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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新年好消息 中國為“海歸”出入境居留提供便利

(2006-08-22 11:39:36) 下一個
新年好消息 中國為“海歸”出入境居留提供便利 新聞來源: 新京報 為給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提供入境、居留便利,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新近對六類海歸的身份認證印發了詳細的通知。據介紹,海歸人員持有效護照及相關證明和《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海外留學人才身份確認函》可到當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簽證、居留手續。 六類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主要包括: 1.被國內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聘為校級或院所級領導職務的,正、副教授或正副研究員(含特聘、講座、名譽、客座等)的已入外籍的留學人才; 2.與國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簽有一年以上執行其他教學、科研、學術活動合作協議需經常回國的已入外籍的留學人才; 3.在國內企業或國內本人創辦的公司內擔任高級管理(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已入外籍的留學人才; 4.執行中央和地方政府與國外簽署的國家級、省部級科技項目、重點工程協議的已入外籍的留學人才; 5.來華投資數額為本地投資額中上線的已入外籍的留學人才; 6.赴西部從事教學、科研、創辦企業等服務的已入外籍的留學人才。 海歸如何辦理身份確認? 據介紹,受教育部的委托,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具體承辦對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身份的確認工作。申請者應在境內任職單位填寫《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海外留學人才身份審核表》,提交護照資料頁、國外學曆(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的複印件。所在單位審核同意並簽署意見後,將上述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市教育廳(教委)審核。審核部門一周之內簽署審核意見,然後將上述材料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直屬單位可直接將上述材料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投資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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