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綠卡持有者月薪不足1600元無法續簽
(2006-08-22 11: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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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綠卡持有者月薪不足1600元無法續簽
北京綠卡設月薪底限1600
◎本報記者李宛霖
北京綠卡再出“風波”。昨天,記者獲悉,凡是收入不滿1600元,沒達到個人所得
稅起征點,就開不了完稅證明,而綠卡持有者如果不能提供完稅證明,到期的北京綠卡
就不能續簽。
■讀者致電:月薪低於1600元無法開完稅證明
昨天,讀者李女士電話求助本報。她說,自己是2003年8月初申領的北京綠卡(北
京
市工作居住證)。今年滿三年,需要續簽,但她的收入不是每個月都超過1600元,也就
是說個別月份沒能達到北京市個稅起征點,無法開出完稅證明。
“我谘詢過,沒有完稅證明,我的綠卡就不能續簽!”李女士感覺很失望。她說,
按照人事局規定,綠卡期滿三年,如果超過一個月不續簽,就作廢了。為這件事她已經
在地稅局和人事局之間跑了半個多月了。“當初承諾3年後能轉戶口,現在也好像石沉
大
海,說要出新政策,一直也沒消息。”
■人事局說:無完稅證明,綠卡不能續簽
據2003年4月公布的《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製度的若幹意見》:“北京市工
作
居住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可辦理延期手續。
然而,上月公布的擬申請續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則包括
“聘用合同、在京持證期間繳納全部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在京持證期間繳納全部社
會保險的證明、《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等,“個稅完稅證明”成為不可或缺的一
項。
為何申請綠卡時沒有要求續簽綠卡須提供完稅證明,現在又增加了呢?如果開具不
了,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彌補呢?
對此,北京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處和西城區人事局流動調配處均表示,如果沒有完稅
證明,就不能續簽綠卡,也就不能再繼續持有綠卡。
北京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處工作人員表示,政策會隨著社會發展而變化,現在政策要
求續簽綠卡者出具完稅證明,缺一個月都不行。
而對記者“這是否表示收入的多少已成為衡量人才的標準”的提問,這位工作人員
表示不能回答。
■專家說法:所謂綠卡,意義不大
“有沒有綠卡,對生活沒什麽影響。”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彭劍鋒說,
現在人才流動性比較大,而且,綠卡的使用率也比較低,所謂的綠卡已經越來越不重要
。同時,他認為,綠卡的申請和續簽都比較難,在這上麵費心費時,意義不大。
“但是,完稅證明比較能體現勞動力的價值。”彭劍鋒說,完稅證明是一種較好的
證明方式,是勞動力價值的市場化體現。不僅能體現合法收入的真實來源,也能體現收
入的程度,而國際上也早將收入的多少列為衡量人才價值的標準。所以,他認為,人事
局要求綠卡續簽需要出示完稅證明,是一個科學、規範的體現。
■相關閱讀:2004年之前的完稅證明可以開
另外,針對有的讀者質疑的2004年之前的完稅證明能否開出來,記者也進行了谘詢
。
據西城區地稅局流動調配處相關人士表示,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的完稅證明,
可
以在電腦中查到,所以機器能打印出來。但2004年1月之前和2005年12月以後的完稅證
明
,則要到地稅局查詢,開具手工的證明。
同時,北京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處相關人士也表示,開具2004年1月之前的完稅證明
,
隻要工作單位能出具一個書麵證明,加蓋所屬地稅所的章,就可以續簽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