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方舟子打假
(2010-09-24 08:13:38)
下一個
方舟子已經成為了中國大陸打假尤其是學術打假的一個代名詞,許多年來對於方舟子的現象輿論媒體褒貶不一,不少人(也包括本人在內)覺得在中國這樣一個假貨橫行,騙子當道的社會,方能夠得到社會很多方麵的肯定,至少說明中國社會還是有不少有良知的人,從中也看到了一線希望。當然反對方舟子的聲音也是此起彼伏,不少人從方本人的經曆,為人,以及打假的對象來論證方打假的片麵性和局限性,更有人認為方打假是別有用心,不務正業,為了滿足個人的某種目的。總而言之,按照反對者的說法,方舟子成為中國的“專業打假戶”本身就有點越俎代庖,用通俗的話說是狗拿耗子。
昨天看到樓下一篇文章,專門論述了為什麽美國沒有方這樣的“打假英雄”,文章本身描述了美國許多學術造假事件以及許多造假者如何最終被披露的過程。根據本人看到了解到的最近幾起美國造假事件,基本跟樓下文章所描述的差不多。通常學術腐敗有兩種:剽竊別人成果和偽造實驗數據。前者一旦發覺比較容易處理,但是後者就很難了。
美國很多學術造假事件都是極其專業,很多是涉及到編造實驗數據,然後發表於專業雜誌以騙取名利。造假者不乏名牌大學某行業的學術權威。正如樓下文章所提到的,鑒於“現代科學的高度發達,高度細化,高度專業化, 如果不是在本行業中依然活躍的專家, 要打假幾乎不可能, 因為打假需要具備熟悉本專業最新的科研信息,知識和技能”。事實上,即使是本專業評審的專家,由於所審學術論文的前沿性,探索性,以及實驗器材的局限性,在Peer Review過程中,往往隻能根據本人的專業知識以及以前的文章結果和數據對文章的推理,推導,以及計算進行審核,除非審稿者恰好具備同樣的實驗設備,一般通常不會也不可能100%去核實實驗數據和重複文章作者的實驗過程。
所以,誠實對從事學術研究的人來說是最重要的,一般學術研究中大家也都是這麽假定的,如果真想做假,一般哪怕是本專業的也不是一下就察覺的。但是一旦發現造假,其結果通常是身敗名裂。在西方,通常,學術造假的敗露是另一些研究人員想對某一成果做進一步研究和發展,因無法重複造假的結果而發現並揭露造假。所以西方鮮有學術打假的,學術論文審核也不是刻意以打假為目的,引用別人數據也必須說明出處。通常西方的雜誌投稿人隻要簽署一份statement說明自己沒有剽竊別人成果,一稿多投,也沒有使用偽造的數據等等等等。。。。。。否則blah,blah,blah。。。。。。
現在看看方舟子打假都是打的什麽假。本人從沒有看到過方本人對被打假者的專業進行任何評論,他本人多次也強調對不熟悉的專業不作評論。方的打假通常是由很多網民提供線索和證據,打假的內容大多隻涉及到下麵一些東西
1。個人簡曆造假,這個在西方通常也是很嚴肅的事情,前一陣MIT的招生辦公室的Dean Marilee Jones就是因為簡曆造假而被開除,她在這個崗位上一直做得相當出色,但是查出造假後立刻走人,沒有任何妥協餘地。而方打假的很大一部分就是涉嫌簡曆造假,包括最近的唐駿。
2。利用中美國情的不同和語言的翻譯的差異作假。比如說,明明是一個研究生teaching assistant(TA)說成是助理教授;把博士後說成是什麽首席研究員;把一個公司的senior consultant(合同工)說成是公司高級顧問(讓人聯想起鄧shopping等垂簾聽政的老同誌:-))。這類造假成出不窮。
上述兩類造假通常非常初級,所以根本不需要任何專業知識,而且很多造假在網絡上非常容易核實,做假者隻是利用了人們信息的不對稱進行愚弄欺騙而已。而樓下文章所說的“程序的正義性遠遠高於結果的正義性”通常指的是法律程序,並不適合打假,在歐美也沒有刻意的所謂打假程序。打假就是打假,而方舟子打的很多假用的都是造假者自己公開的資料。而從效果來看,老唐被“打”之後,從無數“名人”(據說包括未來的習core)悄悄更改自己的個人簡曆來看,其作用還是非常正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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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為什麽美國沒有方舟子這樣的學術“打假英雄”?
首先,美國製度比較嚴密, 學術造假相對較少。 但美國學術上, 同樣存在相當造假行為。 其次,就得說說美國怎麽打假。 前段時間, 美國著名的學術造假就有:Jan Hendrik Schon, Bell Laboratories,Luk Van Parijs,MIT,Scott S. Reuben, Baystate Medical Center。另一個著名的是韓國的黃禹錫。 而這些造假行為被揭露的共同點都是:
第一,要麽是科研組內部人揭露,要麽是外部同行發現。 由於現代科研高度發達,高度細化,高度專業化, 如果不是在本行業中依然活躍的專家, 要打假幾乎不可能, 因為打假需要具備熟悉本專業最新的科研信息,知識和技能。 所以,美國的打假英雄們都隻能打本專業的假,而且還要非常謹慎 -- 在科研領域,誰也不敢說自己永遠是對的。
第二,一定會有個獨立的,具有強大專業知識的調查組。 沒有強大專業知識, 想從專業上證明或證偽, 拿出讓人信服的專業證據和結論, 就是個根本不可能的任務。
第三,一定有個due process. 讓被控造假方進行自辯. 而且在有結論之前,還保留
對方的無辜之身。
所以,美國就沒有方舟子這樣的學術“打假英雄”。於是,方舟子雖然定居美國,美國也不乏學術造假,方舟子就沒法在美國打假。
而在中國,因為學術製度的不健全, 既催生了大量的學術腐敗,也催生了方這樣的打假鬥士。 方的打假, 自己既是控方,又是法官, 通過公開論壇, 向一般大眾控訴,但不論是方(方不搞專業已很多年了,而且還跨行,跨專業打假,俗話說三月不練,就成門外漢),還是一般大眾,都不具備令人信服的專業知識和訓練。而且從一開頭,就把對方放在有罪的位子上。 這完全無助於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學術鑒定,打假機製。
現代文明發展和法製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程序的正義性遠遠高於結果的正義性。即使結果是正義的,但若程序不正義,結果也是無效。
所以,在法製社會,罪犯和懲罰罪犯的俠客,都是法製的敵人。
對了,你算九九的時候忘了把性命加上。
什麽樣的價值觀折出什麽樣的視角。
任何一個先進的社會都是做事和監督並行的-缺一不可
一樣的重要!(可惜中國的社會沒有真正的監督機製,否則方也不會出現),因為社會是人的社會。非要分個高下,或認為能人不做監督工作隻能是還沒開化是極其落後的表現。
如果這事那末低級而且又兼有最不花能量又最易出名為什麽方那末孤單,還要冒生命危險?要是如你所見是那麽一樁省力的買賣,聰明國人海外學者如你不會心動?
如果有些海歸願意做此買賣,比他們用信息的差價去騙中國人,不但不幫助中國變清澈卻更高水平的利用社會之腐敗為自己謀利到是對社會好太多。
你這樣聰明絕頂的海外學人,不屑做有些事就罷了。那麽沒有是非正義感那末的麻木還引以為傲,有點說不過去吧。咱能否掩藏一下自己的聰明呢?能否不要以炫耀無知為榮呢?
Cotractor == 短工??
Sr Engineer == 老長工??
耗費能量和時間: 做事>>>做假>翻譯竊取別人文章>打假
名利: 打假>>>翻譯竊取別人文章>做假 >做事
海龜回到祖國要和方舟子一樣從事打假活動。揭露學位造假用不到多少專業知識。避免從事專業,教學,科研和實踐, 不得不吹大環境害人。
如果方舟子都不打了。中國傻子那麽多,還不被這些騙子搞家破人亡?
你覺得什麽才是假?給個定義? 比如唐駿,自稱加洲理工博士。不算是假算什麽?應該歸不理解還是看不慣?
隻能說你看不上"靠揭短"來的事業/職業。是一種職業歧視而已(當然方並未以此為職業)。並不說明那樣的事在現在的中國不需要做。就好比中國大多數家長看不上清潔工那樣的職業一樣或對文科的歧視。自己不願做更談不上感激。如果今天給人一個方這樣的"工作",大多數人還吃不了這口飯,別說僅僅因為不願意。這還僅僅是從實際的角度講,不談人的理想主義情懷。把方做的事簡單理解成"靠揭短"是不合適的。
如果要真批評,針對具體事實數據提。
揭露學位造假用得到多少專業知識嗎?
如果不是"從一開頭,就把對方放在有罪的位子上",那該如何呢, 美國雖然是被告被定罪之前都無罪,但檢察官的前提就是要假設有罪,而且證據充分到可能定罪才立案起訴的.方最多是個檢查官.網民們才是陪審團. 這個問題上沒有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