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已列遞解名單 可要求重審
(2006-08-22 17: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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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已列遞解名單 可要求重審
【本報記者邰彥紐約報導】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清查非法移民的行動越來越密集,該局不久前剛剛公布的一項工作目標就是增加人手清查非法移民,特別是清查已在遞解名單上的非法入境者。沒有身分的華人被突襲並逮捕的案件也經常發生。
紐約移民律師古奇(Edward Cuccia)表示,如果被逮捕的移民不在遞解名單上,他們可采取的法律措施空間稍多。移民可以憑政治庇護、美國公民的家屬受影響或其它人道理由申請見移民法官。隻要提出這一請求,移民局就不能立即遞解。在美居住10年以上的人也可以循「10年案」(10-year case)的規則,以家庭、人道等多種理由說服法官,力求法官看在他們雖然在美非法居留、但其它方麵都遵紀守法的分上,允許他們留下來。
但如果在遞解名單上的人被捕,則極有可能迅速被遞解,留下來的希望很渺茫。這種情況下,古奇建議首先找很有經驗的律師代言,以家庭、人道、等因素,要求法官重新受理已被判輸的移民案。雖然重審勝算不高,但至少可以先紓緩遞解壓力、爭取時間,再謀其它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