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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角度和法律角度的暴力

(2008-12-09 06:24:47) 下一個
政治角度和法律角度的暴力

張三一言


不論從政治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去看,對民間以暴力反投暴政,例如楊佳殺警,都有多個答案;其中最突出的是從網絡上反映出來的民眾持的正麵答案和共產黨及其禦用文人的反麵答案(介乎中間的答案很多)。

從法律角度看。

從專製的法製觀點看凡是反暴政的暴力、楊佳的暴力都是犯罪行為。共產黨及其禦用文人以中共自己製定的現行法為依據,結論是∶楊佳是罪不可赦的殺人犯。從正義的自然法觀點看反暴政的暴力、楊佳的暴力是正義之舉。現今除了像美國等少數國家在憲政觀點上對民眾以權利和正義理由推翻政府作出肯定外,其它所有國家大多都不允許人民“叛亂”。不過,民主政府事實上沒有發展到這到需要人民用法律外暴力推翻政府的地步,所以,也就沒有發生暴力對付民主政府的事。一些初入民主之門的民主過度階的政府,很容易異化為暴政,所以在這一類政府中民眾使用暴力推翻政府頻率很高。這些事實,起碼說明民眾使用暴力推翻暴政是常事。這些認同和使用暴力進行的民眾以美國為依據、以自然法的正義作依據,給自己的以暴抗暴作正當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解釋,給楊佳作出英雄的結論。

從政治角度來看亦一樣。

從一黨專政為命根的觀點看楊佳是顛覆分子,從民眾對公平社會觀點看楊佳是英雄;從真理部發出的聲音楊佳反“人民”,從網上發出的民眾聲音楊佳為人民討了一個公正的說法┅

不論是民主的還是專製的,所有國家都自認為是人民、民族、國家利益和主權的代表;所以,就權力者而言,在政治理論上,特別是在政治事實上沒有“合法推翻政府”這一回事(民主選舉隻是“推翻”執政者而不是推翻政府,更不是推翻製度)。從另一角度講就是多數推翻政府,特別是推翻政治製度,大多都是用非法的政治手段取得的。事實上不少具體的製度和法律政策都是用法律外的政治手段解決而取得的。楊佳殺警就是在現行法律和現存製度下根本無法維護的權利,用法外的政治手段來取得的一次嚐試。這個嚐試的結果會如何?請諸君拭目以待。

共產黨對楊佳事件已經用“處決罪犯”戰術結束;但是這隻是“物理性”的了結。楊佳在人心中,楊佳事件的曆史地位、在社會進程中會取得甚麽成果,都是政治的。這裏我要提醒反楊佳者們注意,整個中國的絕大部分(“絕大部分”的斷言是有根據的)人心支持頌揚楊佳譴責討伐惡警,這就是真實的民意、這就是民心所向、尤其是,這就是政治大勢。這個大勢必將日益壯大、摧毀共產黨的政權和政治製度。翁安、楊佳隻是啼聲初試而已,後續的翁安、楊佳們將會把這個初試變成完成式。這就是楊佳使用暴力反暴政意義∶政治問題回歸政治解決。這也是反楊佳們無可奈何的政治命運。

我主張,在楊佳問題上,專製者及其受雇或義務禦用文人五毛們有其結論,我可以有我的結論,大家自由保留各自的意見。曆史將證明,我的結論將以勝利者姿態成為事實,他們的結論將隨一黨專政滅亡而人間蒸發、將會以失敗記錄留在史冊中。因而,他們受到困擾,心理上受到難以承擔的恐懼壓力;正因為如此,他們不容忍我的結論。他們恐懼和不能容忍是因為他們沒有政治道義。

2008/12/7

原刊 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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