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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果敢自決自治獨立斷想

(2009-08-31 07:43:26) 下一個
台灣、果敢自決自治獨立斷想

張三一言


本文寫就很久了,本不打算貼出來,現在因果敢問題,又引起統獨議論,為此,重寫一次,把它貼出來供參考 2009-08-29記。


掌握權力者(個人、集團、民族)及其支持者傾向民族壓迫與同化,反對民族自決自治獨立;無權者及維護無權者支對民族自決自治獨立,反對民族壓迫與同化。這就是還沒有掌握權力的馬克思主義者的馬克思恩格斯為甚麽主張民族自決自治獨立,同是馬克思主義者,但是手中已經握有大權的列斯毛實行民族壓迫與同化,反對民族自決自治獨立的理由;也是無權時的青年毛澤東主張湖南獨立,掌權後要“解放”西藏的理由。


專製獨裁政製下民族自決自治獨立或統一問題都比自由民主製度難得多。理由如下。其一,掌權者對權力的態度和欲望不同。專製獨裁者的權力是永久擁有的(起碼主觀意願和理念上是如此),是謀取一切其它權力和權利、利益的手段;視權力為私產,權力與生命同價,甚至重於生命;絕不會也不能放棄權力,。民主掌權者擁有的權力是有定性定量定時限製的,隻能在限定時間內作有限度的謀取權利、利益或其它權力,所以他們對權力的欲望要比專製者淡薄得多。在這樣的權力狀態下,對在自己權力控製下的少數民族(或地區,下同,略提)要求分權的自決自治獨立,就是要分專製統治者的權力和權利、利益,他必然要和你拚命;後者有商量餘地。其二,在專製製度下,少數民族極難聚集民族自決自治獨立的力量,民主製度下要容易得多。有力量就有可能、有機會,無力量就免談。其三,民主製度有現成的對話、妥協精神和機製,所以少數民族的自決自治獨立有現成之路可走,專製製度則要麽你少數民族有武力取勝,要麽,你要先創造一套專製者可能被迫接受的對話妥協辦法。其困難可想而知。所以,我認為兩岸人民首要的任務是促進大陸民主進程,統獨問題留待民主後再議。


維護自決自治獨立的人類天然權利不等於鼓勵煽動自決自治獨立;這和維護統一的權利不等於鼓勵煽動並吞鄰國同樣道理。自決自治獨立是人的天然權利,統一是人們為了維護和發展權利而建構的生存和發展的載體。


有人說∶『“反對(獨立)的25%人”的權利怎麽辦?┅這種身家性命財產攸關的決定。』我反問∶若就統一問題投票或民意測驗,又如果有25%人反對統一。統一與獨立一樣屬於“身家性命財產攸關的決定”的“嚴重性”事件,請問,這25%反對統一者的權利怎麽辦?又比如,有48%沒有支持勝選總統,在這48%中有38%是選勝出者的對手的,誰任總統應屬於“身家性命財產攸關的決定”的“嚴重性”事件,那麽請問,這38%人反對得勝候選人的權利怎麽辦?──如果因為有25%人反獨立,獨立就不可行,在邏輯上必定要導致取消民主精神、程式、手段和製度。


“反對(獨立或統一均可)的25%人”的權利怎麽辦?早就存在解決這個問題的民主方法了。這就是尊重少數。你少數反獨立(或統一)者,並沒有人不準你繼續反獨立(或統一),時來運到,經你們少數的努力,少數變成多數時,獨立(或統一)就取消了,回到統一(獨立)去了。這時或許還存在49.9%的反統一少數,但是並不存在49.9%的反統一少數權利怎麽辦的問題。


“舉例而言,要是建國的決議隻有75%的人同意,那麽由於事件的嚴重性,反對的25%人,為何又不能自稱人民,決定不獨立,於是上海市就可以無限分割下去這難道是洪先生要鼓吹的人民自決的原理和效果?你不能自己能自決,而同時否定別人也能自決∶決定不獨立。”我用事實回答。我認為,如果xx%<50人反對就不可獨立理論可以成立的話,過去的大多數殖民地獨立就不成立;中國抗日要求完整的民族獨立也不成立──起碼汪記政權就反對。但是,幾乎所有的殖民地都獨立了,中國護國抗日也成功了,這說明xx%<50人反對就不可獨立理論不成立。中國和獨立殖民地國家並沒有因此而“無限分割下去”,證明這種理論沒有事實根。用理論回答。我認為不但是一個地區如上海廣東台灣可以要求獨立的權利;就是香港的一座樓也可以要求獨立的權利。問題隻在於一個地方要不要自決自治獨立。自決自治獨立由以下條件決定。一是,這民族或地區有沒有這個願望,有沒有提出這個訴求。二是,獨立利害計算,利多則獨,害多則不獨。三是,有沒有獨的能力。四是,有沒有獨的條件(包括國內外的)。


我一向支持自決自治獨立和統一,現在也支持果敢自決自治獨立。支持的根據是每一個人的自由意誌。當統獨兩方衝突時,持自決自治獨立一方的權利優先。基於這一認定,我支持果敢(漢)族自決自治獨立。當然,這個支持也適用於台灣。


對台灣,我主張統一;對果敢我主張獨立。我這樣做並沒有矛盾,理由如下。我是漢族,有漢民族感情;因為兩岸統一,我們與台灣更親近,因為果敢獨立,我們多了二十多萬更親近的果敢(漢)族。但是,我反對在共產黨統治大陸的政治現實中兩岸統一;因為統一在專製獨裁之下,台灣漢民族必遭慘重傷害和損失;大陸人民無所得益,除了多了二千萬與自己同命運的被剝奪被迫害者外,還多了二千多萬的仇人。維持現狀是最佳選擇,即使台灣獨立了,隻要我們不幾暴力相對,或許還能有一個友好的鄰居。或者可幾這麽說,對台灣在感上我傾向於統一,在理智上我支持自決自治獨立。當感情與理智衝突時,感情應讓位於理智。


“雖然還存在台灣問題,但國際社會也隻承認一個中國”這類說法極常見。潛意見是中國的所有民族和地區自決自治獨立都不容許、不合法。我的回答是∶斯洛伐克、東帝汶立國前國際也隻承認一估捷斯和一個印尼。但是這個世界就是容許斯東獨立,獨立後也合法,也遍受國際承認。


200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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