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1759)
2007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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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既 是 起 誓 立 的 , 耶 穌 就 作 了 更 美 之 約 的 中 保 。 NASB 7:22 "so much the more also Jesus has become the guarantee of a better covenent." 我的試譯:“更有甚者,耶穌成了這新約的保證人。”(語法分析:現在完成式,在當時已完成,在將來依然有效) 中保的英文是 mediator, 是協調人的意思。協調人的本意是站在中間立場,調和有關雙方的矛盾,永遠不會代替任何一方履約。 而保證人則不同,他必須在被擔保方違約的時候,挺身而出,站在被擔保方的位置上,為他負起履約的責任,保證合約的按時按質完成。 耶穌的十字架受難,實際是為我們履約,完成他承擔的擔保人責任,才使我們脫離死亡的深淵。 感謝在天上的父!是你按照你充滿大愛的拯救計劃,派你的獨生子道成肉身,來到這久經罪惡汙染的世界,為我們這些迷途難返的遊子建立起重返天國的一條生路! 感謝救主耶穌!是你降尊屈卑,從最華美的高天來到人世最羞辱的十字架,呼召我們與世界分離和你聯合成一體,引導我們新生成聖,獲得天國屬民的身份,進入永生的繁榮! 如果我解釋的耶穌為擔保人可以接受為符合經文原意,我們和耶穌的關係在法律上的意義就值得深思。在商業交往中,一旦有人為負債人償付了債務,償債人就把債權轉到了自己身上,而負債人就變得對那位償債人負債。耶穌用自己的生命為我們償付了因罪犯而欠下的需用生命償還的債務,因此我們的生命便轉歸他所有。 因為新約中耶穌的擔保人地位,他為我們履約償債的實際工作,他在法律上已經取得對我們生命的主權。我們跟隨主,為神而活,已經不隨我們的個人意願轉移。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因救贖而感激,必定樂於和主同在;反之,不知感恩,就會勉強不樂;如果和神貌和神離,那就更是恩將仇報了。 | |||||
純正真理,靈活實踐。 If you forsake Me, I will forsake you. | |||||
[10 樓] Posted: 2006-07-13 2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