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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生自曝內幕:個別醫生每月回扣近萬元

(2006-08-22 11:39:37) 下一個
眼科醫生自曝內幕:個別醫生每月回扣近萬元 眼鏡商稱:“最好和醫院打通關係”; 對醫院賣出的眼鏡質量質檢總局、衛生局等都稱無管理依據 “賣出一副眼鏡,寫病曆的醫生就可以拿到30%的回扣!”在北京一家三甲醫院工作過的眼科醫生王進(化名)向記者自曝眼科醫生收回扣的內幕,個別醫生一個月甚至拿過近萬元的回扣。 已經退休的眼科醫生趙愛華表示,眼鏡廠派業務代表到醫院眼科合作銷售眼鏡的現象普遍存在,“不僅導致拿回扣,最大問題是這樣銷售的眼鏡的質量無人監管!” “臥底” 廠家安插代表進醫院 2月22日,在北京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眼科工作過的醫生王進(化名)找到了記者,自曝包括自己在內的眼科醫生收取回扣的內幕。“我揭發這個現象,是想引起管理部門重視。”王進表示。 王進介紹,1999年,他從一所醫科大學眼科專業畢業後被北京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眼科聘用。在這家醫院裏,他開始和其他幾名醫生一樣收賣鏡回扣。 王進透露,北京的一家眼鏡廠在他所在的這家醫院安插了“臥底”——孫梅(化名)。孫梅本是這家眼鏡廠的業務員,來回於醫院與廠家之間,負責接單和送眼鏡,後來被醫院聘為驗光員。她既負責驗光也賣眼鏡,還要給醫生發回扣。 記者和孫梅所在的眼鏡廠的業務部門聯係時,對方證實,孫梅的確曾經是廠裏的業務員。 回扣 眼鏡售價的三成給醫生 “大概每個月末,就可以領到一筆回扣。”王進說,每次都是由孫梅把錢裝在小塑料袋或者是小信封裏給他,一般都是在辦公室人少時給。“發錢”時,孫梅有時還會拿出一張小紙條,上麵寫著幾位醫生的姓和對應的錢數。 據王進了解,醫生能拿到的回扣大約是患者所配眼鏡售價的三成,也就是說患者買一副300元的眼鏡,醫生就能拿到100元的回扣。 “個別醫生有時候可以拿到近萬元的回扣!大部分患者願意選擇專家號,因此醫生能拿到的回扣也是不同的。”王進說,有時他能從孫梅手中的小紙條上看到別的大夫的“收入”。 王進說,他算不上是專家號,所以找他配鏡的患者較少,一般一個月能拿到幾百元的回扣,如果節假日患者多點,他可以拿到近千元的回扣。據王進講,節假日人多時,通過眼科賣出的眼鏡的貨款可以有數萬元甚至更多。 驗光 無醫師證卻用處方藥 王進介紹,患者到醫院先是掛號拿病曆找醫生,醫生先檢查患者眼睛是否有病變,如果需要驗光大多是由驗光員孫梅來操作,其中包括散瞳驗光的操作,之後孫梅把驗光情況記錄在患者的病曆本上,並告訴患者是否需要配眼鏡。 在王進提供的一本患者病曆上,記者看到,關於散瞳驗光的結果上有孫梅的簽名。 據了解,散瞳驗光,用的是一種叫阿托品的處方藥,必須由醫生來完成。北京同仁福康眼科醫院的眼科醫生雷紅和另外一位已經退休的眼科醫師趙愛華都表示,散瞳驗光的確應該由醫生來操作,因為存在所用藥可能導致過敏等問題。 “孫梅雖然有驗光證但沒有醫師執業證書,她卻能進行散瞳驗光,而且還在患者的病曆本上寫東西簽名,這是違反醫療法規的行為。”王進說。 “因為孫梅和其他醫生一樣穿著白大褂,所以患者常常願意按她的吩咐買眼鏡。”王進說,盡管眼科醫生和孫梅不會強迫患者買眼鏡。 王進說,孫梅在給患者驗光過程中,同時還會記下配眼鏡者是哪位醫生的病人,以便派發回扣。另外,患者配眼鏡拿到的是眼鏡廠的發票,並非醫院的發票。 位於石景山區的某三級醫院的退休眼科醫生趙愛華透露,醫院眼科兼賣眼鏡的情況在北京很普遍。 記者隨機調查了位於東城區的兩所三級醫院、西城區的一所三級醫院、豐台區的一所三級醫院和朝陽區的一所民營專科醫院,其中,有的聲稱“有眼鏡賣,但不開醫院發票”,有的醫院的眼科甚至擺有賣眼鏡的陳列櫃。 2月23日,記者來到了豐台區某三級醫院眼科門診室,看到屋裏擺著比人還高的眼鏡櫃台。記者向一位醫生詢問能否配眼鏡時,他向記者介紹了另外一位“張女士”。記者看到,張女士正站在眼鏡櫃台旁向患者介紹眼鏡。 3月15日,記者再次來到了這家醫院,因為裝修,眼科已經從大房間搬到了幾間小房,其中一間仍然擺著眼鏡櫃,而且配鏡的“張女士”已經穿上了白大褂。 眼鏡商“最好和醫院打通關係” “賣眼鏡的給眼科醫生回扣和醫藥代表給醫生回扣一樣,全國都有!”段樂告訴記者。段樂家族都是做眼鏡的。 “一個眼鏡商如果能和醫院打通關係當然是最好的,省店租不說,顧客不請自到。”來自江西鷹潭的段樂說,做眼鏡首先會想到去搞定一個醫院的領導,直接和醫院的眼科合作,甚至可以把本來租店的費用花在公關醫院的環節上,同時為了和眼科醫生處好關係,給回扣也毫不吝嗇。 段樂還透露,5年前市場上一副眼鏡價格500元,可能成本隻有100元左右,但現在一副眼鏡價格是300元,可能成本是100元,但利潤仍然高達200元。有醫院發現眼鏡行業有暴利,也開始購買半成品,然後根據患者需要加工生產。 隱患 眼科賣眼鏡質量無人管 段樂和退休的眼科醫生趙愛華都認為:眼科兼賣眼鏡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人對眼鏡質量進行監管。 趙愛華認為,醫院眼科和眼鏡商混雜在一起的後果不僅僅是醫生拿回扣導致患者多掏錢,更重要的是因為眼鏡在醫院銷售,逃避了質量監管部門的監管,患者可能買到質量差的眼鏡,傷害身體。 “一副眼鏡的質量核心就在於打磨的度數準不準,光學中心準不準,如果戴上質量不合格的眼鏡,就可能會導致斜視等情況發生。”趙愛華表示。 監管 三部門皆稱無管理依據 市衛生局:沒有相關的管理條文 2月24日,記者致電北京市衛生局醫政處,詢問衛生部門對醫院銷售眼鏡如何進行監管。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問題,不太好說”,3月15日,記者再次致電該部門,對方表示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管理條文。 市質監局: 隻抽查眼鏡店的眼鏡 3月15日,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管理眼鏡質量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目前隻對眼鏡店的眼鏡進行質量抽檢,醫院眼科銷售的眼鏡沒有納入抽檢範圍。 質檢總局: 醫院不領生產許可證 記者又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處取得聯係,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質檢總局要給眼鏡生產商核發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負責對發放許可證的廠家的質量抽檢。 “雖然很多醫院在加工生產銷售眼鏡,但醫院都拒絕領取該證,而無證就不在質檢總局的管理範圍之內。從這個意義上說,醫院生產銷售眼鏡是無證經營,工商是可以查處的。”這位工作人員說。 工商總局: 屬於法規的一個灰色地帶 隨後,記者和國家工商總局下屬的企業注冊局取得聯係。該局綜合處一位負責人表示:醫院眼科銷售眼鏡問題屬於國家法規的一個灰色地帶,尚無明確的管理條文。 不過,他認為,從管理延伸角度分析,質檢局應該介入到醫院銷售眼鏡的管理,因為盡管無證,但形成了事實上的眼鏡銷售和生產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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