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仿李登輝過境外交:扁一腳踢到到鐵板上
(2006-08-22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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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仿李登輝過境外交:陳水扁一腳踢到到鐵板上
康若曄撰文/台灣陳水扁原定三日啟程出訪中南美洲邦交國家,並按照往例過境美國,不過直至預定行程當天,過境地點都無法確定,行程被逼延後至四日。這是台灣元首出訪首次因為過境安排出狀況而延誤行程,外界多視這次事件為台灣陳水扁政府在外交事務上的一次挫敗。
陳水扁每年“出口轉內銷”的外交重頭戲正準備上演,但美國卻遲至陳水扁出訪前一天(二日清晨),才由國務院宣布同意陳水扁在美國過境,不但過境地點撲朔迷離,還不忘加注:“基於美國與台灣之間的密切合作、非官方關係,也考慮到美國要繼續與陳水扁政府合作,因此同意他在美國過境。”這段話顯然是說給“第三者”聽的。
至於過境地點,目前傳出去程過境夏威夷壇香山,回程經過阿拉斯加安克拉治,都不在美國大陸本土;且隻準過境加油,不得過夜。這與台灣原先希望的過境紐約或舊金山差距甚大,對這項安排極度不滿,因此遲遲不願對外宣布,寧願延誤出訪行程,也要繼續向美國磋商爭取更佳待遇。
台灣元首出訪過境遭“羞辱”至此,非常地罕見,部份台灣媒體將此次過境風波與前總統李登輝十二年前的過境事件相提並論,實際上兩者有極大差異。
九四年五月四日李登輝首次出訪中美洲,那是台灣總統第一次提出過境美國的要求,台灣方麵考量當時美台關係的氣氛,於是非常“識做”的僅提出過境夏威夷,雖獲得美國同意,但美方隻準許李登輝的專機在夏威夷美軍機場降落加油,及在機場接待室休息,不能出機場過夜。李登輝對此非常生氣,不但拒絕下機,甚至當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上機見他時,他隻穿著拖鞋便服以示抗議。
後來美國行政部門為此遭到國會議員猛烈批評,並因此促成李登輝次年六月成功登陸美國,並在康乃爾大學發表演說,是一次極為成功的外交突圍。
陳水扁這次過境美國,與當時情況有天差地遠之別。首先,李登輝是第一位過境美國的台灣總統,不僅毫無前例可尋,也沒有“藉過境,驕其國人”的詭異心態,基礎上就大不相同;再者,美國當時對於李登輝個人並無特殊好惡,純粹就美台關係考量而冷落台灣領導人,因此針對對象也全然不同。
美國不給過境方便,是為了刻意刁難陳水扁個人,這個道理有跡可尋。早在三月下旬,美國政壇消息權威尼爾森報導(The Nelson Report)便指出,美國就算收到陳水扁政府提出的過境申請,“結果恐怕不會太樂觀“(the outcome could well not be positive)”,目前看來可謂一語成讖。
當時,美國才在月初發布措辭強硬的聲明稿,點名要求“陳水扁”確認國統會及國統綱領未被廢除,這個效應仍在發酵;隨後,馬英九訪問美國受到超高規格接待,高到淩駕台灣任何一位政治人物(包括總統)訪美的規格,針對對象為何,也不言可喻。
由此看來,美國不讓陳水扁過境美國時有任何外交操作的空間,甚至有意藉機羞辱他,已是既定方針;台灣外交部長黃誌芳所謂“因布胡會後時間緊迫與美磋商不及”僅僅隻是托辭。
至於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指出,陳水扁過境受阻是中共作梗的說法,也值得商榷。中國當然不樂見台灣領導人過境美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四月二十七日記者會上即表示,北京“不允許”陳水扁以任何名義、藉口到美國活動。但若就此認定美國冷待陳水扁是受到中國的影響,則未免偏頗。
美國在伊朗核武問題上確實需要中國支持,布胡會的種種烏龍也算欠下中國一份情;然而,若是白宮、國務院或美國任何一派政治人物有意在陳水扁過境時給予禮遇,絕不可能全無機會,甚至還有可能重演十二年前李登輝因禍得福的戲碼,但可惜這一幕在美國吃了秤砣鐵了心之下並未出現,隻剩台灣外交係統仍在苦苦斡旋。
倒是蘇貞昌原定五月中旬參加海地總統就職典禮被迫取消,與中國打壓脫離不了關係。事實上,此舉徒留落人口實的機會極無必要,且若蘇貞昌過境美國規格高於陳水扁,反倒可以在台灣內部形成一股孤立陳水扁的力量。
陳水扁以一國領袖之姿過境他國竟受如此屈辱,本應是舉國沸騰同仇敵愾的大議題,然而台灣輿論卻冷眼旁觀,並未將矛頭指向美國,也沒有像過去例行性的批評中國打壓,原因之一是認為美國此舉是針對陳水扁個人而來,不是向著台灣人民;同時也認為陳水扁操作“終統論”,並一再挑撥兩岸關係給美國製造難題,美國“處罰”陳水扁,師出有名。
陳水扁落難國人認為理所當然,夫人吳淑珍也麵臨同樣的窘境。就在SOGO百貨公司禮券案、公營事業人事案、炒股案、信托買基金案每一件都有最新發展,並同時把矛頭指向吳淑珍之際,親綠的《自由時報》二日刊登一則獨家報導,指出吳淑珍最近內外煎熬身體欠佳,夜不成眠且頻尿,精神壓力極大。
以台灣人熱情又極富同情心的民族性來說,對於一位重度殘疾人士身體狀況欠佳的消息,必能感同身受並伸出援手。然而,社會對於這個官邸刻意釋放的消息,卻冷漠以對,懷疑吳淑珍打出悲情牌,以博取社會同情;甚至吳淑珍將投資股市基金獲利湊成整數,捐出四百萬(新台幣)給社會福利機構,也極為殘酷的,並沒有獲得多少掌聲。
出訪受辱、重殘人士身心受創,這樣的事件,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應該都會引起激憤及同情兩種反應,然而在台灣社會中卻兩者都付之闕如;原因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全是鐵石心腸,對人間疾苦無動於衷?還是本應被同情的人造下太多的孽,以致於喪失了被同情的資格呢?若是後者,那麽倒是替成語“咎由自取”四個字,做出了最佳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