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來,回答某些人的一些問題
(2009-12-16 09:02:49)
下一個
試試吧!
美國警察是執法人員,任何事情發生他們隻負責記錄當時情形,不負責判決或判斷誰的對錯,甚至report時理論上都不能帶有自己的主觀想法。哪怕那個人明顯是一個殺人者或販毒的,隻要他們不付諸武力對抗警察執法,警察也不能動武。警察隻對當時對別人(包括警察本身)施暴或有暴力傾向的人付諸武力,而不管這個人是有理一方還是無理一方。道理以後跟法官去說,而不是跟警察撒野。
在緊要關頭警察也會誤判,認為某人有暴力嫌疑,一旦發生判斷失誤濫用職權,警察也可以上被告席。國內很多媒體和人用國人的思維方式,附帶某種感情色彩,什麽警察濫殺無辜之類。記住,你縱使有千百個理,一旦在警察麵前顯示暴力或暴力傾向,你就會付出代價。所以以中國人那種有理就可以大吵大鬧,甚至付諸武力,在美國一定是要吃虧的,甚至喪命都說不準。
記住,警察是Law enforcement officer。千萬別混淆,否則吃了苦頭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