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前市委書記的自白——我與程維高的是是非非
(2006-08-22 11: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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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前市委書記的自白——我與程維高的是是非非
【來源:文匯讀書周報】
曆史像個促狹老人,常會在不經意間給人開個玩笑。程維高做夢也不會想到,他的大秘書李真東窗事發後,由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監察部組成的中央專案組於2003年3月進駐河北。為查清李真的經濟犯罪事實,專案組決定成立審計組,而奉命擔任審計組長的竟然就是我這個河北省審計廳長!
談話,就這樣不歡而散
省委正式決定調整我的工作,是在1997年12月2日下午。盡管我已預知調整我工作的事情已經提上省委書記程維高的議事日程,但我仍沒想到他下手這麽快。
第二天趕到石家莊已近九點。我直奔省委大樓。組織部長和一位副部長已在房間內等候多時了。
談話直奔主題:“省委常委會昨天下午研究決定,你不再擔任廊坊市委書記,調省審計廳任廳黨組書記。廳長一職的任免,須履行法定程序。你看還有什麽意見?”
我保持著最大限度的克製,淡淡地問了一句:“談完了?”
“完了。”
“這是與我談話呢,還是向我發通知呢?”
“談話也就等於通知吧。”
“如果僅僅是通知,還有必要非讓我起個大早跑三百多公裏的路嗎?電話裏直接告訴我一聲不就行了嗎?即使我的時間已毫無價值,為公家省點汽油和高速公路通行費不好嗎?”
“有什麽想法,你可以說嘛!”
“這種談話的口氣和方式,我還有說的必要嗎?”
“我隻想問,調整我職務的理由難道不應該向我交待幾句嗎?我已在市委書記崗位上工作近六年,對我的工作不應該有個什麽評價麽?即使組織上給我留點麵子,對我存在的問題乃至錯誤不想直截了當地批評,可不可以指出我今後在哪些方麵應注意點什麽?審計廳的門口在哪我都不知道,組織上不應該向我介紹點審計廳的情況嗎?難道這就是組織對一個已經任職多年的領導幹部應有的態度嗎?”
接下來是一陣可怕的沉默,兩位部長一言不發。我十分佩服他們這種多年修煉的“冷靜”,同時,心裏對這種不近人情的冷酷厭惡到了極點。六目對視良久,我捺不住拍案而起:“你們平時總是口口聲聲說組織部是幹部的娘家,我今天回娘家來了,一肚子酸甜苦辣要向娘家人傾訴,但看來我是自作多情,熱臉挨上了一個冷屁股!既然你們認為對我已沒有再談任何事情的價值,那麽我立即告辭!”
“要冷靜嘛!幹部調整不是正常的事嗎?工作需要嘛!”終於被我逼出來一句標準的官腔。
“你們不要給我講什麽‘工作需要’,這四個字我熟得很!在官場這麽多年,我又不是幾歲的小孩子,況且我當領導與別人談話時也曾用過這四個字,我知道這四個字的用法和奧妙——我要聽的是實質內容!”
又是一陣令人窒息的沉默。
沉默中,我終於又慢慢地恢複了理智。我冷冷地說:“算了吧,不為難你們了。我作為一個三十年黨齡的黨員,在這個問題上知道應該如何去辦。最後表個態:服從組織決定。隻要還給我留哪怕僅有三尺的舞台,我也會千方百計把戲唱好。不過,我提個小小的要求,請你們轉告程維高,我要與他麵談!一個六年的市委書記,在卸任時要求與省委書記見一個麵,談一次話,總不是無理取鬧吧?”
“我們可以轉達。”
談話,就這樣不歡而散。
事過之後,一些好心的朋友責怪我不識時務,罵我愚蠢和迂腐,與自己頂頭上司的關係都沒能搞好。對此,我不想做任何徒勞的辯解。我既不可能愚蠢和迂腐到這種程度,也極清楚與能否搞好關係緊密相聯的是不同的後果,但我更珍惜做人應有的最起碼的良知。
省委書記要找我談話
就在調整我工作的1997年,在這一年之間,省委破天荒地對廊坊市委的領導班子連做三次正式的考察。至今,我仍非常感謝真誠而又重情重義的廊坊人,盡管考察組在與他們的個別談話中反複啟發他們要多講張成起的缺點和問題,而他們卻沒說一句昧良心的話,三次民主測評,我幾乎都以全優票通過。
1997年6月10日,我接到省委組織部長親自打給我的電話,要我第二天上午九點到石家莊,省委書記要找我談話。第二天,我準時趕到程維高的辦公室。進門一看,等我談話的人,不僅有省委書記程維高,還有紀檢書記和組織部長兩位省委常委。
談話一開始,紀檢書記便拖起陰陽怪氣、又酸又餿的腔調,首先羅列了我的兩大問題:一是香河縣發生了兩名副縣長到北京嫖娼的案子,在處理這個問題上袒護香河縣委書記,不講原則;二是廊坊出現了六起農民到北京上訪的事件,影響了穩定,作為一名市委書記是有重大責任的。
看來他們為把今天的話與我談“好”,很可能已做了一套周密方案或預演操練。於是,我不等第二人開口,立即作了軟中有硬的回擊:“我作為市委書記,一個市發生的所有問題我都應該承擔責任是毫無疑義的。不過,凡事不僅要講原則,而且要講原則下的公平。對香河的兩名黨員副縣長嫖娼一案,市委已按照黨的紀律,主動對二人做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理。但我認為非要再給縣委書記一個什麽處分,理由不充分。幾乎與此同時,我省×市(係省紀委書記曾任過市委書記的市)的兩名縣級幹部在貴州也發生了嫖娼問題,而且是在省委黨校學習、赴貴州考察期間發生的,其影響也極壞,請問省紀委是如何處理的?兩個嫖娼人員都以‘酒醉不清醒’為由減輕或免於處分,怎麽偏偏香河同類的案子就必須要追究縣委書記的責任?況且,香河這次嫖犯的兩位副縣長中最年輕的一位,曾是省某領導的秘書,是前不久才由省委組織部找到我,下達指令剛剛調到香河任職的。我估計省委組織部是會主動對用人失察承擔部分責任的。如果談及到京上訪,你所說的六起上訪都發生在農村最基層,況且是在近六年中陸續發生的。當然我不能把廊坊離北京近作為到京上訪的客觀理由,也不會因是村民上訪我就不承擔責任,但我已任六年市委書記,全市九個縣三百七十萬人發生了六起赴京上訪,平均一年也不過一次,而且每次都解決得十分圓滿,這影響了哪方麵的穩定?別的市到省和北京上訪的到底比廊坊多與少,我沒有必要去說,省領導比我更清楚。”我有意先把尚未來得及發言的組織部長捎帶了一下。
此話一出,氣氛驟然緊張。此後,組織部長又說了些什麽,我記不太清楚了。我隻記得最後,程維高以省委書記的“大將風度”和少有的溫和口吻作了結論;“這次找你談話,主要是通報一下省委對廊坊市委班子和你個人的考察結果。老張你不要有什麽想法嘛!經過兩次考察,組織上認為你的政治理論水平、工作中的敬業精神、統籌和謀劃的能力,以及文字語言水平都很好嘛,廊坊群眾對你這個書記還是很認可的嘛!通報的目的,是省委要幫助和支持你把市委書記的工作幹得更好些。當然,在用人問題上,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今後多加注意就是了。”當時,我雖然聽懂了他所說的“用人”和“重大原則”的真實含義,但他作為省委書記,對我的工作做出如此高度的評價,還是令我十分感動,所以隻有以“感謝省委書記的關懷”為結束語,而且這種感謝發自內心。
不過,我萬萬沒有想到,在這次談話中,程維高拋給我的“要幫助和支持你把市委書記的工作幹得更好些”的“定心丸”,實際上是一粒裹著薄薄糖衣的“迷魂丹”。此後不到半年,我便以“工作需要”為名被調到當時許多人尚不知審計為何物的審計廳任廳長去了。
曆史像個促狹老人,常會在不經意間給人開個玩笑。程維高做夢也不會想到,他的大秘書李真東窗事發後,由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監察部組成的中央專案組於2003年3月進駐河北。為查清李真的經濟犯罪事實,專案組決定成立審計組,而奉命擔任審計組長的竟然就是我這個河北省審計廳長!
我慶幸,“弱智”救了我
我在1992年初接手主持廊坊市委工作時,省委對我有過一個明確的交待:首先要搞好市委班子的團結。在我到任前的幾年內,廊坊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領導之間的矛盾已公開化,常委們幾乎已鬧到不能坐在一起開會研究問題的程度。
所幸的是,幾年下來,辛苦沒有白費——經過大家共同努力,班子狀況發生根本的改觀,經濟發展也呈現前所未有的勢頭。可就在1994年,也就是程維高主持省委工作的第二年的年底,他下決心對廊坊的市委班子進行一場傷筋動骨的大改組,原班子的核心人物僅留下我自己。後來我從省委內部得知,程維高之所以做出如此調整,主要是他已聽不到我帶的這個班子中的不同聲音了!
一直到我調離廊坊很久,班子中的一位同事才悄悄向我“坦白”:他調到廊坊時,就奉命承擔著專門監視我的特殊任務。1996年,省委換屆選舉,某位省領導在廊坊代表團這裏丟了一張選票,本來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程維高卻於當晚即打電話找我這位同事,詢問丟的是不是張成起手上的那一票。幸虧,在這次代表大會上,我是主席團人員,投的是主席台上的專設票箱,而不是廊坊代表團的專用票箱,程維高的懷疑不能成立,這才停止了繼續追查。
真是太可怕了!沒有過此類親曆的人,能夠想到我們的黨內還存在上級領導安排專人監視下級的特務活動嗎?一個市委的主要領導同誌,終日生活在被監視的環境中而渾然不覺,這對於一顆善良忠誠的心是何等的殘忍和無情呢!
2005年秋末,我參加了河北省作家協會組織的廊坊金秋采風活動,下榻處安排在廊坊經濟開發區的新奧賓館。
這個開發區是我就任廊坊市委書記後的第三個月奠基起步的。如今每年為廊坊創造著10億元的財政收入。一座現代化的會展中心大樓,已經成為河北省年度“5·18”經貿洽談會和“10·18”農產品交易會的場館。而恰恰是這座大樓的建成,加速了我一段曆史的終結。
1996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在我家狹小的客廳裏,忽來幾位不速之客。為首的一個人,我沒有忘——時任省委書記程維高的兒子程慕陽。
沏茶倒水間,我一直在想,我們之間沒有任何交往——不僅程慕陽,我和任何省領導的家屬子女都無交往——這個素無交往的客人,突然夜訪我這個廊坊市委書記的宅子,自然是無事不來。
果然,談話一入主題,就證明了我的猜測——他是來承攬開發區會展中心大樓裝修工程的。怎麽辦?按當時的情況,憑他的特殊身份,我若說上一句話,這個工程由他來做,不會有多少人反對。但當時“南京二建”與程慕陽之間的各種傳聞,早在河北沸沸揚揚。同時,我也清楚程慕陽不是搞工程的,他攬的工程必然還要轉包出去。一個投資兩億多元的大工程,內外裝修幾乎要占去總工程投資額的三分之二,我一句話便把這麽大的工程交給他,這無論如何都使不得……
思考再三,最後我還是繞了個圈子,對他非常客氣地講:“你帶人到廊坊承攬工程,參加開發區的建設,我表示歡迎和支持,但市委市政府定的規矩是,任何一個人,包括市主要領導在內,不允許自己指定由哪一家建築單位去承建哪一項工程。所有的工程都要按市場規則運作,走招投標程序……”
最後事情的結果和我的結局都已是不言自明了。我已沒有必要再去費心研究兩者之間是否有什麽必然的聯係。我隻是慶幸我的弱智拯救了我。如果當年我把這個工程給了程慕陽,如果他把“南京二建”拉到廊坊的建築市場,最終,我不僅要麵對廊坊人罵我拍馬屁引狼入室的指責,還要背負是否從中受賄牟利的質疑……
(來源:《文匯讀書周報》摘編自《中國作家·紀實版》2006年第二期,張成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