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冤家”概念
(2007-06-21 1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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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六十多歲了 還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 吵架到分居的地步。。。。他們一輩子都在較勁 都在為一些小事的對錯 做最堅決的階級鬥爭。。。。。 他們幾十年艱苦內戰 言傳身教 告訴我們
婚姻就是兩個冤家的戰鬥 輸贏永遠都重要!!
後來 我們長大了 我們也碰到自己的冤家了 我們也結婚了
在烽煙戰火中浴血成長的我們 當然時時不會忘記
加上:
媽媽告訴女兒“有的事情 不能讓步 讓步就會讓他一輩子欺負你。。。。”
婆婆告訴兒子“你媳婦要在最初就管教好 不能讓她騎在你頭上。。。。。”
一旦發生矛盾 雙方立馬立場分明 把對方放到對立的位置 堅持自己的沒錯 如果對方不低頭 就會不顧一切逼對方就範 甚至說出最傷害對方最打擊對方的話語 搬出過去數年的種種是非 進行重複回放討伐。。。。本來隻是一個小小的木刺 用針一挑 本可了事 卻變成雙方拿著刀子一刀一刀把過去疤痕翻一遍 雙方完全忘記了那個小刺——最初的出發點 而傷痕累累。。。。
雙方都認為自己沒有錯 都不願意服輸 不願意退哪怕一小步 因為那樣就吃虧了 就是被他/她欺負了。。。。。
難道婚姻真的就是競爭較勁的冤家關係??輸贏真的那麽重要嗎?? 父母如果分開來看 都是兩個非常好的人 他們待人都很真誠 也善良熱心 可他們一輩子都在吵 冷戰有時候持續幾個月 有時候真是非常小的事情 他們甚至大打出手 這些傷害 不僅在他們心上留下醜陋的傷痕 也在我們子女對自己以後婚姻的幸福 留下陰影 特別是 有的父母 對待嫁待娶 或已婚兒女的小家庭矛盾 采取非和解 而是吹風鼓勁。。。。
他們處理婚姻矛盾的方式——鬥爭 他們看待婚姻的觀念——冤家 不僅扼殺了兩個很好的人本該有的幾十年的幸福 還影響了自己子女婚姻的幸福。。。。。。
自古有訓“家和萬事興” 因為兩個人是合力 1+1>2 就算遇到外在困難 兩個人的互相支持 家內的精神可以戰勝一切 而如果兩個人 不和諧 互相損耗 鬥爭 則家的力量 甚至比單獨一個人的力量更弱 因為內耗。。。。。
這麽簡單的道理 卻被父母的“冤家”教育蒙蔽 。。。。
於是 我們開始改變父母言傳身教的冤家觀念 我們時時記住和提醒對方:
別把我放到對立麵 我們不是敵人 我們不是為了製造更多的矛盾 而是為了解決問題。。。。。。。
結果很多矛盾都化解在最初 而不致於一個矛盾 引發一串 一個不愉快 引發一天兩天甚至一個月的不愉快
現在我們 很幸福 很親近
我們將會以美好的婚姻 告訴我們的孩子“婚姻不是階級鬥爭”“父母之間不是階級敵人”!!
其實 父母對兒女都一樣有控製欲。。。。而兒女的不成熟 給了他們控製的機會。。。。。
認識一個德裔老太太,三個女兒有兩個女兒五十歲左右仍然獨身。雖然未能深入了解老太太的婚姻,但至少,我知道,她的那兩個女兒是不憧憬向往家庭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