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美國人寫作的苦與樂
(2009-02-20 09: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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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美國的第二年,獎學金沒了,係裏通知我隻能做助教,教大學生閱讀和寫作101. 教鞭俺並不生疏,回想當年在國內教授那些如饑似渴的學生時的場麵,心裏頗有暖洋洋的感覺。
第一次走進教室,看見裏麵白一色的美國青年,心裏就開始怦怦打鼓。說實話,這事比新娘子進洞房還要令人沒底。
結果跟我的擔憂一樣,這些年輕人上課時一個個懶洋洋,到後麵甚至好幾個翻白眼打瞌睡的。也不能全怪別人,我自己壓根沒本事把課講得精彩,更不要說能使僅僅為了賺學分而來的學生產生興趣。
我說人家不聽倒也無所謂,痛苦的是改作文。每個星期近20個人的作文要批改實工作量大不說,好些人根本就是敷衍了事,從內容到語言都有很多值得扣分的地方。問題就出在扣分上:文科的作文,整個是主觀的東西,沒有一個標準的衡量方式。作為一個外國人,受到的挑戰是雙重的:你說作文裏有邏輯問題,人家說 Maybe we just think differently. 你說人家的內容空洞,人家說“I think it’s very interesting”,你咋辦?
除了內容,還有語言問題。要想讓美國學生知道和明白語法、用詞和表達上有問題,作為老師的那真是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有一次,一個黃頭發的PLMM對我給的 D 極為不滿意,要我逐字逐句地說出每一分是怎麽扣的,還時不時拿出“I think that’s not my problem” 這類的話來堵人。
如果說我過去曾經喜歡過教師職業,在美國做了3年助教後,我真是狠透了教書,特別是教美國人寫作文,也更加體會到文科這碗飯真TMD的難吃。這個行業都是跟主觀打交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碰上倔驢子難免卷入麵紅耳赤的場麵,而且大多數人都是倔驢子。
這些年自己在工作中時常會碰到communication issues:要不沒看明白別人寫啥,就是自己寫的東西人家沒看明白,這些事經常發生。所以現在碰到重要的report或email, 我都得寫好後讓它和自己冷卻一下,回頭再仔細讀,盡量避免表達不清或有造成誤解可能性的詞句。
美國同事中有人可能跟我當年的學生一樣,痛恨文科和寫作,因此一輩子都沒學會寫作。教這些美國人寫作或指出他們的錯誤,遠比跟過去的學生糾纏快樂得多。在實際工作中,咱們對文法要求不需要那麽嚴格,但老把 its 寫成 it’s 幾乎成了傳染病,有時候你非得明白地說 it’s = it is 人家才能明白你說啥。
咱們不搞文科了,正式的 report 和 email 就少來些浪漫。I feel, I think, I believe 這類DD在technical paper 出現時,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作者心裏沒底,正摸著石頭過河呢。還有形容詞大量堆積的時候,你得懷疑水分多少。“We made tremendous improvement to the application performance”。這種話跟 Hello, How Are You? 的意義差不多。What does “tremendous” mean? 5%, 50%, 100% or 500%?
有位老兄,喜歡寫隻有一段的長篇大論。老大不小的,我估計他改不了了,所以每次看他的東西,我先把段落分出來。 Or maybe it’s just my problem:)
what i remember is that when there are three people: you, he/she and youself that need to be mentioned, the order should be: you, he/she and I/ me; when it is only other person and you, you always put the other person first, eg, my husband and I, my friend and I, my sister and I, etc.
I learned it from English high school class back in China....it could be wrong... but i noticed all the americans use that order as well....
太理解你的處境了。不過你既然有能力找到自己的權威,就一定能夠找到更多的訣竅,包括喜歡自己的行業的訣竅。
確實是不容易的事。但有些對於我們來說特容易的美國人卻經常糊裏糊塗,就像我說的it's和its的混淆。今天早上收音機裏聽見一個美國人問語言專家,啥時候該用My husband and I,啥時候該用me and my husband 或 my husband and me. 你跟他們說主語謂語啥的,人家壓根不明白:)後來專家給了一個技巧,就是把另一人(husband)扔了留下自己,答案就顯而易見了:)
Thank heavens I am no longer a teacher:) I do coach technical colleagues on how to write properly from time to time on informal basis.
我了解的大學畢業生中能會寫的實在太少。要學會使用學術語言必須經過研究生階段的訓練,導師的寫作水平和影響起關鍵性作用。
最痛苦的是,我從小到大就痛恨教師這個職業。現在不僅要把書教好,還要時刻給自己做心理工作,讓自己喜歡教書、享受教書。--嗐,我怎麽落到這步田地。
i thought you were teaching college here....
高妹妹你這不是用我開涮吧?嗬嗬。
That's true in college, but in my workplace, my colleagues have yet to find reasons to be critical;) 美國人太多人寫作水平處於中小學水平了。
4242,還誤人子弟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