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放寬台灣居民來港條件
(2006-08-22 17:24:48)
下一個
港放寬台灣居民來港條件
【大公網訊】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9日公布,為使台灣居民往來香港更加方便快捷
,由6月12日起,香港將實施對台灣居民來港旅遊的新安排。
據新華社香港6月9日電,入境處發言人介紹說,在新安排下,凡持有有效的《台灣居
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和有效的內地入出境簽注的台灣居民,如符合
一般的入境規定,除了過境香港往返內地外,也可以訪客身份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新安排實施前,持有「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在過境香港往返內地時,隻可在港作過境
逗留,時間不超過7天。但是,他們如果想以訪客身分在香港旅遊或進行商務活動,則
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網上快證或入境許可證。
發言人說:「新安排為居住在內地的台灣居民提供更大的方便,因為他們可憑台胞證來
香港經商或旅遊,而不一定要遵從舊有途徑,即需通過台灣的特許航空公司申請網上快
證或入境許可證。新安排也將惠及在台灣及海外居住的台灣居民,使他們在計劃赴港旅
程時更具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