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老根多:老別不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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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裏糊塗一輩子

(2008-02-11 09:06:48) 下一個
小時候,父母親因為我的稀裏糊塗丟三落四的性格愁壞了。現在回想起來,除了自己,恨不得什麽東西都丟過。我小時候,大家和小家都很困難,1分錢可以在學校門口買一串酸蘿卜吃,可那時候的人,馬路上撿到一分錢交給警察叔叔都可以得到表揚的:)

所以,丟鉛筆、鋼筆、書、本子在那時候絕非小事,特別是慣丟。記得開始用鋼筆後,對我寄予無限希望的爸爸為我買了支博士鋼筆:黑呼呼的筆杆,亮晶晶的筆頭,別上衣兜裏,真跟小大人似的。我的第一支博士筆,用了沒幾天就丟了。老爸沒吸取教訓,又給我買了一隻,當然很快又丟了。

媽媽犯愁了。那博士筆太貴(記不得多少錢一支了),咱買便宜點的吧。於是,我的筆就被換成了最便宜的鋼筆,寫著寫著就能把紙給劃破。但就這樣也不行,還是丟。媽媽說,用蘸水筆吧。於是家裏給我買了隻木頭把的蘸水筆。用那筆是要細心的,我這樣大大咧咧的人,動不動就一大滴墨水掉在紙上,把媽媽愁壞了。

那蘸水筆質量特惡劣,一不小心掉地上,筆尖的那一小坨金屬可能就會斷掉。我也知道爸爸媽媽不容易,但我就沒辦法控製自己的稀裏糊塗。

有一天,鄰居帶著我和他們的孩子上街。當時他們家比我家有錢。街上我的小夥伴看中一隻能射子彈的玩具手槍,吵著嚷著要買。結果他父母不僅給他買了一支,也給我買了一支,我心裏那個美啊!!! 買完槍後,跟著他們繼續逛了一兩個店,然後我突然發現我的槍沒了!趕緊回頭找,那還找得著啊?我心裏那份傷心,就別提了。從小到大,從來沒有過像樣的玩具。這支槍屬第一啊。我很想很想哭,但我知道,我一哭,叔叔阿姨就會為難。

長大了,稍微好了點,但還是稀裏糊塗。最慘的一次是大三的時候,人家的抽屜皮箱都上著鎖,而我的那點東西就亂扔在抽屜裏或擺床上(我睡上鋪)。有一天,有人把我們宿舍的鎖撬開了,自然我的損失最大:全部外衣褲子,還有我那心愛的熊貓牌晶體管收音機,全被偷走了,包括我媽省吃兼用給我做的一套的確涼衣服。我又傷心了,恨不得死去算了,因為這事怎麽跟爸媽說啊?那收音機好像要100多塊錢,一兩套新衣服,對爹娘的預算可是很大的衝擊。 後來我沒有收音機了,衣服急電中學朋友,他們捐獻了寶貴的舊衣服。

老了,還是改不了。這不,上個星期,突然想起為什麽沒有得到賣假期的錢啊?打電話一問,被告是因為自己稀裏糊塗手續沒辦好,幾千大洋沒了。

我經常像哈姆萊特那樣問自己,“To be, or not to be…”

答案:NND,老子種菜去好了。那總丟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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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星星光 回複 悄悄話 哈哈,老別。喜歡你這些小故事。
娓娓 回複 悄悄話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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