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洋"老人:當常駐父母不容易 進天堂還是下地獄?
(2006-09-09 14: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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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洋"老人:當常駐父母不容易 進天堂還是下地獄?
人民日報海外版
我在加拿大已生活了6年多。雖然不少老人感歎這裏是老年人的天堂,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在這裏不習慣,甚至還有人感覺像生活在地獄裏一樣。
我認為,老人生活得不快樂,既有子女的原因,也有自己的原因。
首先,許多老人愛幹涉子女的經濟,總覺得子女很有錢,無休止地要錢。有的還逼國外的子女幫助國內的子女買房、還賭債。有一位母親對在國外的兒子說:“你不幫弟弟還賭債,如果別人殺了他,那我也活不成了。”這讓兒子非常傷腦筋。一些父母認為,孩子年薪五六萬加元,就是40多萬元人民幣,那可是很大一筆錢啊!但他們不知道交完稅後,這些錢就隻剩一半了。衣食住行都比國內貴,子女在國外的生活壓力還是很大的。
其次,教育孫輩往往是個矛盾焦點。國內兒童由於“不能輸在起跑線上”,負擔很重;而國外的教育是順從兒童愛玩的天性,在小學階段讓他們盡情玩。老人們看在眼裏急在心頭,於是常埋怨子女不管教。有位老人對我說“完了!這一代人什麽都不學,我再待下去都要急得吐血。”其實問題並不是那麽嚴重,隻不過是兩種不同的教育製度而已。老人應抱著順其自然的態度。
第三,老人不給子女夫婦留出自由空間。許多老人多年沒見兒女,來到國外,總想與子女在一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應顧及他們的配偶。要知道,在國外,家庭裏是以夫婦為中心的。有一位母親來到加拿大,從兒子一下班就開始黏著兒子,連單位邀請兒子夫婦去聚會,她都非要替兒媳參加,她甚至對兒媳說:“你以後有的是機會。”在她探親的一年中,兒子夫婦沒在一起參加過任何聚會,節假日也是兒子開車陪她去玩。兒媳覺得自從她來了以後,自己像個外人。當這位母親第二次又要來加拿大探親時,兒媳再也不歡迎了。
第四,老人們的不良習慣讓兒女尷尬。有個老人來到加拿大,在超市買雞蛋時打開一盒,用裏麵小的蛋去換另一盒裏大的。被發現後,老人被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一段時間內不許進這家超市。還有一位老太太去商店買鞋,四下看看沒人,把新鞋穿在腳上就走。其實監視器早已記錄下這一幕了。警察給老太太寫下不良記錄,並通知兒女去領人。這讓兒女覺得很丟人。其他比如亂插隊、高聲喊叫、不分場合吸煙、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不良習慣,也都很讓人討厭。
說完老人自己的問題,再來談談子女方麵的。
其一,子女不應把老人當保姆。本來一家團聚,老人們既可享受天倫之樂,也可幫助子女分擔家務,是兩全其美的事。可有的子女僅僅是叫父母來幫忙,事情就變了味。有一位兒媳,由於要生孩子就把婆婆接過來幫忙,後來不需要婆婆了,就趕緊催著老人回國。快要回國前,婆婆想:我來到加拿大都沒到別處看過,於是就撿酒瓶子、易拉罐賣了幾十元錢,到離家兩個多小時車程的地方去旅遊了一次。沒想到回來後,兒媳大發雷霆:“家裏那麽困難,你還有錢去旅遊”還動手打了婆婆,婆婆傷心得決定再也不來了。
其二,有的子女嫌棄老人也不應該。到了國外,老人因不懂外語而成了瞎子、聾子、啞巴,再加上接不成電話,看不懂電影和電視,搞不清家電的操作,問來問去,子女就會表現出煩躁和不尊重,這會讓老人感到很不舒服。
其三,子女不應該苛刻老人。有的兒媳把政府給的老人金全部抓到手裏,不給老人一點;有的子女千方百計把老人打工的那點錢擠出來。我還看到過好幾個華人家庭中,子女很有錢,但對老人摳得很緊。有一個女兒,要把她的地下室出租給她的母親,可價錢竟比租給別人還貴,還要母親幫忙做家務。還有一個很有錢的女兒,母親每次買完菜,女兒都要對發票,檢查母親是否“貪汙”。
在加拿大,政府為老人們考慮得很周到,環境又清新、寬鬆。如果老人和子女都能把自己方麵的事情做好,那麽加拿大就是老人的天堂;反之,老人或子女任何一方處事不妥,老人們無處傾訴,那感覺就是到了地獄。(肖鍾芳)
“常駐父母”的選擇
華僑華人版編輯先生:
我今年85歲,旅居海外已15年之久, 現在和太太住在新澤西州的一所老人公寓裏,平時接觸了很多來美探親的中國老人。我認為《人民日報海外版》8月4日刊登的《探親老人海外遭遇親情挑戰》一文所說的事實,概括了所有來美探親老人的情況。
文中提到“常駐父母不容易”,像邱素芹這樣的事例,我在美國也遇過不少,甚至有的老人“含辛茹苦”地為子女照看了十多年的孩子和包攬了一切家務,最後也還是遭到嫌棄。當然其起因各有不同,但這種不尊敬老人的行為,是不能令人原諒的。
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常駐父母”可有兩種選擇:(1)若其國內尚有兒女或住房,可以回國定居,放棄國外的綠卡。(2)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到別人家當正式的“保姆”,每月有固定的收入,何必非住在兒女家“受洋罪”,若想念兒女或孫輩,可以利用休息日回去看看,豈不更好。
最近,我還發現在新結識的來美探親的朋友間,有一位在國內有一定地位的幹部,來美探親多年,先是與兒子同住,照看孫輩,現在竟在別人家當起了保姆,並把老伴帶去同住,每月有1500美元的收入。聽他們講,這家比兒子對他們還好,而且非常感激他們。
我和太太剛到美國時,也先是和兒子住在一起,拿到綠卡五年後,申請到“生活補助金SSI”(按當時美國的移民政策,凡年滿65歲的新移民在美國居住五年以上皆可申領SSI,即生活補助金,雖少但足夠生活的,1996年後被取消了),我們住進了老人公寓,在那裏也結識了一些境遇相同的華人夫婦,大家常在一起打打麻將、聊聊家常,也不感到寂寞。
李雁賓(美國)
2006年8月10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