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人家

普通海漂一族,尋常幸福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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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不該交付的罰單

(2007-04-20 06:36:27) 下一個
到美國後學會了開車,還沉浸在剛拿到駕駛執照的興奮和喜悅.那時我們住在中部的一個大學城,是典型的美國小鄉鎮,人煙稀少,道路永遠都暢通無阻,從來不知道什麽是交通阻塞.

一天,我買完菜開車回家,忽見後麵有輛警車閃著燈跟著我.我想我可能是超速了,看看自己的速度是35MPH左右,就減至30MPH繼續行駛.當時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警車跟就要靠邊停,以為隻要開到正常速度,警察就會離開.可那輛警車一直緊跟著我不放,而且好象還有些不耐煩地直按喇叭,我這才慌慌張張地把車停下來.

警察走下車,檢查了我的駕照,並有禮貌的問我,知道為什麽被跟嗎?我顫顫驚驚的說,我可能是超速了.他又問我,你知道這段路的限速是多少嗎?我說是30MILE.他說,不對,這裏是學校區域,限速是25MILE,而你開到了36MILE.我這才想到這附近確實有所小學.還沒來得及等我分辨,警察就開了張單子讓我簽名,說了句請安全駕駛離開了.

我拿著那張單子看了又看,緩過神來才意識到,這是警察開的一張$35罰款單.說明上寫著,必須在限定日期內交納罰款,否則罰金數額將增加;但如有不服,可去法庭申訴.我想,不就$35嗎?還去什麽法庭,我還嫌丟人哪,法庭是不法份子該去的地方,哪是我們這些善良正直的中國人的去處.(真正的法盲一個!)

我在規定的日期內,按照指定的地點去交通辦公室交付罰款.工作人員問我,你就這樣交款,不去法庭嗎?我說,是,我不想去法庭,我再也不超速了.象個犯了錯誤的小學生.不是說要敢於承認錯誤,有錯就改,改了就好嗎?以為犯錯認罰後就萬事大吉了.

到了下半年我們續車保險時,保險公司竟以我有超速駕駛記錄為由,胡漲我的保險.後來一想,我得罰單的時候正值學校放春假,學校區域的限速根本就無效.當時我根本就是犯傻才不敢去法庭,隻要去了法庭,隻少不會給我記點.我打了無數次電話也無法證明我的清白,因為我的駕照上已經記上了一個無法抹去的汙點.滿腔的冤屈一直深深地壓在我的心頭.從此開車小心謹慎,直到三年後,我的汙跡才徹底洗清,才成為了真正的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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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jx 回複 悄悄話 承認了超速,如果是第一次,你可以要求去traffic school, 然後你的超速就不會出現在記錄裏麵。保險也不會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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