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從上帝意旨,是做人的根本 – 兼與*吮露鶴*網友商榷
(2006-08-31 0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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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從上帝意旨,是做人的根本 – 兼與*吮露鶴*網友商榷 上帝啟示人類有兩本書,一本是通過他的工作,一本是通過他的話語。通過話語的特殊啟示,就是聖經。通過工作的是普遍啟示,包括三個組成部分:自然,曆史,良心。就聖經來說,上帝是通過對聖經作者的默示,顯明了他的一部分旨意,這部分主要是圍繞對人類的救贖計劃。基督徒作為被救者,有責任讀懂聖經,遵從上帝意旨,為完成上帝的救贖計劃做出自己應該的貢獻。為什麽必須是基督徒呢?因為聖經宣示,耶穌基督是得救的唯一道路。而要遵從上帝的意旨,必須認識什麽是上帝的意旨。因而基督徒熟讀聖經不可或缺。 要了解上帝的意旨,必不可少的準備就是了解上帝的本質屬性。這當然也隻是通過學習聖經獲得。上帝的本質屬性大體包括兩類。一類是上帝獨有的。一類是和人類分享的。上帝獨有的特質包括:永恒性,不變性,全知性,全在性,全能性。上帝與人類分享的特質包括:聖潔性,博愛性,公正性,良善性。上帝意旨根本上說就是就是他本性的彰顯。理解了這一點,至少可以了解為什麽上帝要製定他的意旨即計劃。舉例來說,上帝的創造人類的意旨和救贖計劃,就是他博愛本性的彰顯和明證。而救贖計劃的必然實現,則由他的永恒性,不變性來保證。他的全知性,全在性,全能性則決定了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礙這一救贖計劃地實現。 *吮露鶴*網友文中認為,“非教徒做人,以良知為無上命令。”似乎認為良知是自然而來,生而就有,而沒有指出良知即良心是上帝刻在人心,用來約束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隻有用上帝意旨來檢驗衡量人們的良知以及人們的行動,才能使人類的道德水準和行為規範具有統一無誤的準繩。否則,光是什麽是良知的爭論便會一塌糊塗。同時,誰來評判人們的行為符合良知呢?知識的有限不說,誰能服氣平判者的公允?這隻能是那位高居天上,能讀懂人心,具有無上智慧和全能者來做。 *吮露鶴*網友文中認為,“人欲理解使上帝旨意實現,必須透過人自由意誌的選擇而完成”。這是一種誤解。上帝意旨的實現,是上帝本質的發揮功效,是上帝全能性的彰顯。人的自由意誌是上帝賦予,隻能在上帝允許的範圍內起作用。但不管人的自由意誌作用如何,都不能阻礙上帝意旨的實現。 *吮露鶴*網友文中認為,“上帝的旨意倒底是甚麼,要待得到人意誌的配合,這才有意義,這才見真切”。如上文所述,上帝意旨在聖經中顯明的,就是確定無疑的,都需要端正態度,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理解。在普遍啟示中顯明的,則需要全人類去挖掘和總結。盲目無知或故意回避上帝的普通啟示近而違背上帝意旨,難以逃避上帝的訓誡。因此,上帝的意旨並非必須人的配合才有意義,而是獨立存在,不以人的意誌而轉移的。人的遵從和執行上帝的意旨,是上帝的計劃一部分,但絕對不起主導和決定作用。順便提一句,在神學中的解經學派中,存在主義者持有類似觀點,認為聖經中的真理隻有受人們的經驗證明以後才算真理。存在主義者的要害是把人們的經驗淩駕於聖經權威之上。 *吮露鶴*網友文中認為,“教徒做人,一樣須服從良知,更以良知中有上帝的聲音,上帝造人以心靈良知為人的特質,反映上帝的形像,並接近上帝”。我同意*吮露鶴*網友的這一觀點。但是必須加上,基督徒的良知再也不是普遍啟示中的良心。而是受聖經明確指引,生靈時時引導的良心。換一句話說,如果還隻滿足於原來的良知,就是還沒有得救。更不要說違反了。 *吮露鶴*網友文中認為,“一脫離聖典及生命的供應與滋養,教徒可以比常人更不如”。基督徒一旦發生生命的轉換,就得到救贖,從此得到耶穌救主的保守,得到聖靈的進駐。他可能會軟弱,甚至跌倒,但不會再回到舊的狀態。因為基督徒成為基督徒的過程,是屬靈生命重生的過程。也是一種不可返回的過程。隻有一種例外,就是那人根本沒有重生,隻是隨波逐流湊了一回熱鬧,沉浮了一陣,又重歸舊貌。 綜上所述,我認為,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都應該遵從上的意旨。因而首先要確知上帝的意旨。在這一點上,我覺得非基督徒比基督徒更加任重道遠。因為基督徒還有聖經的特殊啟示指引。不幸的是,大多數基督徒對聖經也是一知半解,甚至不如有些非基督徒讀得詳細。這裏我要強調一句,理解聖經不僅是基督徒的任務,對非基督徒也是一門必修之課。舉例來說,上麵記載的律法要求即使是不追求永生的人也要遵守的。否則,違反者必將受到應有管教和製裁, 進而影響今生。 如前所述,*吮露鶴*網友在本壇體現的人品,文風,學識都令我讚佩。但由於現時所謀之道不同,對上述諸端的看法有異,我認為有必要予以進一步探討,所以不揣冒昧,草就上述,是以就教。 下麵是*吮露鶴*網友原文,轉貼如下,以便參考對照。 怎樣知道自己跟從上帝行事?文章來源: *吮露鶴* 於 2005-10-04 17:35:05 怎樣知道自己跟從上帝行事?對相信上帝的人來說,跟從上帝行事,便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不是按照人意而行事.但甚麼才算上帝的旨意呢? 按照聖經的說法,上帝的意念高於人的意念,人欲理解使上帝旨意實現,必須透過人自由意誌的選擇而完成,這就是亞當與夏娃麵前,為甚麼有兩棵樹又兩種果子.上帝的旨意倒底是甚麼,要待得到人意誌的配合,這才有意義,這才見真切. 因此宗教的行事,首不離人意誌的原則.聖徒也是人,先要做人,完成像人的人.做人憑良知,起碼要尊重某些可以接受的行為準則,非教徒這樣,教徒更要這樣.非教徒做人,以良知為無上命令,自覺應然如此,便當仁不讓,利害非所計,方覺暢快,這樣才感到活著真像個人.教徒做人,一樣須服從良知,更以良知中有上帝的聲音,上帝造人以心靈良知為人的特質,反映上帝的形像,並接近上帝. 做人憑良知,沒有良心不像人,更不像信徒.然而做人良心重要,卻非唯一,良知的善良動機意願,能否在實踐中保持不暗昧無偏差,還需要有理性的權衡,歷史的參照.想走好人生道路,良知,理性,歷史,需交織為用.善之應然,理之當然,史之定然,都要進入生命的實踐,為行動之參照.宗教的實踐,一樣需要有良知、理性、歷史為之導航,但同時更有經典,作這一切的活水源泉.經典之所以是信眾奉守的常經,正因其乃一神聖感的總集,敬虔的教徒,不是以為自己懂才能夠讀,而正是因不懂才會要讀.故教徒為此必謙虛扣問,隨時準備汲取由經典不斷湧出的良知呼喚,理性燭照,歷史鑑證,由之體會上帝的本懷,抗拒人的私心. 人人都可以備有良知、理性、歷史而為做人之資糧,但不都會做人,因人有墮落、無明,一念昏沉,人便完了.教徒都有聖典,及良知、理性、歷史相伴,然皆不保教徒人人是聖徒,一脫離聖典及生命的供應與滋養,教徒可以比常人更不如. 門德斯是個義人,也活出一位上帝信仰者的風範,非因他先是好人聖人,而是他能臨事把個人的身家性命禍福榮辱都置諸度外,唯遵從良知的呼喚,按照理性原則,做出符合歷史要求的事.他的上帝信仰提醒他,履行聖言的責任,發揮慈愛,維護公義.他不隨波逐流甚至違抗國家命令,做出他應做之事,這是他說「若要叛逆,我寧跟上帝一起反對人,而不跟人一起反對上帝」的真正意思!自己所做終有多少符合上帝旨意,交給上帝;人怎麼說,交給歷史;現在隻有天理良心,把自己交託上帝,求祂的憐憫保守!我想,這該是門德斯當時要跟從上帝行事時的真正感受. (有關門德斯,請另見《「若要叛逆,我寧跟上帝一起反對人,而不跟人一起反對上帝!」》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