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可采平權措施嗎?
(2006-09-09 1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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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校可采平權措施嗎?
最高法院審案 將做出劃時代裁決
【本報綜合五日電訊報導】聯邦最高法院5日表示,它同意受理對學校行政人員和學生家長影響重大的學校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訴訟,將裁決公立中、小學行政人員可否基於種族考慮,決定學生應就讀某個學校。這個決定將使布什總統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及大法官艾裏托(Samuel A. Alito)首次有機會就種族問題做出裁決。
最高法院曾在2003年以五票對四票嚴重分歧地裁決,大學和專科學院可以根據種族考慮挑選學生。現在,值此期中選舉之年,它將裁決,這個邏輯是否適用於公立中、小學。
最高法院宣布,它將在今秋審理華盛頓州西雅圖市一個學生家長團體及肯塔基州一位學生家長就這個問題提出的上訴。大法官將裁決,教育需要多元化,是否構成學校用種族因素決定學生入學的理由。聽證可能在11月舉行,各界預期它將就平權措施做出劃時代的裁決。對大法官而言,種族問題是相當棘手的問題。大法官曾就是否受理前述上訴,進行六周內部討論,費時甚久,很不尋常。
威廉和瑪莉學院(The 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法學教授道格拉斯(Davision Douglas)說:「本案的背景是,平權措施是否違憲。此事關係重大。」除了案子本身引起關注,各界正密切觀察最高法院兩位新大法官─羅伯茲和艾裏托將對本案做出何種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