網友商榷

(2006-11-03 22:00:56) 下一個

根據ICLL網友的解釋,馬太福音542這句經文的意思是基督徒必須對借債人來者不拒,否則就是不按聖經教導去生活。據此,ICLL網友對另一位基督徒網友提出借錢要求, 並且聲稱,若那位網友不答應,就是不尊耶穌教導。

 

下麵我把自己學習本段經文的理解,和對上述情況的應用聖經教導,草就如下幾段文字,就教ICLL網友和各位感興趣者。

 


先學習聖經。

和合本聖經 太 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NASB Mathew “Give to him who asks of you, and do not turn away from him who wants to borrow from you.”

 

不看上下文,不按聖經整體精義,隻是斷章取義,零割碎敲,當然可以得出有求必應,伸手就給的片麵理解。根據這個片麵理解似乎ICLL網友的借錢要求和隨後推論尚可立足。

 

但是如果理解聖經的精義,上述要求就難免無理取鬧,其推論也就變成了無稽之談。

 

首先,我們知道,馬太福音的聽眾是猶太人,他們是比較富有者,他們是有能力對別人幫助和出借的。而他們幫助的對象,是確實需要幫助的窮人。富有者的幫助正好是他們維持基本生活的需要。

 

這段經文的其它關聯經文,有申命記的157-11,那裏直接談到是以色列人對幫助貧窮的兄弟負有責任;有路加福音634和隨後的幾節經文,談到是借出以後不期回還,這樣才能同為神的子民;還有提摩太前書618,保羅直接指出富人要慷慨解囊,要隨時準備和窮人分享財富。

 

通過這些經文我們可以有幾點理解:第一,這些互通有無是神的子民兄弟之間的事,而不是與神的子民之外的往來。如果把這種關係推而廣之,那是另外一個話題。

 

第二,幫助人者是富人,最低標準是他們在滿足了自己的基本需要外還有餘力幫助別人,神對他們的要求去幫助神的子民是神已經給他們準備了條件。而他們有能力幫助別人神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所以這種要求就是順理成章。

 

第三,被幫助者是真正需要幫助者。這種需要幫助也是神的計劃的內容之一。這種需要和獲得幫助正是發展他們謙卑和感恩之心的條件。神對這種情況也是心中有數。不是根據人為的條框,也不是憑借一個動聽的名義。基督徒助人的時候,是服從神的指引,而不是聽命於哪一個人的要求。

 

第四,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幫助人還是提手幫助都是為了神的目的,都是榮耀神的行為。絕無半點個人目的夾雜其中。

 

第五,神因為清楚掌握每一個人的條件,所以就有對每一個人適用的衡量標準。這個標準決不是用一個絕對數量來訂值的。比如,一個富人有能力助人101萬,而實際上支出100萬;而一個人有能力助人1萬,他實際助人也是1萬。那麽,富人就是沒到達神的標準,而第二個人雖出的少,卻達到了神的標準。

 

通過以上對經文的學習理解,我們可以看出ICLL網友的偏誤之處:

 

第一,對借出和借入人之間從原經文範圍上的任意擴大,而不加說明與解釋,顯然不妥。若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發生耶穌教導的那種借貸關係,可能要有一些特殊理由。如果ICLL網友是基督徒的話,就沒這一條的問題了。但即使是基督徒之間,下麵的要求也要通過還行。

 

第二,幫助人的必須有能力。這種能力和與與此相應的願望都是神預備的。神對每一個人都有與眾不同的恩賜,不管是屬靈的,還是物質的。能幫助別人是神的特殊恩賜。如何助人,助人的程度如何,既需要神賜的愛心指引,也需要神給的智慧協助。神從來沒有要求我們擔負不能承載的重荷。現在,ICLL網友動輒要借百萬,您是如何知道他有這種能力的?

 

第三,被幫助的人確實有基本需求。神沒有命令我們去錦上添花,而是要求我們雪中送炭。辨別花錢的目的,保證花錢在神的目標上,是一個成熟基督徒的基本職責。基督徒根據神的指示幫助人,不是為了表示自己的善心,而是救人所必需。而希望工程良莠不齊,管理屢有問題,可以說是長遠建設,但很難歸類為基本需要。即使是管理正常,確有所值,也難說是最高優先。所有這些問題,都必須在答應和行動之前弄清楚。況且還有更重要的因素要考慮。

 

第四,基督徒助人絕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哪個人增光添彩,或撈取點政治本錢,更不是為了反神的目的。ICLL網友借錢一舉的動機和最終目的是什麽,有目共睹,想必不用再重複了吧。

 

第五,以ICLL網友的標準,基督徒不但要借,還必須是100萬,否則,就是不尊神的要求。這種以數量為標準的做法不是神的方式。即使別的條件不計,單是這一條也令ICLL網友立於不勝之地。

 

既然這些要點都與聖經教導相違,隨之而起的推論也就不能成立。基督徒無條件遵從聖經的教導,包括明辨真假,識破騙局;更包括拒絕誘惑,不入歧途。直接而不含糊地拒絕這種似是而非的要求,正是遵從聖經的教導的一個方麵。

 

綜上所述,不得不遺憾地說,ICLL網友的理解聖經總成績隻能是不及格。確切地說,五個要點一個也沒有理解和應用正確。老兄再多努力吧。

 

實事求是地說,無條件地按照聖經的教導去生活,即使有這個決心,也很難做到,何況不少人恐怕連此決心都沒有。ICLL網友要找這方麵的例證,可能俯首皆拾,不必試圖先按己意去理解聖經,把事情弄的絕對化,再去套一些事例。就此例而言,ICLL網友這樣做的結局很不成功。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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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LL網友原文如下


現在,我們來檢驗一下:

5:42 有 求 你 的 , 就 給 他 。 有 向 你 借 貸 的 ,不 可 推 辭 。

好,我現在就向你借貸。我自己並不缺錢,但我覺得中國的孩子非常缺錢,我需要向他們捐助 100 萬美圓。但我自己拿不出來,我需要向你借貸,但我不保證還款,事實上,我根本就不打算還款。

但是,耶穌說了,你不可推辭,你必須借給我這個錢。而你也保證無條件地按照聖經去生活。

現在,請你直接把錢匯給希望工程,然後把他們發回的收據號碼,給我們展示一下。可以嗎?

我知道,每次事情到了你自己頭上,你就會找借口推辭,嗬嗬,我更關心的是,你這次會找什麽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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