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起初練(1) -- 圓珠筆
(2008-07-03 1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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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丫頭算是我的初戀,3年整她和我海誓山盟,哪怕是水枯石爛也不變心。
初戀的感覺就是不一樣,放眼全球,沒一個人能比她更漂亮。初戀真的很甜蜜:你看,她喜歡寫詩,我也跟著湊熱鬧,雖然怎麽都趕不上她的別出心裁;她喜歡看書,我也裝模作樣隨時帶著一本Charles Dickens 的小說,無心插柳地學會了好多英文字。 她也變成了跟屁蟲,我買了雙綠襪子,她也會去買一雙;我喜歡打球,她也一塊打。隻是我喜歡短跑,她不敢了,因為丫頭PG太大腿太沉,人家200米都跑完了,她才剛過100米線。但她仍然是世界上身材最棒的,每天不看到她那略微笨拙的走路姿勢便覺得生活中少了些啥;她是最聰明的,報紙上寫的文章詩歌遠比不上她寫的好看;她是最溫柔的女性,脾氣好的時候對我說的每句話都是那麽情深意長。她是最BH的,扔手榴彈能足足比我多出2米。。。。。。她竟然也如此看待我。
“知道別人怎麽說我們嗎?”她問。
“不知道,”我心情緊張地回答,並焦急地等待她的下一句話。
“人家說你又黑又瘦,配不上我。。。。。。”
我K,這還用她告訴我嗎?從第一天我就有這自卑感。
“為啥我還喜歡跟你在一起嗎?”她又問。我興奮、也緊張,因為我實在不知道她為什麽喜歡我。
“因為你會。。。。。。,又會。。。。。。,還會。。。。。。你一個頂仨!”
我那份自我陶醉,至今難忘。那時候咋沒意思到,這丫頭花心呢????握著她的手,俺很雞凍,謙虛地說了句“俺是萬金油,啥都半桶水。。。。。。”
也許是命運看出了什麽毛病,在我們大學畢業分配的時候,兩人傷心的發現要各奔一方。找了個機會,兩人抱一塊,一個哭一個歎,這下怎麽辦啊?
“哥哥,”(那時候我們興這麽叫“親愛的”)"我永遠是你的"。
我把她當成我的人,永遠是我的人。送她上火車是件不容易的事,火車開動的時候更是令人心碎。然而當自己獨自走出站台那一刻,仇恨自己剛才為啥不跳上火車一塊走?或者跳軌道上,為她而死算了。
分手後的幾個星期,雞毛信每天必有。有時候一個信封裏裝著兩封甚至三封信。她可真能寫,每封都是那麽情深深、雨朦朦,同樣的感情生用不同的語言掰來掰去,掰得俺整日心猿意馬,魂不守舍。
一天,不但收到一封信,還收到一個小包裹。包裹裏是一隻指頭粗細的圓珠筆。她知道俺愛筆,利用接團機會給弄了一隻美國貨。 那是我一生中用過的第一支美國圓珠筆。那筆真好寫啊,不像咱國產的,寫著寫著就不出油了,得在另一張摩擦力很強的紙上使勁畫一通才能重新出油。
俺每天兜裏揣著那隻美國貨,寫信的效率也高了許多,連字和顏色都比過去的好看多了。
但很快,就啥也寫不出來了,是油沒了。打開筆取出筆芯。那筆芯也比咱國產的粗,而且是金屬杆的。 俺看著這漂亮的美國貨,心痛如絞。趕緊跑商店裏買了幾隻國產圓珠筆芯,剪開兩頭,用履直了的曲別針捅,想把中國的油捅進美國的筆芯。
幾根筆芯破費了,手上沾滿了藍藍的筆油,但美國筆芯裏卻沒有起死回生。靈機一動,跑醫院門診部去偷了一個注射器和一個大號針頭,試圖用它將油灌進去。
一切都是徒勞。
從這以後,俺的初戀也就步入病態,每況日下,直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