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國後工作的頭一年的冬天,我犯了個刻骨銘心,久久不能忘懷的錯誤,讓我說來給大家聽聽。
那時,我們住在美國中北部一個酷冷的小城。一年四季中,我最不喜歡寒冷的冬季;在寒冷的冬天裏,最不情願事莫過於清晨起床趕早班。
我工作的病房要求早上7點鍾交接班.為了不遲到,我把鬧鍾開到6點,鍾一響再不情願也得起床。洗漱,打扮,加路程,趕到時正到點,從來沒遲到過。到了冬天,我還得把鬧鍾提早開10分鍾,起來刮車上的冰霜。
有一天,我睡醒來一看鍾,已經6點過10分了,怎麽鬧鍾沒響呢?一定是昨晚忘了開。我一躍而起跳下床,以最快的速度洗漱打扮好,準備去開車上班。天還是黑漆漆的,車窗上結著厚厚的一層冰。我拿著小鏟子一邊刮著冰,一邊懷念著國內那朝9晚5的悠閑日子,好不心酸!但一轉念想到那綠花花的美鈔,勁頭又來了。我鑽進車,一溜煙地開到了單位。今天運氣好,停車場還沒停幾輛車,我占到了最好的趴車位,心裏一陣竊喜。我來到病房,覺得特別安靜,全然沒有平常的熙熙攘攘。夜班護士正在埋頭寫著記錄,我同她說了聲 "Good morning!" 她抬起頭來,用奇異的眼光看著我說:“What are you doing here at this time?" 我說:”I come to work." "But, it's only 3 o'clock." "What?!" "It is 3 o'clock in the morning!" 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仔細看看自己的手表,指針正指3點;揉揉眼睛再看看牆上的大掛鍾也是3點,我差點沒昏倒。奇了怪了,這是怎麽回事?我怏怏地回到家裏,再看床頭的鬧鍾,也才3點多鍾,鬧鍾是開好了的,5點50分。我一定是在半夜醒來時的朦朧中,看錯了時間,把2點30分看成了6點過10分!我沒好氣地爬回床上, 睡也不是,醒著也不是,輾轉不安把老公弄醒了。他喃喃的問道:“一個廁所咋上這麽久?”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吃一塹,長一智,從此上班,不聽到鬧鍾響,我堅決不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